飘天文学 > 簪花问剑 >第371章 火山口
    灵犀洲地势平坦,左高右低,玉树宫所在的山脉就能算是一洲地形之最了。

    而火山口,就坐落在玉树山后。

    像一个脾气暴怒的凶狠少年,火山就静静沉睡在玉树山后,看着不远,行起路来却不易。如果直接从玉树宫最高的殿顶御风过去,那又另当别论。

    关于这座无名火山,曾有吟游文人作过一首诗:

    赤焰烧虏云,炎氛蒸塞空。不知阴阳炭,何独然此中。我来严冬时,山下多炎风。人马尽汗流,孰知造化功。

    行走于炎风吹拂的崎岖山路间,可以看见越来越多或年轻或年老的石匠,火山山脉附近石矿场不少,其中以一种名为火炎石的石材最为珍贵。

    一块块开采出来的巨大粗石料,再以铁凿凿成四四方正的细料,也有客人定下那些珍贵火炎精石,一经开凿出来后就立即凿刻成精美石碑,再当场篆刻碑文,好似趁热打铁,最后才是以双头牛车将完成品输送出山。

    因此,行走在牛马车道上,免不了沾上牛粪和火红的淤泥。

    杨牧之对石匠分割巨大粗料的方法很是稀奇,驻足在一旁静静看了老半天。

    石匠们先是在巨石上凿一排整齐的小孔,然后用一套铁锥嵌套在石孔里,挨个敲打过去,不知锤到第几个铁锥,巨石就会“嘣”一声分裂开来,十分有意思。

    手艺精湛的匠人们,篆刻石碑碑文也极具智慧,名为“熏灯影”的石刻法,最是能完整保留文字的筋骨神意。

    写好的字帖,用刀将字一个个挖空,然后整张纸铺在同等大小的石碑上,用油灯的烟来熏,很快就能在平整的石碑上就挖空的文字一字不差的留下来。

    若是由精通书法的石匠来刻字,自会极尽可能减少每个文字中流失的韵意。

    杨牧之与石匠们闲聊得知,开采石料虽然凶险艰苦,但比起忙碌地里农活来,更能养家糊口。

    问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进山采石,日子除了苦和累,会不会无聊和看不到前方?

    脸色黝黑的老石匠笑问:“贫苦人家的日子,不都是熬和挨过来的?日子苦累,便不过了吗?”

    按照老匠人所示,杨牧之在一个不起眼的岩石上终于发现了一株“火兰”。

    一色火红的根茎叶花,小小绽放的艳丽花苞,在热浪扑面的炎风中散发着她独特的异香。

    杨牧之笑了笑。

    “是啊!幽谷一支火兰,不曾见过世人,世人也未曾见过她,便不开花了吗?”

    越往山中去,地势愈发险要。

    有一种艺高人胆大的石匠,负责着一种异常危险的工作,叫“开山皮”。

    就是那些经验丰富、眼光毒辣的老匠人,经过细致勘测后找到一处地方,凿开岩石表皮来验证是否生长有上等石料,其中不乏一些悬崖峭壁所在。

    杨牧之这天刚好就碰上了一起“开山皮”事故,一位花甲老人从崖顶垂落的绳索,因为温度过高和来回磨损的原故断裂了,“啊”的一声就从几十丈的石崖摔落,惊吓得几位同伴捂住了眼睛。

    等他们睁开眼再去瞧时,只见一位俊美公子提起老匠人,已安安稳稳站在崖顶。

    常年被火烤日炙的老匠人双膝跪地,连连拜谢救命之恩。当得知年轻恩公姓杨时,花甲老人不无感概说了一声。

    “恩公也是姓杨,当年救下我们火灵村两千八百条性命的那位恩公,也是姓杨哩。”

    杨牧之好奇道:“老人家,是怎么回事可以和我说说吗?”

    “那是快三十年的事了吧!那一年,刚好火山口又要喷发,而我们火灵村就在火山脚下,眼看火红的岩浆都冒着泡流出来了,这时候一位白衣神人突然出现在火山口顶,手里拿着一把剑,纵身跳进了岩浆之中……”

    “……跳进岩浆之中?”

    “是的,我们火灵村很多人都看见了的,不过后出生的这些嫩伢子们自然没有这个福气瞧见神人风采。只听火山内一声巨响传出,片刻后汹涌的火山就老实了,白衣神人才从火山里飞出来,身上干干净净,连他那整齐漂亮的胡须,都没有乱一根哩……”

    杨牧之一脸神往:“白衣美髯,当时他的风采,定时极好的。”

    “那是,当年咱们村里那些个小姑娘们,个个恨不得争着抢着对他以身相许呢!”

    老匠人打量了杨牧之几眼,忽然说道:“说起来,小恩公与当年那位杨恩公,还有两分相似呢!”

    出了这档子事,惊吓一场的几位老匠人也没兴致开山皮了,提议一起回村,整点酒菜款待小恩公一番。

    盛情难却,杨牧之便笑着和几位老人一起下了山。

    酒桌就摆在名为黄五哥的花甲老人家里,老伴前年就过世了,是老人的儿媳妇动手做的酒菜,老人那十五六岁的孙女黄小娥在帮娘亲择菜,不时扭头去偷瞧院子里那位俊美公子。

    被她娘亲发现了,说了一声“姑娘家家的,不知害羞么?”

    少女给院子里端菜过去,经过杨牧之身旁时,手抖得厉害,汤汁差点就洒了在他衣服上。

    少女羞红了脸,怯生生说道:“杨公子,脱着你啦,不然烫下来,小娥给你洗洗吧!”

    杨牧之悄悄擦了一把汗,笑道:“小娥,我没事的。”

    瞧见这个笑容,少女更是语无伦次了,手脚都不知放在哪边才好。听到娘亲在灶房里喊她去端菜,才如蒙大赦。

    杨牧之问道:“黄爷爷,住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为什么不搬走?”

    花甲老人本来让他直接叫黄五的,叫黄五哥也行,奈何小恩公非得叫一声爷爷,也就托大随他了。

    老人笑着为这位怎么看怎么顺眼的年轻人解释道:“咱们这个村子,祖辈流传下来说是有神灵守护着我们的世代平安,不好乱搬走的,虽说这些年也搬出去不少人了,但大多人还是留下来了。说起来,还有不少外地人扎根在我们村里了呢!”

    杨牧之小声说了一声,“住在这里,不热吗?”

    老人爽朗笑道:“习惯了,就不热了。偶尔出去走走远房亲戚,没有这个热度,晚上还睡不着觉呢。”

    酒桌上,一种名为“火鸡”的鸡肉、一条温泉鱼,一种据说非常好吃的“跳火虫”,三样荤菜足足盛了五大碗,还有一碗杨牧之没有见过赤色蔬菜,几人边吃边聊,津津有味。

    少女端着碗站在桌边,不敢过来夹菜,时不时走到院墙边,与院外探头探脑的女玩伴说着什么,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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