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狂笑者密史 >第41章 39.莱特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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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特街区】

    著名的怀旧者,疯子,流浪者与特殊身份者聚集地。

    没有哪个正常人愿意放弃舒适的正常生活来到这里,毕竟,就算抱怨再多,这个时代也永远是最好的。

    因为【未来】只会越来越坏,而【过去】虽然披了层神秘色彩,但却原始得不像是人类的生活——他们是这么看的。

    如同生锈般的黄铜色永远是这里的主调,在落日余晖的照耀下,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

    旧。

    仿佛一切都还在昨天,那些仅存于过去的感动,牺牲,史诗......

    “啧啧啧,在发展最发达最病态的时代却依旧保持着这种生活方式......真是病态啊。”

    罗德也选择了在这里居住,不仅是因为秩序之墙——如果有人想真正融入现代生活他也不是不能去大城市生活,只是手续费用比较麻烦而已——而是因为他自己。

    罗德也不适应现代生活,大概是因为失忆吧。

    还是这样,没有时不时跳出来吓你一跳的信息屏幕,没有繁杂的灯红酒绿,只有如山村般的宁静......

    他忽然想到一件事——自己最担心的问题还没解决

    “时间......”

    他四周回顾了下,随后望见了目标——那是一名蹲坐在马路边抽烟的年轻人。

    他浑身的痞子气息让周围的路人有些害怕。

    但罗德只是双眼放光,然后舔了下有些发干的腥红嘴唇。

    ......

    男人倚着路灯,抽着烟,神情间充满寂寞和孤独。

    他的短发理得很齐,披着古朴的黑色外套,穿着已经停产很久了的牛仔裤

    “只有我一个人冬眠到了这个时代吗......”

    “克劳斯老大......安东尼老兄......还有那个整天神神叨叨的家伙......都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人了吗?”

    他又苦大仇深地猛吸了口烟,随后像是对待仇人那样将香烟扔在地上,狠狠地跺了两脚,直至灰烟消散。

    “这种感觉......真他妈的操蛋。”

    周围一名路人好奇地望了两眼,但被这男人瞪了两眼后便仓皇逃跑。

    米歇尔·赫尔斯,在莱特街区里,一直是个不受欢迎的家伙,不仅是因为他那凶恶如猛兽的眼神,更是因为他的存在,本身就让人恐惧......

    仿佛是一个来自过去的幽灵。

    当然,冬眠技术最近才有所进步,谁也不会相信这家伙会是上个世纪的冬眠者,只是将其归为“怀旧怀疯了的怪人”。

    “看个屁?滚!”

    这就是他对对他打招呼的人的态度。

    而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时......

    眼前出现了一张绝对不该出现在这里的面庞,让他差点当场失禁。

    “嗨~我是这里的新居民,请问——”

    “现在是几月几号?”

    那是一张惨白的就像是石膏做的面庞,消瘦而诡异,眸子也呈诡异至极的惨绿,头发像是被绿色染料染过色但又没洗干净似的。

    但其实这些都还好,只是那张破嘴......那张猩红而庞大,两边嘴角被刀具割开,犹如某种怪物的血盆大口似的嘴......最终还是打破了赫尔斯的理智。

    “你,你!”

    “啊?我没说清......”

    “操!给老子滚远点!”

    这个痞子一般的男人满脸惊恐地向后退去,很快就靠了墙,接着,他从裤兜里掏出手枪,花了几秒打开保险,上膛,然后对准罗德。

    “嘿,嘿,老兄,别那么激动~”罗德看起来倒是不怎么慌张。

    不过这也难怪对方那么恐慌,毕竟罗德今天的装束的确......要怎么怪异就有怎么怪异。

    一身紫色的便宜大衣,内部穿着绿色衬衫。

    头发像是几个月都没洗那样,乱糟糟的,宛若流浪汉,而且还呈墨绿色......

    皮鞋倒是贵得很,赫尔斯一看就知道那绝对不是自己能买得起的牌子。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就算有钱也买不到,因为这是秩序之墙特制......

    “嗯哼哼哼~”他迈着诡异的舞步,一点一点朝对方靠近。

    “你......给我滚远点!”

    随着一声惊恐地喊叫声,赫尔斯开枪了。

    这其实并非是因为赫尔斯人胆小,而是因为......他过去几十年的人生里,每天都在重复着“掏枪”“开保险”“上膛”“扣扳机”这四件事。

    黑帮穷追不舍的追击让他一直处于无法安稳的状态,也正因此,一旦有人触动了他那根极为敏感的神经......

    赫尔斯就会习惯性地开枪。

    只是因为【习惯】,仅此而已。

    在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他忽然后悔了。

    “好不容易找到个我的地方......果然还是待不下去了吗。”

    他紧闭着眼,完成了射击。

    然后......

    “哎呀呀,似乎卡壳了呢。”

    ?

    卡壳?

    哦,也对,这把枪已经算得上是老古董了,哪天炸膛都不稀奇。

    ......

    ......

    ......

    “两杯特浓咖啡,别加糖。”

    一进店门,赫尔斯便扯着嗓子对前台喊道。

    声音很响,引得许多还在进食中的顾客不满,但赫尔斯只是瞪了两眼对面就不敢做声了。

    像极了小混混的作风。

    “我说你啊......既然进了店就给我安静点,”正在擦拭玻璃杯的店主缓缓抬头,似乎有点不满,“你会给我店招黑的。”

    店主是个粗犷的中年白人,穿着件黑色西服,很整洁,浑身肌肉,两臂和脖子上都有不少伤疤,看来年轻时可能参与过黑帮活动。

    “嘿,你这破店也就这些人气了,损失点也没什么嘛。”

    “......”店主没有回话,只是淡淡扫了一眼赫尔斯身旁的罗德,随即转身找东西去了,“两杯特浓咖啡么......自从你点了咖啡,每天都会有一堆怀旧党来这里问我有没有手磨咖啡......麻烦死了。”

    赫尔斯也没回这句。

    “不过倒是有一点让我有些好奇,你小子居然也能找到朋友,”他笑了两声,“而且也是和你一样的怪人,果然怪人都是会互相吸引的么。”

    “不是朋友啊,只是路过看见的一个倒霉鬼而已......搬家到这里居然连现金都没带。”

    “嗨,嗨,不是朋友,是路人,”店主又笑了两声,这副敷衍的样子让赫尔斯有些急得脸红,“今天,我们的米歇尔大善人也一如既往地热心肠呢......你呢?新来的,想点些什么?”

    罗德驼着背,拉耸着脸,将两边裤荷包都翻出来——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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