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的农民军攻入京师内城,崇祯帝突围无望在煤山自缢。

    其后崇祯帝三个儿子:太子朱慈烺、定王朱慈炯、永王朱慈炤,被农民军俘获后下落不明。

    而大顺王朝并未一统全国,在江南一带还是明朝的地盘,所以迫切需要拥立一位话事人。

    两个月后的五月十五日,福王朱由崧马士英的扶持下,宣布继承皇位,改元弘光。

    弘光一朝存在不足一年,但属实是够闹腾的,一口气就整出了南都三大疑案:

    真假太子案、大悲和尚案(真假齐王案)、真假童妃案。

    其实所谓的三大案,都是围绕皇室“真假”二字展开的,这就让后人瞧够了热闹。

    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三大案都是弘光帝,质疑别人的身份真假,那弘光帝的身份是真是假呢?

    1、没人能证明福王就是福王

    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万历三十五年生于京师福王朱常洵藩邸,是万历皇帝的亲孙子。

    其后跟随朱常洵前往洛阳就藩,十三岁时被封为德昌王,并被钦定为福王世子。

    崇祯十四年的时候,李自成率领农民军攻陷洛阳,老福王朱常洵被俘获斩杀。世子朱由崧则侥幸躲过一劫,逃离洛阳后前往怀庆避难,两年被崇祯认定袭封福王。

    不久农民军又攻陷献怀庆,朱由崧只好离开怀庆南逃,一路就跟潞王、周王等人逃到了淮安。

    “北都之变,诸王皆南徙避乱。”(《弘光实录钞·卷一》)

    由于此时崇祯帝已经自缢,所以江南诸臣开始商议再立新帝,毕竟南下的藩王可不少。

    当时说话还能当用的兵部尚书史可法,给出了自己的议立建议:

    先帝死了,太子、定王、永王下落不明,那就只能从神宗近亲找人继位了。神宗儿子瑞王朱常浩、桂王朱常瀛离得远,一时半会不能请过来;孙子福王朱由崧虽然近在边上,但是这货跟他爹一样人品不好;不如咱们就把神宗他爹,明穆宗的后代潞王朱常淓找来,这货人品好当皇帝。

    “太子,永、定二王既陷贼中,以序则在神宗之后,而瑞、桂惠地远。

    福王则七不可(谓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唯潞王讳常淓,素有贤名。”(《弘光实录钞·卷一》)

    当时有不少大臣是支持这个建议的,但是凤阳总督马士英不干了:

    你们在这里拥立潞王都是头功,我连个汤都喝不上能行?那我得先下手为强。

    “必欲使事出于己,而后可以为功。”(《弘光实录钞·卷一》)

    于是他就凭借离淮安近的优势,派人拿着空头笺去淮安找诸藩王,谁第一个在上面写名字,他马士英就拿着枪杆子扶持上位。

    “乃使其私人杨文骢,持空头笺,命其不问何王,遇先至者,即填写迎之。”

    (《弘光实录钞·卷一》

    先来后到,就很公平,谁也别不服气!

    结果杨文骢来到淮安接人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破船过来,里面刚好坐着一个藩王。

    “有破舟河下,中有一人,或曰:福王也。”(《弘光实录钞·卷一》)

    注意看“或曰”二字,只是有人说,这船里面坐的是福王朱由崧。

    至于是不是真的朱由崧,你品,你细品。这里面的水分还是挺大的。

    首先西汉武帝朝的“推恩令”根本不适合在明朝推行。

    我们先来看看主父偃“推恩令”的内容:“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之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推恩令”的核心思想就是“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它具体的实施方法就是将诸侯王的封国各分为若干国,让诸侯王的子孙依次分享封土,直至地尽为止,同时若封土广大而子孙少的人,就先虚建国号,日后待其子孙生后再行分封。

    如此,实施“推恩令”的前提就是要有封地。但显然明朝的藩王不满足这个条件。虽然明朝同西汉一样行“分封制”,但汉初行的是裂土封王,诸侯王在自己的封地中是有着绝对的权力的,可任免官吏,可自由征税,可自由征兵,总之在封地中他就是唯一的王,封地一切事务都由他说了算。而明朝虽也实行分封制,但却是“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即分封爵位却不赏赐土地,给予爵位却不管理百姓,享受俸禄却不处理事务,也就是明朝的藩王是没有封地的,而且没有治理权,更没有征税权。

    想想看,明朝的藩王连封地都没有,你让朱允炆去拿什么去推行“推恩令”呢?难道是先给藩王封地,之后再去推行吗?这怎么可能呢?

    当然,当年朱允炆欲行削藩之时,的确有人跟他提过希望效仿主父偃的“推恩令”,大臣高巍曾言“今盍师其意,勿行晁错削夺之谋,而效主父偃推恩之策”,就是不要效仿晁错的武力削藩,而应该效仿主父偃的“推恩令”,即在不引起国家内乱,又不引起藩王大规模反抗的原则上行削藩之事。

    明初洪武年间,朱元璋为了巩固新生的大明王朝,他在借鉴历代分封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建立起了一套不同以往任何朝代的“藩封制度”。自1370年开始,朱元璋就先后将自己的24个儿子和1个从孙分封于边疆及内地的要地,给予他们兵权,让他们替明朝开疆扩土,同时拱卫朱姓天下。

    在当时,每位藩王都拥有着数量不等的亲卫护卫军,少则千余人,多则上万人,且还拥有“提兵专制”之权,即可直接调动地方上的军队,如庆王朱栴就有左、右、中三护卫,并管理庆阳、宁夏、延安、绥德诸卫事务,马步军士都由庆王负责训练,并随时听候调遣。

    可以说明初的藩王虽没有汉初诸侯王那样的权力,但就是凭借着其手握的“提兵专制”之权,再加上他天潢贵胄的身份,他足以操控地方的军政事务。因此,明初的藩王还是对中央有着较大的威胁的。也就是如此,高巍提出的效仿主父偃的“推恩令”,其用意就是想要削弱藩王手握的兵权,就算此时不能将其兵权全部剥夺,也要剥夺他一部分的权力。

    此外,在高巍提出要效仿主父偃的“推恩令”时,户部右侍郎卓敬还额外补充了一点,他建议“在北诸王,子弟分封于南;在南,子弟分封于北。如此则籓王之权,不削而自削矣”,就是在削弱藩王手中权力的同时,还要进行“异地分封”,即原来在北方的藩王子嗣,在册封时要将其改封在南方;原来在南方的藩王子嗣,在册封时要将其改封在北方。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