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今天夫君杀妻证道了吗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明嫣一直以为,??她之所以百般作死而不死,主要有两大原因:

    原因一:书里楚玄清杀妻证道,是在渡劫四十九次失败未果后;这个四十九次十分关键,??因为你就算是让寻常人去考四十九次高考没考上大学,那也得发疯。正所谓量变产生质变。

    原因二:她太美貌了!

    别笑,??这绝不是她自己自恋,??而是明嫣经过实验证明出来的结论。

    人总是对美貌可爱的存在没有抵抗力。明嫣原本在现代社会时,都会因为长相甜美声音好听而被食堂阿姨多打两勺肉菜,??穿来这书中世界,她相貌更美了,还美得不是一星半点,??美貌buff带来的加成自然也会翻倍。

    楚玄清就算是渡劫大佬,他也首先是个男人。

    是男人,被明嫣的美貌外表以及可爱性格给迷住,??那不是很正常吗?

    然而今天,??明嫣彻底动摇了这个观点。

    楚玄清竟对这幅面孔的自己也百依百顺,亲自给她买回藕粉丸子——

    不是真爱能有这个待遇?

    明嫣顿时陷入了好一阵纠结。

    嫁给楚玄清,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馋他修为。

    他想杀她证道,她想用他渡劫,两人一个半斤一个八两,??都没存啥好心思,堪称塑料夫妻。

    可现在塑料夫妻的一方不塑料了,还动了真情。

    甚至有那么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以后也不想杀她了。

    到时候自己该怎么办呢?

    是继续将错就错,??和楚玄清过峰主夫人锦衣玉食的好日子?还是说及时醒悟,??连夜买站票掉头就走,??换下一个目标继续努力。

    眼下第二个目标就近在眼前。

    只是修为略逊色于楚玄清,别的方面样样都不差。

    而且他与她同为妖族,她甚至可以再也不必遮掩自己的妖族身份。

    按理说,明嫣应该疯狂动心的。

    可不知为何,也许是身旁的体温过于温暖。

    明嫣竟有些舍不得离去。

    她下意识往楚玄清怀里又钻了钻,整个人全部钻进被窝,只留一个小小的脑袋尖儿在外头。

    楚玄清将她搂的更紧。

    “夫君——”

    “嗯?”

    “我忽然睡不着觉了。”

    “待明日,我便替你解除法术。”

    楚玄清哑着嗓子。

    之所以替明嫣伪装容貌,是因为修真者进入俗世最忌讳招惹因果。

    明嫣顶着那张脸在东离行走,着实过于乍眼。

    她又天生喜欢凑热闹,一个不小心就会卷入莫名其妙的事件中,招惹了因果,惹麻烦倒是小事,若是于她今后的修炼有碍,便得不偿失。

    而明日是荒神冢开启之日。

    能入荒神冢,非修真者,也是妖、魔。

    明嫣便无需隐藏自己了。

    然而明嫣道:“不是因为这个。”

    楚玄清不解:“那是?”

    “我想到今天下午,胭脂铺子的老板娘给我推荐一款芭比粉色的胭脂,说是我肤白貌美特别适合这一款。我心想,没错啊,哪里有我驾驭不来的颜色,我就买了。可是……”明嫣的声音忽然变得委委屈屈,“我现在才知道,她是在骗我。”

    楚玄清皱了皱眉:“你想砸了这家铺子?”

    明嫣人傻了:“……那倒也不至于叭。”

    不是,她有这么嚣张跋扈吗?狗男人对她有什么误解?

    “你想杀了这个老板娘。”

    “……”

    明嫣捂住了楚玄清的嘴:“你可别说了,再说下去,我怕你要毁灭世界。”

    她就不该给一个钢铁直男提这个话题!

    楚玄清轻笑了声。

    那声音近在咫尺,明嫣觉得有点儿莫名的苏。

    再加上她的手就覆在他的唇上,隐隐约约有温热的鼻息喷在她手指皮肤。

    痒痒的,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明嫣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逐渐变快。

    她猛地收回手,整个人像小动物一样把自己全部埋进被窝里。

    “睡觉!”

    “养精蓄锐,明天我们进秘境!”

    烛火熄灭。

    世界归于宁静。

    第二天便是荒神冢终于开启的日子。

    据占卜世家老祖宗预言,这一年的荒神冢将会出现在东离国以西,靠近芙蓉山的位置。芙蓉山以芙蓉花命名,而芙蓉花又是做胭脂水粉的上好原材料,故而,秘境还未开启之前,明嫣就嚷嚷着这次要在芙蓉山多采些花瓣回去,自己做胭脂——

    因在胭脂铺子上当受骗,明嫣痛定思痛:

    无商不奸,指望那些商家有良心是不可能的。

    你看昨日那老板娘,服务态度那么好,一张嘴巴舌灿莲花如同抹了蜜。

    可结果呢,还不是把卖不出去的芭比粉昧着良心卖给她。

    明嫣受过一次骗,就再也不想吃这个亏了。

    自产自销多舒服。

    万一多出来,还能在玄天宗女修中做生意,说不定以后成为修真界女首富也未来可期。

    但说是这样说,等真正到了芙蓉山。

    明嫣就躲在楚玄清身后,一双亮晶晶猫儿眼仔细打量着准备入境的人群,绝口不提胭脂生意。

    荒神镜不愧为七大神器之一。

    竟吸引了如此多大能来此争夺。

    而且这些大佬还不显山不漏水的,从表面看上去,完全就是个普通人一样。不过明嫣回忆起书中关于荒神冢秘境这一章节的描写,还是一一认了出来。

    靠楚玄清最近的这个,身上破破烂烂拄了根拐杖,看上去和乞丐似的。

    他是修真界四大世家之一,藏剑世家的主人。

    别问为什么藏剑世家这么有钱一世家,家主喜欢装乞丐,问就是兴趣,就是爱好!

    藏剑世家主攻铸剑、卖剑。

    在这剑修遍地走的修真界,着实算得上一方豪强。

    藏剑世家的家主修为,仅次于渡劫之下,是洞虚满级。

    再看对面,有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的可爱小姑娘。

    小姑娘打扮的可爱极了,扎了两个可爱小揪揪,嘴里还啃着一串红艳艳的糖葫芦。

    但仅仅只是看上去而已——

    她的糖葫芦充斥着人血的气息,两个可爱小揪揪是骷髅造型。

    她是骷髅岛的主人,也是修真界大名鼎鼎的女魔头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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