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快穿:戏精男神,咚上瘾 >第168章 童谣凶案(18)
    目送黎渊直到出了她乐家的大门,乐百诗才暗暗松了口气,走入房内。

    社交网站数据库的还原工作还在继续着,数据量太过庞大,看来没有个几天是完成不了了。

    虽说“凶手”已经带着充分的铁证落网,但乐百诗联系过阿猫,阿猫表示任务只完成了一半,要她继续努力。

    摊在办公椅上,乐百诗掏出手机,查看起方才让曲凌偷拍的照片。

    全都是程秋分尸案的现场照,原本应该是尸块的位置,放着一块块塑料人体来代替。

    俯瞰图显示,程秋的尸体,四肢被斩断后,整齐地纵向排列于床的正南方向。

    他的躯干则位于四肢的右边,至于那颗头颅,位置虽在床板下头,却是与身躯在同一条垂直线上。

    乐百诗瞧了许久,脑中忽有一道光闪过。

    她取来一张4白纸,又把手机亮度调至最大,将尸块的位置临摹在纸上。

    循着脑中思路多添了几笔,待她画完后,不禁瞪大眼。

    这仿佛就是一个竖起大拇指的动作。

    如果说乐建华和向百合的死相分别是“置顶”和“沉帖”,那程秋这个是……

    点赞?

    乐百诗眉心微拧,那就奇怪了,程秋在社交网站的操作记录她已经查过,寥寥无几,也没有对那个名为rror的帖子有过任何操作。

    这个点赞,应该是出自哪里呢?

    或许是那篇帖子,不仅仅出现在乐建华的社交网站里,别的地方也有?

    想罢,乐百诗再次调出程秋的其他社交账号,逐步排查。

    果然,在某个社交账号里,他曾经获得过那个平台的“最强点赞王”头衔。

    这个平台现在还在运营着,而且是当红的社交分享平台,类似于微博。

    顺利地登录进去,系统提示上一次登录地址在市,一个月前。

    看来是个常用的账号。

    当乐百诗找到那个“最强点赞王”的头衔,累计获得点赞数量达10万,显示获得日期是十年前的7月中旬。

    对应的内容里,原帖正是他发的,转发与评论高达百万,却仍旧是被删除状态,显示“该内容涉嫌违规”,删除时间是发帖后4小时。

    不过程秋在这帖子里的回复,倒还是能看见一些,可惜因为原帖删除,都是缩略状态。

    其中有一条引起了乐百诗的注意。

    “视频里这个地方啊,是大的……”

    大?

    乐百诗回忆了一番,大似乎是市那唯一一所大学,程秋的学历也显示了他是大金融系毕业的。

    她理了理思路。

    十年前有一个关于大的视频在这个社交网站大肆流传,却因为涉嫌违规,在4小时内被该社交网站删除。

    传媒圈的挣钱模式,乐百诗倒是了解一点,一个热门或是充满爆点的内容,经过添油加醋的包装后,发布于全网,引来的流量轻则千万,重则上亿。

    流量金钱,会不会是程秋为了牟利,将这个被封杀的视频卖给了别的网站……

    比如,卖给了乐建华?

    乐百诗立即调看了乐建华当初的金钱往来记录,果然,有一笔五十万的收入,在8月1日打进他的账户。

    而打钱的账号,乐百诗一眼便认出来了。

    正是乐建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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