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重生之治愈人生 >第4章 第4章
    张梅新与凌无方生有一子,大名凌小明,小名贱狗子。这小名还是张梅新自己给儿子取的,原因是贱明好养活、抗摔打。

    旺畚村,一个坐落在c省某县城愚昧落后的小山村。这里的村民被祖祖辈辈“重男轻女”的观念日日洗脑、毒害着,村民们沿用旧习给自家宝贝香火都会取个贱名,例如“狗娃”、“二蛋”、“臭蛋子”之类,但能把“贱”字直接用在小儿小名上的,这张梅新夫妇是村里的头一家。

    凌小明并不是张梅新夫妇的第一个孩子,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婴,当时对外的说辞是孩子体弱夭折。但据好事者八卦,因为张梅新也有根深蒂固的“女子无用”重男轻女观念,孩子生下来她就看了一眼,就让产婆扔到山里让她自生自灭,这种行径在常人看来简直不可理喻,作为一个母亲对自己的亲生孩子竟如此冷血至极。给张新梅接生的产婆良知和底线都还在,不愿办这事,便推脱说家里还有事,也没来得及开口要工钱,急匆匆地就走了。产婆走了没多久,赵妹良(张梅新的母亲)抱着一团破旧的黑布,也不知道里面裹了个什么,一脸晦气的小心翼翼地站在门口张望,见四周没人,便飞快的往后山去了。大概半个多时候后,赵妹良回来了,神色如常的进了张梅新的卧室。第二天,张新梅夫妇对外放出消息,说孩子体弱夭折了,并找到产婆结清了工钱。事后,张新梅在母亲赵妹良的伺候下安安心心坐月子,以备来年生个男胎。好事者还说,有人夜晚路过后山,走山路的时候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倒,拿手电照过去,唉呀妈呀!婴儿的脸血糊拉渣,五官已无,青白的脖颈上五个深黑的手印清晰可见,吓得那人连滚带爬直接滚下山去了,那人回去后大病一场,后来请了神婆,连跳了三天的群魔乱舞才见好。但是毕竟谁也没亲眼见着掐没的,无凭无据,村里人也只当茶余饭后的谈资。话又说回来,虎毒还不食子呢,这张梅新一家也不怕哪天遭天谴!

    凌小初现在之所以害怕张梅新一家,倒不是因为上面那件事,毕竟那些事发生的时候她的爸妈还没认识呢!等到她出生,已是四五年后,那些谣言早已随风而去。

    让凌小初恐惧的,是因为前世在凌小初很小的时候,她尚在懵懂里就被凌小明残忍的夺去了贞洁。她不记得自己那会儿多大,哪怕现在,她也不知道自己具体几岁。她只记得,哥哥说要带她玩一个游戏,飞机找机场的游戏,就是飞机要找到停机场才能从天空上停下来。

    于是,凌小明把凌小初报到床上,让其躺下,并告诉她:“现在你就是停机场哦!”

    凌小初咯咯的笑着,因为她觉得很好玩。

    凌小明见凌小初懵懂天真,毫无防备,愣了那么一瞬,终究欲望战胜理智,笑了一下,温柔的说:“妹妹,你快看哥哥变飞机了哦!”

    “啊!!!!!”凌小初痛急了,小脚丫一脚踹开凌小明,她不知道为什么玩个游戏会这么痛。视线往疼痛处看去,泪眼朦胧里好似看到有红红的水流下,她害怕极了,哭声也愈发大了。

    凌小明也看到了,理智已经完全回笼,他惊慌失措,忙哄着凌小初:“妹妹别哭,别哭,哥哥去给你烧热水,洗个澡就不疼了,你相信哥哥,你别哭。”

    说完,立马去到厨房打了一桶热水,提到房屋后面专门洗澡的地方放好,转身又回到屋里,把哭声已经小很多的凌小初抱过去放下,“妹妹,洗个澡就好了,你信哥哥。”

    洗完澡的凌小初果然觉得没那么痛了,又被凌小明用好吃的哄开了笑脸,每日与村里小伙伴的上蹿下跳中凌小初也淡忘了这件事。两年后,凌小初的父亲托自家二哥把凌小初送到y省一个靠近l市的小县城,在县里上学,直到初中生物老师上生理课,凌小初那一刻才明白,那所谓的游戏,是什么······他还是人吗?禽兽不如!真该受尽凌迟而死!

    凌小初恨,那样伸手不见五指惨痛又黑暗的经历,前世的她一直都在努力强迫自己忘记,每一个刺眼的白天,每一个无法安然入睡的黑夜,她都在拼了命的忘记。可每当她以为自己已经丢掉了那些可怕的回忆时,午夜梦回,梦里的恶魔总是不请自来,一遍遍鞭挞她的脑海深处,一次次用尖锐的指甲划破她不堪一击的脆弱。她不知道要怎么办,要如何逃。再后来她想,自己连死都不怕,那还有什么可怕的?于是她开始拼了命的武装自己,强大自己。白天阳光下的她坚强,独来独往,洒脱肆意;一到深夜,噩梦来临,无数次的从梦中哭醒,望着天花板默默流泪,待压下蚀骨之痛,擦干眼泪,又闭眼睡去,因为,她还有许多事要做啊。

    回首童年,重生的凌小初抱着膝盖埋头哭泣,面对童年阴影,有几人能做到面不改色,内心毫无波澜?

    童年阴影是人最难克服的心理障碍之一,它药石无医,唯有靠个人强大的意志力以及超强的治愈能力才能让自己真正融入人群,欢笑如常。前一世的凌小初在外人面前看似开朗活泼,但只有她自己知道一旦无意间触碰到与曾经相似的场景或者文字,她都会突然的沉默。相信重来一世,凌小初能直面恶魔,跨过童年阴影的最后一道坎,自信的,粉碎它!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耳边隐隐约约听见草垛前面有说话声传来。凌小初最不喜在人前流泪,于是立马止住了哭声,抬手擦眼泪,这时左手食指传来的疼痛让她停止了动作。

    盯着食指上鲜血淋漓的伤口,凌小初更想哭了。她记得这伤口,前世寄住在二妈家,每天放完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去田里割猪草,左手食指上的伤口就是因为一开始在学剁猪草的时候受的伤。因为人小,手也小,没剁几次猪草力气变越来越小,然后一个恍惚就把左手食指尖连指甲带肉砍掉了,凌小初疼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但就是死咬着不吭声。这还不是最惨的,当伤口结痂,张梅新让凌小初接着干喂猪的活,然后菜刀再一次准确无误的砍在了同一个地方,一直到第三次终止。

    凌小初泪眼婆娑的望着伤口端详,“这是第三次了,以后不用再挨刀了。呜呜呜······可是,为毛这伤口的血带着金丝啊,这是金子吗?”凌小初便用右手食指往伤口上戳去,然后,一阵刺眼的金光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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