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霸世天尊 >第四百章 炎黄统一
    天空中,红云翻卷

    因为浓郁的血气,使得淅沥沥的雨水都仿佛血液一样,浇在了每个人的身上。

    无头尸整个人被一团红色的茧子包裹住,周身燃烧着青色的火焰,正是在被陈小志以炼器之法打磨着肉身。

    僵持了数日的两族大战终于落下了帷幕。

    陈小志看着那不断被炎黄部落战士围攻的蚩尤,看着他浑身插满了刀剑长矛,却依然疯狂挥舞着骨棒,横扫向人群的固执身影。一声轻叹,他就是生命力再强,肉身再恐怖,也有精疲力尽的时候,更何况,他的躯体已经被自己给玩残了。

    九黎族的战败已经是必然的了,现在只有蚩尤一人还在战斗,那些已经清醒过来,天生嗜血的上九族战士都主动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目光黯然。即便蚩尤还在,他们已经没有打下去的信心了,因为回头望去,身边的同伴都已经倒下了,而炎黄部落那边,却还有数万名战士屹立在河岸之上。

    他们虽然好战,却不傻。

    咔嚓

    望着蚩尤那已经双眼猩红的模样,哪怕是轩辕和神农都不得不神色动然。他们不得不承认蚩尤的可怕,眼前的这一幕,就仿佛一头伤痕累累的雄师,再被一群蚂蚁撕咬一样,让人有一种莫名的凄凉感。

    轩辕握着自己的大剑,闪身窜入了人群之中,面对蚩尤那举起砸下的骨棒,直接反手劈了上去。

    就听一声断裂,那可怕的骨棒竟然生生折断

    “蚩尤,今天就是你的亡命之日。”轩辕沉声道。

    “吼”

    蚩尤发出一声咆哮,似乎根本不听他的言语。

    “射”

    后方,神农手一挥,满天的箭幕顿时将蚩尤庞大的躯体给覆盖住了。旋即,轩辕纵身一跃,单脚踩着蚩尤的腹部,借力飞到了十米高空,正面对着蚩尤那狰狞的面容。接着,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将轩辕剑横扫而出。

    唰的一声

    蚩尤那近乎一米大的头颅,赫然滚落。

    再然后,一道血柱从他的脖颈处喷发而出

    但即便是没有了头颅,蚩尤的肉身竟然依就凭借本能的攻击,一拳轰在了轩辕的身上。后者宛如断线的风筝一样,飞出了老远,嘴角溢出了鲜血。

    “都散开”

    神农一声大喝。

    本来围攻的人群立马开始逃窜,就见蚩尤的无头之身像是瞎子一样,疯狂的摧毁着自己碰撞的一切,树木巨石等等足足过了半个时辰后,这副肉身才好像是没了动力一样,噗通一声,轰然倒地。

    而随着蚩尤倒下,不远处残存的九黎族战胜,全部面色呆滞,像是雕像一样。

    他们的信仰没了

    另一边的炎黄部落众人,却是仰天欢呼起来。

    这一刻,陈小志能够明显的感受到,轩辕和神农虽然身上带着伤,但整个人的精气神却是攀升到了巅峰。冥冥之中,似乎有一阵波动,如沐浴一样照拂在了两人的身上。正是功德之力,对于炎黄部落的人族而言,他二人杀死了蚩尤,便是为人类立了大功。

    “唉”

    天空上,陈小志一声轻叹,蚩尤体内的巫族精血相当浑厚,刑天没了头颅后,肉身依然可以不死。但蚩尤却不行,原因很简单,他体内的精血全部用来滋养那些祖兽的肢体了,他自己不断的破坏自己的身躯,时间一久,便造成了眼下的这一幕。

    再者,蚩尤的巫血纯度,的确比刑天要稍微差一些。

    他单手结起一个法印,那蚩尤的尸体顿时干瘪起来,就瞧一丝丝精血在众目睽睽之下窜入了高空,射入了无头尸的体内,顿时使得他周身的火焰更为旺盛了几分。

    陈小志自苍穹之下,徐徐飞落。

    是时候给这场闹剧画上一个句号了。

    “是天神”

    九黎族的幸存者见到陈小志后,没落的目光中泛起一道希望的光亮。他是被蚩尤亲封的天神,再加上,已经在整个九黎族布道成功,得到了大量的信仰之力。所以,蚩尤这么一死,唯一值得他们信仰的,便只有陈小志了。

    而且陈小志的出场可谓是十分高调,御空而来,这可不是寻常人类能做到的。

    九黎族的战士纷纷跪倒在地,就连炎黄部落的人见状,都是大吃一惊,全部匍匐而跪,嘴里念叨着神灵。

    “蚩尤已死,你二人就不要再造杀孽了,九黎族今后会与炎黄融为一体,归你二人管制。”有了功德洗练肉

    身,如今的轩辕和神农已经是神灵了,他们的生机变得超凡,冥冥中,更是看透了许多天地真理。同时,他们也从陈小志的身上,感受到了更为玄妙的力量。

    “是。”

    既然陈小志都发话了,二人自然不敢违抗。

    人族部落融合的后事,就全权交给轩辕两人去办了,有他的发话,九黎族加入炎黄部落倒还算是顺利。而陈小志也顺势成为了炎黄部落的一员,当然,以轩辕和神农对他尊敬的程度,他依然是人类部落所谓的天神,受到九州子民的尊敬和爱戴。但想要立香火,让众人彻底信仰自己,还是要一步步来。

    一个月后,九黎族的部落已经开始大量的迁徙,全部来到了黄河古畔的另一头,彻底在炎黄部落的领地中栖息下来。

    与九黎族不同,炎黄部落的人相对和煦,对九黎族并未抱有什么敌意。

    而另一方面,炎黄部落的文化比之九黎族要更为深厚,这让从未接触过炎黄部落的九黎族人,大开眼界。包括,日常的生活水平等等都得到了提升,没有人不想在更好的环境中生活,同时,冶炼、耕种、制衣等等,也都飞快的在整个大部落中普及起来。

    以便让黎族的人彻底的融入到炎黄部落之中。

    而现在,所有人都成为了炎黄部落的子民,已经不再有异族之分。

    至于陈小志之前所在的黎志部落,也已经分化到了炎黄部落之中,成为了一个比较重要的族群,很得神农氏的重用。

    他创造的那些知识文化和那些诗词歌赋,虽然在九黎族推展的很慢,但到了炎黄部落,却大受欢迎,没用多长时间,就完全普及开来。现在就连那些几岁的娃娃都会哼上两具。

    “天神”

    一间帐篷之中,仓颉奉命而来,跪倒在陈小志的面前,神色尊敬。

    “这些都是我制作的木质乐器,这里还有这些乐器的使用方法,你让神农传下去。”仓颉面色苍白,像是一个病秧子,但他对陈小志却佩服的五体投地。这段时间,陈小志几乎每天都会教他书写大量的字体,虽然字体是他创造出来的,但陈小志传授的字体却十分简单易学,远比他那种画画一样的字迹好辨认太多。同时,陈小志还教他造句,作画等等,让仓颉心中对这位天神敬仰无比。

    陈小志俨然已经成了睿智的象征。

    “是。”

    “那些耕种所用的农具效果怎么样”陈小志又问了一句。

    “非常棒,节省了我们不少的人力,并且就连小娃娃都可以使用,很方便。这样一来,今年各个部落的收成都会十分喜人,不用再挨饿了。”

    “那就好。”

    陈小志点点头,旋即让他退下了。

    炎黄部落之中,有着不少的圣人仓颉,神农的妻子听訞等等,只不过这几人所获的功德愿力比较有限,所以尚无法让肉体变得超凡脱俗。但起码会让他们长命百岁,永葆健康。而眼下,已经成为神灵的神农与轩辕,却可以以体内的巫血,感应天地之力了。这便是本质的不同。

    耕种、曲艺、冶炼兵器、生活制品等等,陈小志已经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知识都普及了下去。

    但现在每天受到的愿力滋养都在增加

    当想要彻底的改变整个炎黄部落的生活,还要等时间一点点去衍变。

    “接下来就是教部落里的人如何医治伤势,教他们包扎,以及制作一些简单的草药,还有传授他们一些简单的护身之术,包括一些刀剑的使用方法,让他们摸索出武道,至于后面,就看他们自己的智慧了。”陈小志一声轻叹,他算是给人类的文明打下了根基,只有能走多远,就要看各个部落自己了。

    “对了,还有驭兽之术这九州的异兽不少,也能够让人类得为所用。”

    “还要教他们一些身体构造的生理知识,让人类对于自己的种族有更深的认识。还有礼义廉耻用兵之术。”

    陈小志一边喃喃自语着,一边拍着自己脑门。

    他真的倾尽自己所用的学识来改变整个九州了,他虽然不是凡人,但现在才发现,想要以个人之力推动一整个世界的文明程度,着实难办。好在炎黄之中,有不少智者能够助他一臂之力,不然的话,光凭他自己倒真的很难办到。

    “西王母已经去了仙界,我记得她说自己的道场,似乎在玉山,帝江便在那里,有时间的话,要去走一趟。”

    陈小志似乎想起了什么,动了一下念头,就再次开始刻画一个个木牌,开始奋笔疾书,将自己所懂的知识一点点写出来。

    “真的麻烦,看来要尽早的制作出毛笔还有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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