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什麼都懂 >第904章 拉動銷量小王子(爲山青盈盟主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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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時間,隨着沈歡再打一個賽季的nba季後賽已成事實,各個和沈歡相關的廣告品牌,也開始瘋狂了起來。

    一方面是他們的廣告宣傳瘋狂。

    比如說電視裏面,全球上千家的電視臺,都會出現沈歡的廣告。

    全球超過2000個大小城市,都會有沈歡的海報。

    即便是沒有看到過沈歡打球的人,見到了這麼瘋狂的宣傳勢頭之後,也會通過各種渠道,去看看到底這是怎麼樣的一個籃球巨星。

    結果一看之下,大部分的人立刻就成爲了沈歡的粉絲。

    不敢說是什麼鐵桿,但絕對喜歡上了沈歡。

    nba對此也付出了大量的努力。

    他們把沈歡總共16場比賽的精彩片段,剪輯成了數千個視頻,散佈在了網絡上面。

    這種倌方做出的片段,那就比起普通籃球愛好者的,又要精美和震撼許多了。

    凡是看了沈歡肆虐籃筐,擊敗所有對手的瘋狂表現後,就沒有不被燃起青春的火苗,掀起對於運動的熱愛的。

    尤其是年輕人。

    根據一項的報道,在過去的410月過程中,因爲沈歡的表現和影響力,全球喜歡籃球的612歲小孩子,增加了足足有7000多萬。

    1218歲的少年,也是增加了1億5000萬以上,其中亞洲區增加人數最多,足足超過了9000多萬。

    任何一項體育運動,都不可能缺少得了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們的加入,從而成爲籃球運動發展的中堅力量。

    無論是打球的,還是喜歡看籃球比賽的,都缺不了他們。

    籃球運動比起足球來,向來都是被吊打的份兒。

    如果不是當年斯特恩眼巴巴的來到華夏電視臺遞免費的錄像帶,請求播放nba籃球比賽錄像,恐怕它今時今日的人緣更差。

    好歹因爲華國的球迷增加,大姚大郅阿聯等人的進入nba,nba的影響力才與日俱增,終於打破了冰球的第三名壟斷,前進了一步。

    但是在世界範圍內,籃球仍舊遠遠不如足球。

    可就因爲如今出了一個沈歡,出了一個簡直是籃球之王的超級巨星,一下子就讓人刮目相看了。

    你說他們nba能不配合着那些廣告商,去認真的宣傳沈歡嗎

    當然了。

    長遠的好處肯定是nba的,但目前的好處更多的卻是各大品牌商的。

    穿着籃球服的人們,在麥當勞裏面喫着漢堡,在球場下喝着百事可樂,在付賬時用着沈歡簽名版的visa信用卡等等等等,都給品牌商們帶來了大量的利益。

    就連最新和沈歡簽約的巴寶莉,短短的一個月時間,在倫敦他們的大本部的銷量,都已經有了50的提升。

    沈歡186的身高,比起普通的歐洲人來說,可一點兒都不矮,再加上他天生的衣架子,以及火爆到天際的名氣,當然就會有更多的年輕人願意追隨他的腳步,去買他代言的牌子。

    華國這邊也是一樣的。

    在華國的30個有巴寶莉專賣店的城市裏,一個月的銷量同比增長了270,樂得他們的銷售總監大呼,今年總算可以多生產一點,不用再銷燬了

    巴寶莉還是貴了一點。

    更平民化的還是阿迪達斯這樣的體育公司的產品。

    阿迪達斯大大小小的產品種類有上百款。

    即便是那些運動服飾不大適合沈歡專用,但也有可以做出logo版本的。

    比如說最近他們火速推出的阿迪達斯沈歡聯名版籃球,才3個星期的時間,便已經賣了700萬個。

    實際上阿迪達斯的籃球,銷量是遠遠比不上nba倌方用球的斯伯丁的,雙方的普通籃球價格都差不多,但斯伯丁的銷量能是它的許多倍。

    nba的倌方用球都是斯伯丁品牌。

    阿迪達斯的籃球雖然質量很不錯,但就是比不上人家,這也沒有辦法。

    這跟足球品牌是一樣的道理。

    你敢說耐克的足球就比阿迪達斯差

    同樣都是數十億美金前前後後砸進去的,憑什麼就一直是你阿迪達斯的足球作爲世界盃專門用球呢

    弄得耐克的足球,平白無故就會弱一等,銷量也會差不少,在足球世界也比不過阿迪達斯。

    好了。

    話題說回來。

    阿迪達斯決定了做沈歡聯名款籃球之後,也沒有多花什麼功夫,把倉庫裏面庫存着的數百萬個籃球,重新拿到工廠裏面,加上了沈歡的頭像logo就可以了。

    但就這麼一個變化,直接讓阿迪達斯的籃球瞬間變得好賣了。

    哪怕就因爲有了這個變化,阿迪達斯直接把聯名款籃球提價了50,照樣的引發了一場搶購。

    遠的不說,華國市場上面,直接就賣掉了300萬個。

    北美市場那些期盼着沈歡回來的球迷們,也幹掉了200萬個。

    日.韓兩個瘋狂崇拜沈歡的粉絲最多的球迷們,加起來也搶了100萬個。

    看看

    銷量的火箭般增長,就是這麼簡單

    短短的大半個月時間,之前半年時間的銷量都達不到的數據,一下子就能達到。

    從這一點來說,你不能講人家品牌商花天價請代言人是錯了。

    遇到對的人,的確是有很好的拉動銷量的作用。

    籃球是一個品種。

    把沈歡的頭像印在揹包上面,同樣也是一種騷操作。

    阿迪達斯徵得了沈歡的同意,在和聯名款籃球一樣,付出了肖像權益金之後,把沈歡的頭像做成了卡通的,就放在了阿迪達斯logo的旁邊。

    當然價格也是提高了50。

    這些頭像的顏色還被弄成了七個不同的顏色。

    也是這麼一個簡單的變化,這一款本來看起來很普通的揹包,忽然間也變得暢銷起來,20天賣了300萬雙。

    最誇張的是,一些有錢的女粉絲們,還專門去收集了七種不同顏色的揹包,在網上炫耀。

    由此,許多消費市場專家都紛紛喊看不懂。

    但是毫無疑問的,沈歡對於各種產品的促銷,也是完全可以得到人們的認同的了。

    不知道多少消費品的商家們在懊惱,沒有趕上這麼一趟快車。

    早知道傾家蕩產也要簽下沈歡啊

    因爲沈歡就代表着大筆大筆的利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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