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什麼都懂 >第1154章 王牌主持人的採訪(上)
    一座房子,一間公寓,看上去和另一座城市的,都沒有什麼兩樣。

    可一旦房子和公寓被賦予了“家”的含義,那麼自然而然就有了更深刻的含義。

    一下子就會有一種溫馨的感覺。

    比如沈歡回到了洛杉磯的別墅,頓時覺得一下子人都鬆懈了許多。

    洗個澡,做點兩位小姐姐喜歡喫的東西,即便是自己不喫,看着她們喫,也是一種享受。

    只不過,如果沒有科比天天早上6點鐘拉着自己去訓練,那就更好了。

    在這樣的舒心環境下,連湖人隊的球員都狀態都一下子被充值成功,連續兩場比賽,快刀斬亂麻的把火箭隊送出了季後賽。

    可憐的詹姆斯哈登,在後面兩場比賽的得分都沒有超過20分,創下了他這些年的最低季後賽記錄。

    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他現在看着沈歡就莫名其妙有些發虛。

    別人不知道,可詹姆斯哈登卻總覺得,自己每次和沈歡打交道都會很倒黴,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和他接觸。

    在比賽中,如果不是詹姆斯哈登屢屢的躲開沈歡,火箭隊還不會崩盤得那麼容易。

    通常別說是第四節,就是在中場休息之前,火箭隊便常常落後了50分以上,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希望了。

    火箭隊的球迷們,因此大量的去網絡上賣掉了自己搶到的球票。

    他們是再也不忍心看着自己的球隊受虐了。

    這下子高興的便是湖人隊和沈歡的球迷。

    基本上球場裏90%的球迷都是屬於沈歡這一方的,比賽的時候,簡直是成了一座歡樂的海洋。

    每一次湖人隊進攻、沈歡得分,或者是成功的防守,都會引來一陣陣熱切的呼喊聲。

    許多男球迷直接還撕掉了衣服,興奮的大喊大叫,狂野得很。

    他們可不管湖人隊是在虐菜還是怎麼的,反正看着湖人隊的球星們如此行雲流水的配合,看着沈歡不斷的用各種技巧得分,在他們來說,都是一種享受。

    遇到這麼熱切的球迷,沈歡不但是每次休息或者暫停都會換下球衣球鞋,準備送給球迷們,連比賽之前賽場熱身的時候的球衣球褲球鞋,也全部拿去送人。

    這一點,專門給沈歡做採訪的ESPN著名主持人、解說員肯尼史密斯就注意到了。

    他問沈歡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沈歡,我們注意到,你現在已經又加大了贈送禮物給球迷們的舉動……這是不是代表着你離開NBA的日子越來越近了?所以你纔要趁着這個機會,多送給他們一些東西?”

    ESPN的採訪,本來沈歡是不願意接受的。

    華國的採訪還好一些,米國人的採訪向來都很刁鑽,而且非常的直白,很不容易應付。

    沈歡討厭這樣的和人們說話跟吵架一樣。

    但奈何ESPN神通廣大,和NBA聯盟有着深厚的利益關係,更和湖人隊非常密切。

    平日裏他們對沈歡也是稱讚有加,包括瞭如今採訪沈歡的肯尼史密斯,在去年的第一輪季後賽開始,便一路的追捧和稱讚沈歡,是沈歡的鐵桿粉絲,比巴克利都差不了什麼。

    人間處處都是有人情。

    既然各方面的人情都用上了,沈歡自然也只能去接受採訪。

    而且這次採訪還是現場直播版本,意思是沈歡坐在這裏說話,全世界收看ESPN頻道的觀衆都能看到。

    根據剛纔開播之前的數據,北美已經有超過7000萬的觀衆涌入了電視頻道和網絡頻道,全球觀衆同時在線的也超過了3億人。

    這就讓肯尼史密斯非常的興奮,一心要搞出一點新聞來。

    於是,他問的第一個問題就顯得有些尖銳。

    本來這個問題是他準備聊天一會兒再拋出來的,可現在觀看的觀衆這麼多,他想要第一時間把大家都給留下。

    只要能讓大家一開始感興趣,那麼他們就會樂意觀看,從而爲他肯尼史密斯的節目,創造一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收視紀錄!

    “對。”

    沈歡想也不想的點點頭。

    肯尼史密斯本來琢磨着的,沈歡如果不承認,自己就再找幾個證據出來,和沈歡大戰三個回合,最後迫使沈歡承認。

    結果他沒想到,沈歡居然如此的坦率。

    他的牛眼睛都睜大了。

    “你確認?”肯尼史密斯道。

    “嗯。”

    沈歡微微頜首,“這不是明擺着的嗎?6月份總決賽,便是我最後一場NBA比賽了。”

    肯尼史密斯偏頭看着他:“去年你也是這麼說的。”

    “我去年沒有說過,只說我不和湖人隊續簽合同,準備退出NBA。”沈歡道,“不過這一次過後,真的是永別了。我們再次相遇的時候,應該不是我打籃球的時候了。”

    肯尼史密斯撓了撓頭,“這樣好像很有一種訣別的悲傷……你不會掛念好幾億可愛的球迷們嗎?他們很捨不得你的。”

    “會呀。”沈歡道,“但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忙着打比賽,不符合我的人生規劃。”

    “難道你還能找出比打球更能受歡迎,更能成爲全球偶像的機會嗎?”肯尼史密斯問道。

    “偶像和受歡迎,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沈歡很誠懇的道,“我大學讀的是農學,最近有了一點成就了,我非常高興,希望能繼續做下去,做出一點有意義的事情來。”

    “我的上帝啊!”肯尼史密斯撓了撓頭,“如果我有你這樣的名氣和受歡迎程度,哪怕是打斷我的腿,我也不會離開NBA的!

    喬老闆在30歲的時候,才擁有你現在的名望榮譽和財富,而你今年才18歲,未來20年的NBA都會是你的天下!”

    沈歡笑了笑,“所以你不是我啊。”

    “呃……”

    肯尼史密斯被堵得非常難受。

    可他又沒辦法反駁。

    這話變成了喬老闆來接,也沒辦法很好的回覆。

    所有人都知道,沈歡不是一般人,他的奇蹟很有可能就是獨一無二的,再也沒有第二個人能做到。

    因此身爲他鐵桿粉絲的肯尼史密斯才更加憂鬱。

    沈歡要是離開了NBA,我還會有什麼真正的樂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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