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如果能少愛你一點 >第214章 在他這兒統統得跪!(第一更)
    傅寧爵的臉都青了,他嗷地叫起來:“阿澈!打人不打臉!誰沒有個年少無知輕狂的時候?我前女友雖然多,可也是正正經經談過的,並不是包養玩弄!你要搞清楚!”

    藍如澈笑了一下,慢悠悠地說:“如果你是包養玩弄,早就從我的圈子裏滾出去了。”

    “你知道就好!”傅寧爵瞪了他一眼,轉臉想起自己以前的“豐功偉績”,又自戀地摸了摸臉,說:“沒辦法,我實在長得太好看了。從十六歲開始,我就被姑娘追着跑,國外的白妞兒多熱情,你比我更清楚。”

    藍如澈嗤了他一聲,“門在那邊,滾。”

    傅寧爵知道藍如澈這是答應了他的要求,不會拆他的臺了。

    不過爲了保險,他還是說:“我以前的事兒,我會向一諾坦白的,但是我不想她從別人那裏聽見這些事情。”

    藍如澈看也不看他,說:“只要你不惹我,我才懶得說你那些破事兒,掉價。”

    傅寧爵嘿嘿笑着,放心出去了。

    他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纔給自己做了一杯卡布奇諾,公司的藝人部總監就趙今來敲門了。

    “小傅總,有點事兒要馬上跟您說。”

    傅寧爵看了她一眼,“坐,什麼事兒?”

    趙今是個胖胖的中年女人,曾經是新人類公司的金牌經紀人,後來因爲跟溫一諾鬧了一場,雖然輸了,但有溫一諾說情,傅寧爵給溫一諾面子,讓趙今做了藝人部總監。

    她在捧紅藝人方面確實有幾把刷子。

    在傅寧爵面前坐下來,趙今愁眉苦臉地說:“小傅總,咱們的一哥趙星辰,鬧着要解約……”

    傅寧爵愣了一下,“趙星辰要解約?是公司給他的資源不夠,還是他拿的獎不香?還是他嫌自己掙的錢太多?”

    趙今嘆了口氣,說:“憑心而論,趙星辰在公司是絕對力捧的,可是……”

    她悄悄往辦公室門口看了一眼,最後還是站起來走到門邊把門關上了。

    傅寧爵忙“噯”了一聲,不高興地說:“你關門幹嘛?我們公司有反性騷擾政策,凡是上司和下屬在一個辦公室裏說話,必須得開着門!你別給我找麻煩!”

    他瞪了她一眼,走過去把門又拉開了。

    趙今喫驚地看着傅寧爵,心想就我這年紀,就我這身肥肉,小傅總也真看得起……

    她笑着調侃說:“小傅總,您是擔心我‘騷擾’您吧?”

    說完還拋了個媚眼兒。

    傅寧爵:……

    有被冒犯到!

    但是作爲公司總裁,他還是選擇視而不見,板着臉說:“這是公司的政策,我作爲總裁,我自己都不遵守,怎麼能指望別人遵守?”

    趙今忙拍馬屁:“對對對!我們公司就是有了小傅總這樣以身作則的總裁,才能蒸蒸日上!”

    “嗯,行了,你繼續說……那誰的事兒。”傅寧爵說着,也往門口看了一眼,擔心被人聽到。

    趙今心領神會,也不再提趙星辰的名字,只是壓低聲音說:“最重要的原因,是阿澈,也就是藍如澈最近上升的勢頭太猛!”

    “幾個月時間,就從十八線飛昇到準一線,而阿澈的演技又是衆所周知的好,別人有了危機感,也是正常的。”

    傅寧爵納悶道:“可是藍如澈就算紅了,跟別人也不衝突啊?他們倆根本不是一個戲路。屬於那誰的資源,根本不適合藍如澈。同樣,藍如澈佔領的市場,跟那誰的根本不重合。”

    “理智上說,是這個道理。”趙今笑着說,“可是放到那些人自己身上,他們就不這樣想。”

    “在他們眼裏,市場就這麼大,資源就這麼多,別人搶得多了,留給他們的少。”

    傅寧爵點了點頭,“也有道理。你問過那誰,他有什麼條件嗎?如果是想加薪,也不是不能談的,我們可以把分成比例再提高一個百分點。”

    “唉,如果用錢能擺平,我就拿到您面前了。”趙今嘆息着搖了搖頭,“他的條件是,要我們跟藍如澈解約。”

    傅寧爵瞪大眼睛,身子往前微傾,“什麼?你再說一遍?!”

    趙今點了點頭,“就是要麼我們跟藍如澈解約,要麼跟他解約。還說,最底限度,是我們雪藏藍如澈,不然他就要走人。”

    “讓他走!”傅寧爵一時氣憤,脫口而出,握起拳頭往辦公桌上砸了一下,“這是覺得自己紅了,就目中無人了?!”

    “合約呢?讓我看看還有幾年!如果現在解約,看看他要賠多少錢!”

    傅寧爵不想慣着某些人,什麼一哥一姐,在他這兒統統得跪!

    趙今嘴角抽搐着,默默拿出趙星辰的合約。

    傅寧爵一看,臥槽,還有三個月就到期了!

    難怪能鬧!

    他臉色沉了下來,手指在合約上點了幾下,說:“……他是不是已經找到下家了?”

    一般敢跟公司提這種要求的藝人,要麼是不想幹了想退圈了,要麼是合約即將到期,已經被人挖要跳槽了。

    趙今又是微微點頭,說:“我來之前找人打聽了一下,確實有個公司在接觸他,非常熱情,條件給的非常好,恐怕是我們無法匹配的那種好。”

    “有多好?”

    “……對方答應讓他自建工作室,然後以合作的形式邀請他加盟新公司。分成比例是給他八成!”

    傅寧爵的瞳仁猛地縮了起來,“給他八成?!那是賠本買賣啊?!還賺什麼錢?!”

    公司對於培養一個藝人的成本其實是非常高的,捧紅了的藝人花費更高。

    就算是當紅藝人拉過來,公司要付出的成本也很高,就算跟藝人一半一半的分成比例,公司都只能將將保本。

    比如國外的偶像組合,演藝公司跟他們籤的分成合約經常是百分之十,也就是說,公司拿百分之九十,藝人拿百分之十。

    所以在國外那種Idol基本上不掙錢,只有混到更高的明星和演員,才能開始掙大錢。

    混到更高檔,意味着合約也是新合約。

    國內的演藝圈,也不是沒有給藝員百分之八十分成的合約,但是那種“藝員”,都是自帶資本的藝員,給他或者她的錢,其實都是從他們的金主那裏轉手來的,對演藝公司來說是隻賺不賠的買賣。

    趙星辰要是有這樣的金主,也不用要求他們公司跟藍如澈解約,或者雪藏他了。

    趙今也點點頭,說:“所以我認爲,對方是急需一個大咖坐鎮,這樣才能打出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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