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調料太少。
劉海做了簡化處理。
石鍋燒熱以後,加入油,把清洗好的大龍蝦放入鍋中翻炒一番,加入適量麻辣果粉,鹽,水以後,便開始燉。
接下來,只要等到湯汁差不多熬幹,簡化版麻辣大龍蝦便做好了。
香辣人頭螺也一樣。
因爲受材料的限制,做法與麻辣大龍蝦差不多。
同樣是加油,加麻辣果爆炒。
炒好以後,加入適量的水慢慢煮就可以了。
這個過程,需要的是時間。
因爲不確定它們會不會有寄生蟲,劉海考慮了一番,專門讓族人多燉了一下。
是夜。
麻辣大龍蝦和香辣人頭螺做好。
日部落族人也忙完該忙的工作,紛紛聚集在公共廚房,等待着開飯。
在確定了人來齊以後,劉海一聲令下,所有人都開始排隊做飯。
一人一個大龍蝦,一個田螺。
聽起來不多。
但是要知道,一個大龍蝦可是有將近百斤。
一個人頭螺,也有足足十幾斤。
就算是日部落族人喫的多,消化快,一樣一個喫飽也絕對搓搓有餘。
就這樣。
很快所有日部落族人就領完食物,紛紛安靜的等待着劉海教他們怎麼喫。
不是他們不想喫。
而是他們剛剛研究了一下,發現根本不知道怎麼下手。
因爲不管是大龍蝦,還是人頭螺,都有厚厚的外殼保護。
第一次喫。
他們那裏會知道該怎麼打開外殼,喫到裏面的肉。
……
……
……
“看大家的樣子,都不知道怎麼喫吧?”
“既然如此,那就跟着我學吧?”
打完飯,看到族人都沒有動嘴盯着自己,劉海笑着問了一句,拿起了一個人頭螺。
“這東西我起名人頭螺,原因就是它的個頭跟我們的頭那麼大。”
“這一次的做法,叫做香辣人頭螺。”
“使用油翻炒過後,加入麻辣果的粉末,鹽熬製而成。”
“喫法的話,你們學我這樣,把這人頭螺口的地方的這個蓋子掀開。”
“然後,直接把裏面的肉,用力拉出來就可以了。”
一邊說,一邊行動。
劉海熟練的從身邊的香辣人頭螺裏面拉出來了一條黑白相間,手臂粗細的螺肉。
咬一口,麻辣可口,脆彈軟糯。
可以說,別有一番風味。
“原來,這叫人頭螺,需要這樣喫啊!”
“好玩,原來肉在裏面,又學會了一樣喫法,又多了一種食物。”
“好喫,太好吃了,麻辣可口,充滿了彈性!”
“真好喫,好美味啊!”
聽着劉海的講解,日部落族人一邊學着怎麼喫,一邊各種感嘆,驚呼。
因爲他們覺得自己又學會了一些知識,又認識了一種食物。
更重要的是。
眼前的這個叫做人頭螺的東西,還好喫。
於是,一時間到處都是吸溜聲和感嘆聲。
香辣人頭螺喫完。
劉海站起來扶起大龍蝦。
此時,因爲蝦頭殼已經被剝掉,露出白色的蝦肉和黃色的蝦膏。
不過,他並沒有急着喫。
反而是等到日部落族人都喫完看向自己,這纔開始一邊動手,一邊講解。
……
……
……
“我手中的這個河獸叫做大龍蝦,本來他還有一個頭的,但是因爲頭比較堅硬,適合做頭盔,我已經讓族人把頭去掉了,用來在後面給你們做頭盔。”
“同樣是用油炒一下,然後放入麻辣果,適量的鹽,水直接燉。”
“喫的話,一般來說,我們都是找從它的蝦腳開始的。”
“前面最大的兩個蝦腳,叫做大夾子,後面的叫做小夾子。”
“我們喫的時候,可以先把那些夾子通通掰下來,然後用我們手中的石刀,把夾子的外殼切開,喫裏面的肉。”
說到這裏。
劉海停頓下來,拿起腰間的石匕,開始削蝦的夾子。
跟頭比較堅硬不同。
大龍蝦的夾子,除了前面那兩個比較硬之外,其餘的也算不上太硬。
在石刀面前,很快就被削開,取出了裏面的肉。
大龍蝦夾子的人。
因爲沒有縫隙的原因,是雪白色,沒有任何外來的味道。
不過。
這並不代表夾子的肉不好喫。
相反。
因爲沒有別的調料。
夾子的肉,反而還能吃出蝦肉的鮮。
喫到嘴以後,不止劉海滿意。
日部落族人也滿意。
不用劉海多說,他們便紛紛學着劉海的樣子,愉快的食用起大龍蝦的夾子。
很快。
夾子喫完。
劉海拍了拍手,吸引了所有族人的注意力以後,開始了喫龍蝦的第二部講解。
……
……
……
“蝦夾子喫完,接下來就是蝦肉了。”
“這些漏在外面的白色的肉,就是蝦肉。”
“而那些黃色的,則是蝦膏。”
“什麼是蝦膏那?那就是蝦的孩子。”
“這一部分,是蝦最好喫的一部分。”
“我們喫完夾子以後,便可以先喫蝦膏,然後喫蝦肉。”
“當我們把外面的蝦肉喫完,接下來我們就可以喫蝦尾了。”
“因爲這蝦尾太大,這一次我們需要藉助工具。”
“比如,我們可以用我們手中的長矛挖着喫。”
一邊講解,劉海一邊抽出身後的石矛開始挖蝦肉。
本來,龍蝦最後步驟並不是這樣喫的。
但是,他手中的龍蝦太大了。
如果按照喫小龍蝦那樣教,根本沒辦法喫。
沒辦法。
他只好簡化了。
不然的話,根本行不通。
“挖着喫,這個好玩!”
“這大龍蝦,每個部位喫法還不同,跟那螃蟹都有的一拼!”
“美味,一點也不比螃蟹差,巫太厲害了,總是能夠給我們帶來各種美味的食物,怪不得象鼻子那麼長!”
“巫就是巫,我好崇拜他!”
聽着劉海的講解,把龍蝦肉喫飯嘴以後,一時間日部落族人又是一番崇拜。
放在二十一世紀。
很快人都會覺得是馬屁。
但是,放在原始社會,這些都是真情實意,做不了任何假的。
對此。
劉海那可是極爲滿意了。
因爲現在的他,可是早就把日部落當做家了。
家人的誇獎。
他怎麼可能不驕傲。
至於原本還想回二十一世紀的念頭。
現在早就不知道被他丟在腦海那個角落了。
回家。
不可能回家的。
原始部落都是人才。
說話又好聽,他超愛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