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推理小說還能這麼寫!”
得志是邊讀小說邊猜兇手的,一個一個的懷疑,一個一個的排除,幾乎把他覺得有嫌疑的每一個人的動機和作案手法都猜測了一遍……
結果還是被楚狂擺了一道!
所以當看着波洛說出兇手名字的一刻,他纔會汗毛直豎,冷汗長流,震驚當場。
震撼的同時,他又爆了個粗口,覺得這是一種愚弄讀者的行爲——
這也是事實。
楚狂就是在愚弄讀者!
從任何意義上來說,“愚弄”這個詞都不過分。
可曹得志爲什麼會覺得羞愧?
因爲這不是愚人節玩笑式的愚弄,而是智商上的碾壓!
通過自白書以及案情的解析可以看出……
除了因敘述方式而不得不規避的一些直觀泄密以外,楚狂並沒有在書裏刻意隱瞞任何線索。
有的地方,文字敘述上甚至還有較強暗示!
這是對照自白書與回顧纔會發現的情況。
所以,這本書,可謂相當公平的作家與讀者的推理對決了。
曹得志鬱悶的地方就在這……
明明楚狂其實早就通過前文的無數伏筆,透露出了兇手的身份……
不過楚狂也正是利用讀者的這種想當然,製造了一個推理的盲區,所以在結局揭曉的時候,曹得志纔會覺得如此不可思議!
得志感覺自己是昂首挺胸的踏入了楚狂的大坑。
人家早就秀過證據了,只是自己身爲讀者沒發現而已。
要知道,有些推理小說,喜歡把關鍵性的證據藏在最後,藏在偵探的腦袋中,那樣的情況下,讀者猜不到兇手情有可原。
因爲作者沒把關鍵證據寫出來。
但阿婆是個很本格的作家,她的小說幾乎不會把證據藏到最後!
她會給讀者破案的機會,讓讀者去挑戰偵探的破案速度,就看讀者能不能看到她藏在文字裏的細節。
“虧我看過那麼多推理小說……”
曹得志自語,然後忽然猛拍了下自己的大腿:
“不對,看過再多的推理小說都沒用,因爲這部小說的描寫手法是開創性的,推理小說圈,以前從沒有過這種寫法出現!”
所以自己纔會近乎本能的以爲“我”不是兇手!
因爲曹得志代入的就是“我”啊!
我是誰?
謝潑德啊!
如果曹得志看過一部名爲《武林外傳》的電視劇,此刻一定非常理解一個叫姬無命的男人。
“是我……殺了我?”
但又是誰規定,“我”不能是兇手?
從來沒有這個規矩!
只是自己下意識的,排除了“我”這個兇手。
楚狂做的事情很簡單。
打破常規,重新定義什麼叫推理的“一切皆有可能”!
“這是一部幾乎顛覆了傳統推理小說創作手法的作品!”
得志幾乎可以肯定,這部小說發佈之後,一定會引起無數推理作家的模仿——
得志的判斷沒有錯。
地球上,隨着阿婆這部《羅傑疑案》的發佈,很多人都模仿了這種創作手法。
“敘詭”
顧名思義。
就是敘述性詭計,指的是作者利用文章結構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實刻意地對讀者隱瞞或誤導,直到最後才揭露出案件的真相,讓讀者感受難以形容的驚愕感。
阿婆,就是敘詭的開闢者!
要不怎麼說阿婆是推理界的老開山怪呢。
敘詭只是她開闢的其中一種創作方法而已,她另外開闢的模式帶動的風潮更恐怖。
事實上,就敘詭而言,就有後來的《咚咚吊橋》墜落等作品的致敬和模仿。
“機會來了!”
感受到極大的震撼之後,曹得志感覺自己整個人腳步都有點飄了:“這部小說肯定能火!”
銀藍書庫推理小說不行?
那特麼是以前!
現在我們有楚狂了!
這時候,曹得志回想起老熊把小說交給自己時,臉上的那副鬱悶和不捨。
曹得志愈發理解對方的心情了,他幾乎忍不住想要放聲大笑!
嘿嘿。
楚狂可真是個寶貝啊!
如果讓曹得志現在把楚狂送回到幻想部門,恐怕曹得志的臉色不會比老熊好看到哪裏去。
可不是嘛。
這麼粗一大腿,誰捨得放走?
也是咱運道來了,這位大腿,竟然來我們推理部了!
只能說……
楚狂這種大腿,到哪裏都是大腿!
……
毫無疑問,《羅傑疑案》肯定要出版,而且必須要宣傳到位,爲此曹得志開了個會。
“都來看看這部小說!”
推理部門的編輯們面面相覷,最後看向曹得志:“老大,有喜事兒?”
編輯們從來沒有看到過曹得志這麼高興。
平時曹得志都是哭喪着臉,因爲公司每隔
一段時間都會開會,作爲推理部的主編,每次開會曹得志都會捱罵,時日多了,怎麼開心的起來?
“看完你們就知道了!”
曹得志得意洋洋的開口道:“距離下班還有三個小時,差不多夠你們看完了。”
“那敢情好。”
衆人都樂意,主編髮話,手上工作可以放放,在這看看小說,多舒服?
嗯。
確實很舒服……
有人倚着椅子,有人翹着二郎腿,時不時喝一口茶,愜意的看着推理小說小說,編輯們的人間理想!
曹得志也不批評。
反正部門裏也沒啥大事兒,既然決定把《羅傑疑案》作爲工作重點,自然要讓手下的人瞭解一下。
他自己也趁着這功夫,把《羅傑疑案》重新看了一遍。
因爲知道了結局,有意識的搜尋,所以這一次曹得志看到了許多自己第一次閱讀時忽略的細節。
比如他看到第三章的時候……
“原來早在第一次相遇的時候,就已經預示了結局,波洛第一次出場,不小心丟掉了南瓜,結果準確的砸中了謝潑德。”
曹得志失笑。
這讓他聯想到一些電影裏的隱喻,只是第一次閱讀的人絕不會有那麼豐富的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