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狐朋仙友 >番外之三 從睡鞋和纏足陋習說開去
    在本書第七十話‘定毒計睡鞋嫁禍’中曾提到過去那些纏足的女孩在夜間解開裹腳布後,會在三寸金蓮上套一件雙層綃布做成的睡鞋。

    “睡鞋”,顧名思義,就是睡覺時穿的鞋。

    除了能防腳趾鬆弛和使小腳上的惡臭味不易泄露外,睡鞋作爲中國古代婦女纏足行爲的一種副產物,一直被寄予了比實際功用更多的想象意義。

    一些敘述古代情愛史和關於古代婦女纏足的著作但凡提及睡鞋者,皆提到這雙既窄又小的睡鞋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鞏固男性的寵愛功用。

    在四大名著《紅樓夢》中就提到賈府的丫鬟中晴雯是裹腳的。

    在《紅樓夢》第七十回中,寶玉清晨看房中幾位服侍他的姑娘嬉鬧,見“那晴雯只穿蔥綠院綢小襖,紅小衣紅睡鞋,披著頭髮,將寶玉看得癡了”。

    也許正是晴雯她愛穿舊時只有行院女子才偏愛的紅緞睡鞋,這才爲王夫人所不喜,處處稱晴雯爲‘狐媚子’。

    這睡鞋因爲是女人晚上睡覺纔會穿的鞋,所以極具私密性,甚至要比肚兜小衣這樣的內衣還要私密。

    然而魯迅先生曾提到,中國人“一看到白胳膊……就會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象力惟有在這裏如此先進”(摘自《魯迅文集.而已集.小雜感》……沒錯,這話是先生說)

    不幸被先生一言而中,舊時的中國人在睡鞋這方面,簡直將想象力發揮到駭人的地步。

    在清代孤本小說《情夢柝》第19回中,秦小姐掀開錦衾一看,那牀裏邊席下,似有壘起。

    等取出看時,卻是一雙紅睡鞋,尖尖可愛,又是穿過的。

    那(秦小姐)心內驚疑。暗想道:他莫不是娶過了?去冬在我家裏,一時卻說未娶。

    見到一雙穿舊的女人睡鞋就立時疑心意中人揹着自己偷娶妻室,全然不顧是不是有人故意拿她人的鞋子栽贓。

    這種事現代人看起來可能覺得滑稽可笑,然而古人卻不這麼想。

    要是後宅內眷不慎弄丟了睡鞋,被自家夫君疑心偷人都是有可能的。

    套用今天的觀點,這睡鞋差不多就相當於今天那種高腰綁帶鏤空蕾絲的黑絲襪,如果在老公男友牀墊底下發現這麼一雙不是自己的襪子……哇,接下來怕不得有幾十萬字的家庭情感大戲。

    咳……接着說這個睡鞋。

    在明代那本著名三俗小說當中,潘金蓮在嫁給西門慶之後,一日不慎弄丟了自己的睡鞋,竟然用棍子打着幾個丫鬟替自己出門尋鞋。

    後來有一個叫陳敬濟的閒漢拿着潘金蓮的睡鞋上門訛詐,在潘金蓮許出一對金圈子(金手鐲)的賄賂也不肯交還睡鞋,反而向潘金蓮索要那塊掖在胸口的汗巾,以此來調戲勾搭。

    從這裏可以看出,就算是那位足可稱反面典型的潘金蓮眼中,弄丟了睡鞋也是天底下第一號的禍事,遑論尋常女子了。

    對了,這睡鞋既是用來遮掩小腳潰爛創口散發出的臭氣,自然就要往夾層裏填進一些殺菌的藥粉和香料。

    如《紅樓夢》第22回:彩雲接過鞋來細細的看,只是‘咭咭咭’的呷嘴,一面說道:‘真正愛殺人。’

    (彩雲)又聞聞說道:‘好香!’

    平兒笑道:‘那你拿去當香包子掛罷!’

    彩雲問輕雲:‘你家奶奶、姨娘們的鞋子裏裝的什麼香?’

    輕雲說:‘我不知道,問她們做的。’

    周媽道:‘咱們做鞋,只道要放白礬粉,那香的方子不肯傳人。’”

    這香料的方子沒能就此傳下來,真是可惜。

    不過除了這香粉的方子,還有一點是我非常感興趣的。

    同樣是在這一回當中,作者借彩雲的嘴詢問賈府當中專管制造睡鞋的周媽:“咱們府中一年要做多少雙這樣的鞋子。”

    而周媽的回答則是:“一年當中有個二三十雙的鞋子就足夠用了!”

    你喫驚嗎?

    就連賈家這樣鮮花着錦、烈火烹油的豪富人家,一個住着有名有姓的女眷丫鬟足有上百人的大觀園,竟然就只有不到二十個人纏足。

    以至於周媽一年做個二三十雙睡鞋來更換就很足夠了,最起碼上文那個彩雲她就不纏足。

    所以纔會一邊呷嘴,一邊誇周媽做的睡鞋說:“真正愛殺人”。

    就連專門撥出來伺候未來賈府第一人賈寶玉賈二爺的幾個丫鬟,也只有晴雯是裹小腳的,以至於被王夫人處處針對,暗地裏直喝罵:“這狐媚子!”

    不妨爆個猛料吧。

    其實在清代,不光大戶女眷不怎麼裹腳,甚至可以說幾乎所有的豪門貴婦都不裹小腳。

    這一點是有考古證據佐證的,根據現有墓葬發掘記錄,清代全部夫妻合葬墓中,這女性纏足比例不足10%!!

    這是爲啥呢?

    答,爲了能領受誥命!

    當朝皇帝有時候可能會因爲你家老公替皇家辦差得力而一高興賜你一個幾品命婦的銜頭。

    按照清例,被賜命婦銜頭的貴婦要着一身整齊的旗裝進宮面聖謝恩(不進宮也得跪謝冊封聖旨),而清代宮廷旗裝中最特殊的,便是那一對猶如在踩高蹺一般的旗盆高底。

    這種旗盆高底連天足的女子踩上去都走不穩當,若是被小腳婦人穿了,那走不了兩步就得摔一個嘴啃泥!

    這君前失儀是什麼罪過,不妨自家去想吧。

    爲了女兒將來的誥命,過去的大戶人家一向不支持纏足,比如《聊齋志異》當中,就很有幾個當家的男主人不捨自己姑娘因纏足受罪,要求她從此放腳不再纏足的故事。

    其實啊,過去這種裹小腳的纏足行爲是一種嚴重傷害婦女同胞身心健康的陋習,確實應當扔進歷史的垃圾堆。

    但纏足實際上是過去人們一種畸形病態審美觀的體現,不光古人這樣,現代人踩進這個病態審美觀坑的也不少,甚至數量有過之無不及!

    試想一下,當一百年後人們再次審視今天那些往臉上打玻尿酸、向胸脯上注射硅膠、往鼻樑上填充塑性材料、冒着感染毀容的風險去割眼皮、削下巴、甚至還要切去部分頷骨之類的高風險整容手術,會不會由衷感嘆一聲,說一百年前人們的審美觀真是畸形病態呢?

    這和我們現在看一百年前那種用鐵棍將稚嫩的腳骨敲折後再掰彎後用白布纏繞的纏足陋習又有什麼區別呢?

    我真的很好奇,這些對整容手術趨之若鶩的愛美女孩背後,真的有一個舉着刀槍的男人逼迫她們去這樣做麼?

    我只希望一百年後的人們再談論起今天那多如牛毛一般的整容手術時,不要再動不動就往上扣什麼男權壓迫女權,女人在男人壓迫下被逼用摧殘自己身體的方式來取悅男人的大帽子,而是能以第三方的角度,真正開明公正得看待這件事情。

    一言以弊之,人都是會變的,特別是審美觀!

    有可能兩百年世俗公認的大美女會嚇得現代人晚上做噩夢!這絕不是玩笑!

    好想問大家一句,正捧着手機,讀得津津有味的你,又是怎麼看待纏足、整容這件事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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