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莫寒沉默,心裏思索着凌薇能去哪裏。
她是外地來的,這裏並沒有親人,和她關係好的就是南城。
沒有任何依靠和幫助的情況下,她根本跑不出去,逃出去也只能躲在暗處。
“吳局是你的人弄丟了犯人,你有責任。”江莫寒說。
吳局自知理虧,說道,“這人會受到相關的處罰,我的責任,我也沒想過推卸。”
“我並沒有要責怪吳局的意思,只是,我需要吳局借給我幾個人。”他剛剛是故意那麼說的,目的是借人。
吳局看着他,“你有線索?”
“我只是猜測她可能會出現的地方,但是,我沒那麼多人手。”
吳局思考了一下,“最多借你三個。”
犯人跑來,還是他身邊的人放跑的,她也有責任,找回犯人是他的職責,要是江莫寒能找到,也算是幫了他的忙,不過能用的人手不多,加上在外面尋找和看守交通站的,能活動的不多了。
江莫寒點頭,“謝謝宋局。”
江莫寒也培養了幾個不錯的保鏢,加上吳局給的人,也有十來個了,差不多夠了。
“不過我有句醜話要說在前面,找到人你不能私自處置,必須送回來。”宋局是個遵守紀律的人,犯了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他不允許江莫寒私自處置,因爲江莫寒沒有這個權利他若是私自處置了,那麼他也是犯罪。
江莫寒說,“當然。”
至於死活他不敢保證,萬一要是在尋找的過程中,她不配合誤傷了性命就不關他的事情了。
凌薇從醫院逃出去以後,躲在了城市最邊緣的地帶,一片都是外來居住人的地段。
這裏人多地方也亂。
這次跑出來實屬不易,從勾引小王和他發生關係,到假裝懷孕,蠱惑他爲自己辦理因爲生病而需要監外執行的同意書,一步一步她完成自己的計劃。
她本來不會這麼快逃跑的,還沒規劃好路線,但是突然要檢查,她根本沒懷孕,一檢查就得露餡,她不得不跑,不過她在醫院的這幾天,她弄到了幾百塊錢,雖然不多,至少可以讓她有個地方落腳。
她沒身份證不能住旅館,就算有也不敢住,而是租了一間搭建起的出租房。
很簡陋,勉強避雨遮風,裏面有一張木板搭起的牀,上面遺留這一牀幾乎看不見原來布料顏色的被子。
“上個租客是單身漢。”房東手裏拿着鑰匙,悠閒的搖晃着,“裏面沒東西,需要什麼得你自己買。”
“房租多少?”凌薇現在是關心錢的問題,她手裏錢不多,得有計劃性的花。
“120一個月。”房東是個中年有些胖乎乎的女人,她燙着一頭捲髮,脖子上戴着一條很粗的金項鍊,耳朵和手腕手指上都有金飾,有些像暴發戶的打扮。
“這麼破舊便宜一點。”凌薇試着砍價,這麼一間破舊,小的只能放下一張牀和一張椅子的房間,120實在是太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