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從離婚開始的文娛 >第四百四十九章 演唱會出事故,助唱嘉賓來不了
    聽到許諾和沫沫兩人的對話,譚越坐在座位上,拿起旁邊礦泉瓶中的水,擰開蓋子喝了一口。

    喝完水,把水瓶放回手邊,對旁邊陷入爭議的二人說道:“是李志。”

    聽了譚越的話,許諾和沫沫雙雙轉過頭來看譚越。

    “李志?”

    “老大,你說助唱嘉賓是李志嗎?”

    譚越點了點頭,對二人說道:“剛纔我去後臺,和張文華見面聊了聊,他邀請的助唱嘉賓就是李志。”

    旁邊,秦桃開口道:“李志唱搖滾還不錯,唱其他歌曲,不太符合他的氣質,但整體上來說,這是個唱功、才華都中上的歌手,我以前還想着把他挖到咱們公司來,只是不好挖。”

    沫沫道:“我聽說他喜歡喝酒,以前在好多娛樂報刊上,都看到有媒體報道說李志嗜酒,喝得大醉,這樣可不好,對他以後的職業發展有很大很大的弊端。”

    沫沫現在開始正兒八經的練歌,很多專業性的東西也都有了瞭解。

    比如沫沫現在就知道了喝酒是不利於唱歌的,甚至對嗓子也是有損害的。

    沫沫說完,譚越就苦笑着搖了搖頭,道:“他這個問題確實是挺嚴重的,李志到現在還沒有來。”

    秦桃聽了一愣,問道:“現在還沒有來?這演唱會馬上就開始了啊。”

    譚越道:“不會耽誤事,但估計會對演唱會的質量造成一些影響,他昨天喝酒喝得太多了,好像是剛剛纔醒。”

    衆人聽了,一個個都是有些錯愕。

    這個李志,也太不靠譜了吧。

    今天開演唱會,昨天晚上居然還去喝酒了,關鍵是喝酒還喝了那麼多。

    許諾搖了搖頭,對張文華表示無語,他也是放心,居然叫李志這種歌手來做助唱嘉賓,萬一......許諾覺得,雖然醒的晚了一些,但估計不會有什麼問題。

    “嘖嘖,雖然我也喝酒,但我不誤事兒啊,這李志倒好,今天張文華開演唱會,昨天還喝那麼多酒。”

    李志是嗜酒,許諾不同,他愛喝酒,但不嗜酒。

    幾個人說話的時候,演唱會也即將開始了。

    隨着倒計時,體育館內,燈光漸漸被關掉。

    體育館不是露天的,頂部是遮蔽式,所以即使是白天,體育館內如果不開燈,環境也會有些偏暗。

    隨着燈光被關掉,舞臺上傳來動靜。

    緊接着,燈光被緩緩打開,不是一起打開,而是遞進式的有層次的打開。

    最先亮起來的地方,是舞臺上。

    一束很強的燈光亮起,直接打在了張文華的身上。

    張文華的身影,出現在舞臺上,當燈光亮起後,他向臺下揮了揮手,不知道是不是看錯了,有些觀衆發現他着重的向某個地方揮手。

    這個開場還是可以的,這個時候,整個體育館內,所有人的視線,都隨着燈光,集中在了臺上的張文華身上。

    張文華笑道:“大家好,歡迎大家今天能夠蒞臨我的演唱會,謝謝大家的支持......”

    簡短的開頭說完,臺下就響起了震耳欲聾的掌聲。

    張文華雖然目前不如巔峯時期那麼紅火,但畢竟也是一線藝人,無論是影響力還是號召力,都是非常強的。

    開場說了幾句,張文華就迅速進入正題。

    演唱會,開始了。

    張文華第一首歌,要唱的是他之前一首很賣錢的專輯的主打歌——《Stronger》。

    演唱會的第一首歌,重要性不言而喻。

    張文華肯定要選一首他拿手且很受歡迎的歌曲來唱。

    這首《Stronger》就很合適。

    可以說,就是因爲這首歌,讓他沒有像其他鮮肉明星一樣,迅速走下坡路,得以繼續紅火下去。

    所以,張文華選擇了這首歌,來作爲他今天這場演唱會的第一首歌。

    伴奏,緩緩響起。

    舞臺上,燈光慢慢變幻。

    這首節奏感十足的歌曲,很受臺下觀衆的喜愛。

    “這首歌我一直都在單曲循環,超喜歡聽!”

    “我記得我之前考研的時候,就一直在聽這首歌。”

    “這是我聽過最勵志的一首歌,也是我認爲張文華所有歌曲裏面質量最高最好聽的一首歌曲。”

    “我也挺喜歡的,就是有一個問題,我外語不太好,想學這首歌的話,是不是有些麻煩?”

    “哇哦,這首歌我愛,我希望今天所有聽到這首歌的人,都永遠開心。”

    “這是譚越老師的歌,譚越老師的所有歌曲,我都喜歡,沒錯,我就是他的鐵桿粉絲。”

    “每次聽到這首歌的時候,都會讓我想起一句話,打不倒你的,只會讓你更強!”

    “想起來我最近遭受的一切,啊啊啊啊,我內心要變得強大,把冷暴力喫掉!”

    “網上有不少對這首歌的翻唱,但我還是最喜歡聽張文華老師的,簡直唱出了我的心聲,愛了愛了。”

    張文華在臺上傾情獻唱,不過唱的確實不錯,雖然他是鮮肉明星,但基本功一直有在鍛鍊,唱功還是挺紮實的。

    譚越左邊坐着秦桃,右邊坐着陳曄。

    陳曄是譚越的祕書,這個時候是坐在譚越身邊的,雖然從坐下之後,就一直被沫沫如刀鋒一般的目光緊緊盯着。

    聽着張文華唱着歌,陳曄看了譚越一眼,對譚越道:“譚總,這首歌真好聽。”

    譚越笑了笑,道:“還可以。”

    陳曄以爲譚越是在謙虛,這首歌目前在國內外斬獲了海量的粉絲,甚至幫助張文華延續了巔峯,怎麼可能僅僅是還可以的水平。

    但譚越卻是說的實話,他腦海裏,比這首《Stronger》更優秀的音樂作品,並不在少數。

    陳曄和譚越咬了咬耳朵,說了幾句悄悄話,就感覺有一雙刀子在自己身上給自己戳洞,她順着刀子的方向看了過去,沫沫正瞪大眼睛,不滿的向這裏望着。

    對於這個幼稚的小女孩,陳曄迎之以無言。

    臺上,張文華的第一首歌唱完了,接下來唱的一首歌,是一首情歌。

    這首情歌,自然也不是張文華寫的。

    實際上,張文華頂多能算是一個歌手,卻不能說是一名音樂人。

    張文華目前公開的所有歌曲,都是他購買自其他音樂人的。當然,不能否認張文華自己私下沒有寫過歌曲。

    然後是第三首歌。

    第四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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