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軍神迴歸 >第196章 得不到和已失去的永遠是最好的
    胡梅泉看到文萍的頭一眼,就深深喜歡上了她,祈求路過的各路神仙,能幫他娶得美人歸,那麼他以後就也不再去歡樂場了。

    坐下後,胡梅泉就搖動三寸舌,以他們是嫡堂校友爲話題,向學妹開展了無微不至的猛攻,說喫過晚飯後,到體育館大禮堂看演出。

    今晚九點,大禮堂內有一場歌唱會,火遍九州的實力派歌星沈茜,將向京州粉絲展示她的美妙的歌喉。

    當然了,要想聽到沈茜的美妙的歌聲,肯定是要掏兩文的,一張三百塊的門票,這還是後排的,要想坐在前排,還需要掏六、七倍,甚至十倍的價錢。

    這還是正規價,普通人是肯定是買不到的,早在演唱會要開的前一個半月,門票就賣光光了,後來的茜粉想要親自到現場看沈茜唱歌,中間的票都已被黃牛賣到了二千多了,至於第一排票對於工薪階層來說,肯定是沒辦法承受的。

    可就算是這樣,也是一票難求。

    大禮堂,就在蕭湖公園西七,八百米處,胡梅泉說他來的時候,就看到十幾個人,爭着買黃牛手裏一張票的場景,茜粉對自己偶像的熱愛,又豈是一個癡迷能形容的

    文萍,也是茜粉中的一員,在上大學的當兒就已經是了,那時候文父生意正興隆時,就曾遠赴羊城,花了起碼二萬多,去給沈茜捧場。

    不過後來隨着老爸的錢財讓人騙走,她只有把對沈茜那份癡迷的愛,埋在心裏深處一個月只有一千塊錢生活費的小女孩,只有腦子給門夾過了,纔會呆到不惜賣一個腎,也要去追捧偶像。

    現在文家生活又好起來了,文萍帶的錢,能從黃牛手中買到二張票,前提是要有王富貴陪着。

    可這王富貴怎麼還沒有進來啊,迷路了,還是讓車撞死了

    文萍臉上露着祕書招待客商時的職業微笑,跟胡梅泉敷衍着,不時朝門口張望。

    咖啡都已經冷了了,不住顯示我家有錢,我很男人的胡梅泉嗓子都有點沙啞了,王富貴還沒有出現,就在聽了一個小時左右,除了聽到他班主任是顧世明外其它都沒有聽進去的文萍,心中很生氣,準備說對不起我非常忙,扔下他走人時,王富貴來條微信了。

    你爸,就在外面。不過,他不知道我已經看見他了。作爲一個好女孩,不要惹爸爸生氣,纔是最要緊的。

    看到這條微信後,文萍茅塞頓開,難怪王富貴不進來掩護我呢,原來是我爸尾隨到此,防着她偷王換胡呢。

    要不是王富貴提醒,千萬不要爲此生氣,文萍肯定會跑出去,當面責問老文想幹什麼,老不死的,女兒談個戀愛居然尾隨來

    “我們去看演唱會吧,現在已經八點半分了。”

    等文萍吃了一小碗飯後,胡梅泉立馬拿出二張票,不過位置要好一些,在中間靠前一點,吹牛說他多麼的有先見之明,早已知道今晚要佳人有約,提前搶購了二張,現在黑市上起碼也要值四、五千塊了。

    “胡先生,很抱歉,我陡地有點不舒服,想早點回家休息。下次吧,我再約你喫飯。”

    文萍站起來,抱歉的笑了一下,不待他講什麼,轉身快步走出了咖啡廳。

    爲了照顧老爸的情緒,文萍硬是坐在那兒,聽胡梅泉吹牛吹了接近一個多小時,讓她自己都感動了,爸,看你女兒多孝順

    扶着電線杆子站的腿都痠疼了的老文,也很滿意,自己的行蹤也不躲了,快步追上去:“萍萍,感覺怎麼樣”

    “爸,你怎麼在這兒”

    文萍一臉的驚訝,這孩子受王富貴的所影響,現在說謊都不帶臉紅的了。

    “路過,正好經過這兒,呵呵。”

    老文當然不會承認他是尾隨女兒很久了,訕笑着又把話題扯到了胡梅泉身上。

    文萍腳下不停的朝前走,回答說兩人第一次見面,能有什麼特殊感覺啊,怎麼着也要多接觸幾回看一下。

    老文滿口說是,又問她到哪兒去。

    文萍說想到那邊看演唱會,問老文去不去,她請客。

    老文才不會呆到給那些明星送錢,當然是一口拒絕,推說有事,又一再叮囑女兒在外小心些,早點回家後,走了

    人在晚上逛馬路時,哪兒人多就會到哪兒去,這是本能的行爲。

    王富貴來到大禮堂附近時,看到很多人在爭搶着什麼,還以爲發生什麼車禍了呢,連忙擠過去一看,等弄明白原來是一羣粉絲爲看一下偶像,在搶黃牛手裏的門票後,罵了聲一羣呆逼,擠出人羣打算找地方喝二兩。

    到目前爲止,王富貴都搞不懂那些粉絲,對女明星爲什麼就這麼癡迷,難道說女明星那地方都是鑲金帶銀的

    王富貴敢對天發誓纔不會是鑲金帶銀的,以前他睡過幾個國外明星,她們和其他女人一樣爽了會喊買愛嘎的,照樣睡覺喫飯拉屎放屁什麼的。

    有句諺語是這樣說的:得不到和已失去的永遠是最好的。

    “喲,俠士,你也來看演唱會啊”

    王富貴剛側身躲開一個想喫自己豆腐的肥婆子,胳膊讓人抓住了,一張個性很明顯的臉,跳在了他眼前。

    “程咬錦,你小子在這兒幹嘛呢”

    看到程咬錦和自己一樣,也穿的人五人六後,王富貴明白了:“我知道了,你是想去看演唱會。”

    “不是,我纔沒呆逼到爲了看那娘們,就要花二三千的地步。”

    程咬錦也不怕身邊那些茜粉,聽到他這麼說後會圍攻他,得意的說:“她啊,只是我賺錢的工具而已,一個半月前,我就已盼着這場演唱會早點開始了。”

    王富貴被他驚倒了,後退二步仔細端詳着他:“哇,原來你是她的經紀人,不好意思,失敬了。”

    “俠士,我哪有你講的那麼牛逼”

    程咬錦開心的笑着,拍了一下鼓囔囔的口袋,向周圍張望了一眼,湊到王富貴耳邊小聲道:“我是黃牛。一個半月前,就把所有的錢都拿來買票了。”

    高中差一年畢業的程咬錦,在社會上滾爬了這麼多年,最後混成了爲那點錢就敢行刺譚步成的業餘死刺,怎麼看都不大像是個缺錢的人。

    多了沒有,七、八萬還是能拿得出來的。

    不過頗有黃牛氣質的程咬錦,一個半月前在知道沈茜要來京州唱歌后,立馬就嗅到這裏面藏着巨大的賺錢機會了,求了所有的人脈,把自己所有的錢都買成了演唱會門票。

    最後,就沒有喫的了還有個還在念高中,就學他不學無術不學好的妹妹,惹了個禍,急需要錢來擺平,否則就學校就開除她,這才走投無路,行刺譚步成。

    幸好遇到王富貴,這才撂下倚天劍,立馬成黃牛,地獄邊上勒住馬,沒滑向陰冷的地獄,而是挖空心思,不抽菸不喝酒,總算熬到了沈茜的演唱會開始了。

    當初他用了八萬塊,就一個晚上,就淨掙了二三十萬,這都是沈茜帶來的財氣,所以就吹牛逼說沈茜是他的掙錢工具,也還說的過去。

    “靠,原來是這樣啊。可以,不錯,留着這二三十萬做個小買賣,不要整天這樣瞎混,終究不是個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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