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子的聲音:“救命。”
“住手,”突然有人大叫。
說話的不是別人,正是黃東他們。
看到悲劇就要發生,他急忙出口制止。
幾個護院互相看了看,有些猶豫不決。
“聽老夫命令。”謝德書一臉冷笑:“沉下。”
幾個護院擡起人形豬籠,就要沉入水中。
“官府在此,誰敢動手。”胡泊一聲大喊,率先衝了過去,手裏拔出雪亮的寶刀。
陳南的寶刀則在護院眼前晃動,寓意不言而喻。
幾個護院只得把人形豬籠放下,望着謝德書。
謝德書鐵青着臉,脖然大怒。
他從椅子上面騰地一聲站了起來,指着人形豬籠說道:“黃亭長,這是宗族內部之事,豈容官府過問。”
他說話極爲激烈,口水四濺,附近之人急忙閃開,一邊擦拭臉上的口水。
“爾等肆意踐踏人命,還是小事?”黃東來慢慢走到謝德書面前,昂首冷冷盯着他。
謝德書臉色陰沉彷彿能夠滴水,不甘示弱,也擡頭傲然說道:“黃亭長,這是民間風俗,也是宗族族規,官府當然豈能過問。”
“謝保長,本亭請問他們犯了什麼族規?”黃東瞪了他一眼,冷冰冰地問道。
謝德書臉上浮現譏諷笑容,昂然地說道:“張望勾搭老夫兒息婦,謝賀氏不守婦道,當然應該浸豬籠。”
“不守婦道,”黃東嘴角勾勒戲謔一笑,“謝賀氏的官人在哪裏,怎麼沒有見到他出來說話?”
謝德書尷尬之極,臉色差點變成豬肝色,脖然大怒:“吾兒已死。”
說完,他眼裏熱淚流出,傷心到了極點。
他的三郎身體不好,就找了謝賀氏來沖喜,結果喜沒有衝成,三郎依然去見了閻王。
從此謝德書恨上謝賀氏,認爲這個婦人乃是掃把星。
“既然汝的兒子已死,何來婦道之說。”黃東臉上譏諷的笑容越來越明顯。
謝德書眼睛一瞪,厲聲說道:“謝賀氏依然是謝家兒媳婦,當然應該遵守婦道。”
“謝賀氏,聽說汝要退回孃家,重新改嫁,可有此事?”黃東沒有理他,而是掉頭望着的謝賀氏問道。
此時,張望與謝賀氏兩人已經被巡檢救出,人形豬籠被砍爛,繩子也解開。
謝賀氏拍了拍已經有些麻的手臂,擦拭一下紅腫的眼睛。
她不敢擡頭,只是低頭地說道:“官爺,奴家尚是完璧之身,當然想回到孃家,重新嫁人。”
“原來汝還是完璧之身,更應該回到孃家,任何人不得阻攔。”聽到這個女人還是完璧之身,還沒有經過人事,是加同情,當即下令要求謝家發行。
張望的孃親張黃氏推開扶住她的小兒子,跌跌撞撞一把撲了過來。
張黃氏摟着張望,一邊號啕大哭,一邊擦拭自己眼淚。
哭泣一會兒,她終於發泄差不多了。
張黃氏反反覆覆打量張望,終於發現他沒有少一根頭髮。
她還是沒有放心下來,又揉了揉他被捆着的地方,不停問他傷勢如何。
“孃親,孩兒沒有事情。”張望依然臉色蒼白,心有餘悸說道。
聽到張望沒有事情,張黃氏纔有空打量兒子喜歡這個女人。
她看了看,嘆了口氣,沒有料到,大郎偏偏喜歡一個寡婦。
看到大郎差點被浸豬籠,她開始恨不得讓這個狐狸精淹死在水裏。
可是一看,對方不但相貌美麗,而且完璧之身,只得嘆了口氣。
看到大郎與謝賀氏兩人含情脈脈相望,她心裏不知是什麼滋味。
心酸、苦澀、無奈,諸如此類都有,複雜之極。
張和德也在打量謝賀氏,他與娘子想法差不多。
他資質一般,只考上一屆舉人,就沒有沒有考上。
讀書沒有出路,他在張家莊私塾學堂當老師。
張家莊條件比起謝家莊相差十萬八千里,他的俸祿勉強餬口而已。
他們家庭條件一般,他雖然是長袍,卻洗得發白。
這個女人雖然已經嫁人,但是至今還是完璧之身,相貌更是出衆。
拋開寡婦這個身份不說,下嫁兒子是綽綽有餘,難怪大郎如此迷戀這個女人。
二郎看到謝賀氏,雙眼放光。
他心裏想,自己如果能夠找到大嫂一樣的女子,祖墳一定冒煙。
他發誓以後好好讀書,爭取考上進士或者秀才,娶一個如大嫂一樣的美女。
謝德書當然還甘心,還是全力阻攔:“謝賀氏雖然還是完璧之身,但是人在謝家。按照族規,理應謝家處置。”
“易安居士寡居尚可嫁人,大宋的兩位聖人(皇后)也是二嫁之身。大宋法令也沒有規定寡婦不能嫁人。更何況謝賀氏又是完璧之身,哪裏不能嫁人?”黃東嘴角勾勒譏諷笑容,有理有據地反駁。
謝德書一臉窘態,但是他很快找到理由。
他冷冷掃視謝賀氏一眼:“謝賀氏孃家沒有來人,她依然還是謝家之人,當然應該遵守謝家族規。”
謝賀氏家裏貧窮之極,當初謝家出了重禮,才成爲他的兒息婦。
“謝賀氏已經提出要回到孃家,謝保長,難道汝想阻攔她回到孃家?”黃東盯着他,逼着謝德書表態。
謝德書哪裏示弱,臉上浮現譏諷笑容:“謝賀氏的孃家沒有來要人。”
謝賀氏家裏貧窮,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根本就不願意上門把女兒領回去。
大宋結婚難,聘禮難,陪嫁之禮更難。
如果聘禮是五十貫,那麼陪嫁之禮是加倍,高達百貫。
蘇東坡爲了嫁女兒,不懂賣地九千四百貫作爲女兒嫁妝,私下稱破家嫁女。
皇帝嫁女則更高,駙馬不用出一文錢,可以得到七十萬貫的嫁妝。
範文正乃是高官,即使如此,他嫁出次女時,幾乎傾家蕩產。
士大夫如此,老百姓只好跟,嫁妝幾百貫乃是常事。
有些老百姓爲了給女兒湊嫁妝錢,從女兒出生就開始積攢,如果到時候湊不夠就得破產賣地。
介於嫁妝如此之高,范文正公在初訂《義莊規矩》時規定:“嫁女支錢三十貫,再嫁二十貫,娶婦支錢二十貫,再娶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