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往外面跑,這羣殺手,最希望看到的就是曲初落單,就算害怕暗衛,也比在衆目睽睽下勝算大的多。
現在敵在暗,我在明,一舉一動,都在別人眼皮子底下,若是這樣輕易回去,肯定討不了好!
“可若是他們在房間裏等你,你一去,不等於自投羅網?”
的確,公主的寢殿向來人少,就算是暗衛尋常也要避着,若是要埋伏,那裏是最好的地方!
“我們扮成小偷,假設這莊子是黑店,我們去偷東西,然後混水摸魚,把煙火偷出來,跑遠之後,再將煙花放了,躲起來,等人來救!”
這倒是一個辦法,可是若是那些殺手心細,寧可錯殺,不可放過,曲初就會死的不明不白!
曲初明白傅雲壁的顧慮,勸道:“他們不會的,如今他們不動手,就是害怕我身邊的暗衛。假設是小偷進去,他們動手了,打草驚蛇,一定會驚動暗衛。若我是他們,一定選擇視而不見的。”
傅雲壁想了想,的確行得通,可是依舊不放心,這事就是刀尖跳舞,一個不小心,被殺手發現了,曲初就是一去不回的下場。
“那我去!”
曲初搖了搖頭,“我去,一來你不知道煙花在哪兒,二來你的體型,更容易被他們懷疑!”
傅雲壁身高八尺,提醒修長,芝蘭玉樹的,就是披個麻袋都好看,打扮成小偷,肯定不合適!
兩個人誰也勸不了誰,場面僵持下來,傅雲壁貼着曲初,捱得極近,兩個人幾乎是耳語在說話。
曲初點點頭,鬆開傅雲壁,想去換衣服,又被傅雲壁拖了回來,“你如今就在他們眼皮子底下,不能就這麼去換衣服!”
曲初一愣,又馬上反應過來,的確,她一落單,就極有可能被殺手殺了,所以根本沒時間單獨換衣服!
“那怎麼辦?”
傅雲壁想了想,“我有辦法,跟我來!”
曲初跟着傅雲壁來到了他的房間,房間裏一覽無餘,僅有小小的一方桌子,一座架子牀,幾件傢俱,連個屏風都沒有!
傅雲壁點起燭火,影子被投射在窗戶上,印出兩個影影綽綽的身影。
“你在我房裏脫衣服,我們裝作,裝作……圓房的樣子,然後在牀上,把衣服換掉!我這裏有黑色簡練的衣服,可以穿我的!”
這的確是一個好辦法,這樣曲初就有名正言順的理由,脫掉目前這身扎眼的衣服,然後在牀榻之上,被子一蓋,誰也不清楚被子下面在做什麼,換衣服也很方便。
“然後換好衣服之後,彎着身子從窗戶爬出去,跑到大門外面,從大門繞進去,再去你的房間拿煙火,拿了以後,在大門口集合,我倆離開!”
這羣殺手的目地是曲初,自然大部分人手都集中埋伏在曲初的寢殿,傅雲壁作爲一個“面首”,自然分不到他們的注意力。
可是曲初很快就提出異議,“若是我離開了,他們看到我進的房間,最後沒了聲音,進來找你,那你不是就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