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華麗的避暑山莊。
山莊的主人是一位富商,專門經營鹽鐵生意。
而背地裏,誰都明白這個生意是誰的,這個山中姓什麼。
五皇子,洪少呈正坐在花園的池塘邊上垂釣。
身後是一排下人,只有一箇中年文士,輕輕地搖着羽毛扇,靜靜的瞧着水中的游魚。
魚是錦鯉,魚鉤上則沒有上任何魚餌。
錦鯉在魚鉤的附近游來游去,最後尾巴一擺,溜了。
這時洪少呈才慢悠悠的說道:“還是先生知道我,底下的人都說我沉迷女色,爲了一個殘花敗柳的女人,把十分之一的實力,用在了沒用的地方上,是最大的錯誤。”
“那些人懂什麼,下過圍棋的人都知道,金角銀邊草肚皮,京城的水太深,外面好點的地方都有太多的人去爭,只有其他人不曾注意的角落,才能發展出一點實力。”
中年文士侃侃而談,這些都是現實,誰也不能否認。
“是啊,若是本皇子再多幾個像先生這樣的高人,那還能被幾個兄長們壓得喘不過氣。”
三十多歲的洪少呈,經營了幾十年,卻因爲母親去世的早,失了內援,外面也沒多少人看好他這個皇子,所以手下人才凋零,才從江湖上找了些好手,撐起了一點門面。
中年文士矜持的不做討論。
與此同時。
王予他們的車隊已經在金山客棧休整了三天了。
後面既沒有追兵前來,外面也沒了賣藕粉的小販,平靜的等着風雨停歇繼續上路。
失去了殺人能得到修煉值的方法,王予的重心就放在了努力耕耘上。
讓他靜下心來安靜的修煉,他可受不了這種慢的不像話的煎熬。
有時候他也再想,自己身上的這種東西是怎樣的一種機制,問答無迴應,試探也沒有任何提示,卻總是在不經意間,就改換了提升修爲的方法。
車輪轆轆,剛剛下過雨的地面,泥濘一片。
好在王予改進的馬車,能夠適用於大部分的環境。
“以你的性子,爲什麼不邀請那個女人?”
石映雪一撩額頭上的長髮,透着車窗瞧着新雨後的樹木,突然說道。
“爲什麼要邀請?這不是挺好的嗎?”
王予放下手中的祕籍,擡頭詫異的問道。
“呵呵。”
石映雪回頭白了王予一眼,不想和這人說話,心累。
黃昏。
秋日的黃昏格外的迷人,特別是新雨之後,昏黃的夕照。
夕陽照耀在乾淨的建築上,樹葉上,泥水坑的水窪裏,給這些本就常見的事物披上了一層金色。
郭翔宇站在夕陽下“悅來客棧”拐角處的陰影裏,陰影恰好能遮掩住他的身體。
他彷彿永遠也不願意自己的身上染上金色。
一身寬大的藍布長衫,,非常的寬大,因爲他的長衫內藏滿了各種各樣的暗器。
冰涼的飛鏢在衣袖內的手中緊緊的握着,汗水早就浸溼了單薄的內衣。
每一次他要殺人之前,總是很緊張,緊張的同時卻也很興奮。
這條街是城裏唯一繁華熱鬧的地方,也是有着唯一客棧的地方,另個唯一就讓來往的客人們無從選擇,只能乖乖的來到這裏。
這個小販他認識。
泰州鼎鼎大名的少峯刀王馬光耀。
只可惜馬光耀不認識他,因爲他只在暗中生活,也只適合在暗中生活。
這樣的生活已經有好幾年了,習慣是一種強大的本能。
他沒有去想着抗拒,只因他相信,只要有人出得起價錢,馬光耀就絕對不會再推着他的車子起早貪黑的賣藕粉了。
死人從來都不會需要銀子。
他的目光沒有多瞧一眼,高手從來都是對氣機敏感的一羣人,況且馬光耀不是他的目標。
客棧的斜對門有兩個乞丐。
他知道其中賣力的要飯的那個是假的,這個假乞丐叫做吳君。
吳君是個很愛乾淨的人,甚至已經有了些小小的潔癖,如今卻裝扮成了髒兮兮的乞丐,可知犧牲有多大。
他知道吳君小時候很窮,也是因爲窮,所以選擇的武器就很便宜。
身旁放着的竹杖就是吳君的殺人利器。
怎麼用他不知道,沒有那個刺客會隨隨便便的透漏他們的底細。
悅來客棧的另一邊有一個簡陋的酒鋪子,通常住店的客人們覺得客棧裏的酒不好喝,且價錢很貴,就會到這股鋪子裏來打酒,便宜,實惠。
郭翔宇明白是怎麼回事,客棧的東西總是最貴的,特別是酒,參水更加嚴重。
他曾經又一次爲了好奇,爲何大客棧的酒那麼貴還有人喝,特意給一個酒樓當了一個月的店小二。
從那時他就明白了一個道理,店大欺客。
此時酒鋪子外的一個小木凳上,正做着一位老人,點了一壺酒,披着金色的夕陽,美滋滋的喝着。
沒有下酒菜,從這個老人身上穿着的打滿補丁的衣服,就知道能喝上一壺酒,哪怕是兌水的,也是一種奢侈。
這個人叫錢富貴。
似乎每一個窮人家裏,都會給自己的小孩子,起一個富貴的名字,只有這樣他們纔會對生活充滿幢景,以後總會富貴。
只可惜,世上叫富貴的人沒有一百也有八十,很少有人能真正的富貴過。
錢富貴並不老,誰要是說他老了,他一定會和人家急,用他的話說,只要有銀子,哪怕六十也是一十八,娶個媳婦也一定是一十八,要不怎麼會說門當戶對呢?
他的旁邊放着一隻還沒有編完的竹筐,看其來他是一個手藝人,一個以編筐爲生的老人。
當然他並不是真正的手藝人,正如吳君也不是乞丐一樣。
他的竹筐裏纏繞着一陣無色堅韌的絲線,那就是他的兵器,在他的手中比任何兵器都要犀利,靈活。
還有個人卻是苦力打扮,正坐在錢富貴的對面喝酒。
這個人很年輕,別人都叫他小嚴。
小嚴當然是錢富貴的朋友,其實他們這一行是不需要朋友的,也不可能有朋友。
神奇的是這兩人竟然真的成了朋友,一老一少,還好的不得了的那一種,不知道的還以爲兩人是爺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