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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眼美人魚一

    清早五點半,手機鬧鐘準時響起,依舊是那魔性的歌曲,姜斯言頭也不擡的從被窩裏伸出一隻手胡亂地抓起手機關掉音樂,繼續和周公約會。十分鐘後,音樂二次響起,姜斯言只好再次重複剛剛的動作。

    爲了起牀,姜斯言足足定了六個鬧鐘,從五點半叫到六點半,終於成功將他與牀分離開。

    今天是他第一天去市公安局報道,章局和韋哥千叮嚀萬囑咐,無論如何都不能遲到。姜斯言特地比平時早起半個小時順帶着洗了個澡,換上他平日很少穿的警服,至少看起來有點人民警察的味道。新部門新氣象,他得給新領導一個好印象,就算是裝也得裝出個人樣,以便接下來的日子他能好過些。

    姜斯言看着鏡子中鮮少會有的正經模樣,想着以後的生活都得規規矩矩,難免有些傷感,不禁開始懷念他在分局的快活日子。

    身不由己,他也沒得選,畢竟這是上面的意思。姜斯言不禁回想起昨天在章局辦公室裏的情景。

    “無眼美人魚?”姜斯言想了下:“你是說上上個月在金沙海灘的那個屍體?被人挖眼,然後用沙子蓋住下半身,在沙子上畫出魚鱗,堆砌出一條魚尾的那個?”

    章麟輝點點頭:“嗯,沒錯。一週前在相隔幾公里的另一處海灘出現了第二具屍體。現在上面領導懷疑這是一起連環殺人案。這個案子影響惡劣,弄的人心惶惶,海灘那邊居民受到不小的影響。市裏決定成立特別案件偵查隊,指名要你過去。事關重大,我也得顧全大局。”

    姜斯言會走,章麟輝心裏早有準備。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是衆人皆知的常識。這樣的破案奇才,哪都會搶着要,要不是因爲姜斯言自身的毛病太多,人早就不在他手底下了。如今市裏發生大案,上級領導點名要人,是情理之中,他豈有不放的道理。

    姜斯言明白事已成定局,由不得他選,“那我需要什麼時候報道。”

    章麟輝:“明天,你現在回去交接一下工作,明天就不用來分局直接去市公安局報道,到那找林銘副局長。”

    姜斯言:“知道了,謝謝章局。”

    章麟輝還是不放心,囑咐道:“你小子到新地方,收斂點性子,別像現在這樣整天吊兒郎當惹是生非。”

    姜斯言隨口應下:“我儘量。”

    章麟輝算是聽出來了姜斯言話裏的引申含義——無法保證。

    算了,隨他去吧。孩子只有喫點苦才能長記性,總有人會收拾他。

    章麟輝起身,走到姜斯言身邊,拍了拍對方的肩膀:“好好幹,到了外面別給我丟人。那可沒人護着你,你自己爭點氣一舉把案子破了,讓我們分局也沾點光,逢人我還能說你是我帶出來的。”

    姜斯言站起,面向章麟輝,鄭重地敬了個禮:“遵命。”

    從章局辦公室出來,隊裏的同事特地爲姜斯言策劃了一場歡送會,連帶着慶祝他們再次成功破案。

    聚會持續到十點多才結束,分別時,馬慶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抱着姜斯言表達着不捨之情:“言哥,我剛來你就要走,我捨不得你啊!”

    姜斯言覺得好笑,馬慶像個失去心愛玩具的小孩子,看起來可憐巴巴,“又不是見不到,我就在市裏,說不定哪天開個會,咱就見着了。”

    “這小子,喝點貓尿就不是他。”韋洋拉開馬慶,轉頭對姜斯言說:“趕緊回去歇息,明天別遲到了。市局可不是咱東區,你的新領導也不是我,不會慣着你遲到的毛病。”

    姜斯言點點頭,抱拳道:“嗯,知道了。韋哥,放心吧,我有分寸。咱們江湖有緣再見。”

    韋洋感嘆着:“你啊,別太作妖,我就燒高香。不知道下個攤上你的領導覺得是福是禍。”

    姜斯言笑笑不語。

    這誰知道呢?

    看緣分。

    此番調令發生的突然,又是欽點,不免讓姜斯言心有顧慮。他對自己還算了解,破案雖強,但問題不少,遲到早退,插科打諢,時不時還鬧出點令人匪夷所思的笑話,身上光警告就不知道背了多少。不然以他的成績,早就不會呆在分局。眼下的情景調他過去,一來是看中他的刑偵能力,二來也是變相的說明案件的緊急,要他趕緊破案。

    姜斯言照常騎着他的小電驢上班,市公安局和東區分局距離家的路程相差無幾,但卻是東西兩個方向。

    市局的上班時間是早上八點,姜斯言比上班時間提前了十幾分鍾到,以往他都是要麼壓點要麼遲到,從來沒有過早到的可能。市公安局的佔地比分局大了幾倍,隔着老遠他就看到了市局的大樓。他將小電驢停在院裏的一棵大樹下後,朝着警局大門走去。

    剛走到門口,便看到一個身上又是血又是土,渾身上下髒兮兮的老頭坐在警局臺階上。姜斯言仔細辨認後,確定這老頭不是人,而是鬼。

    這會兒正好沒什麼人,姜斯言主動湊了過去,坐在對方旁邊,輕聲的問道:“大爺,你怎麼在這啊?”

    老頭喫驚地看着說話的人,還沒開口,就聽見姜斯言接着說道:“嗯,我看得見,我叫姜斯言,是個警察,你有什麼需要我幫助的嗎?”

    “你幫不了我。”老頭搖搖頭,“沒人幫得了我。”

    姜斯言斷定眼前的人有冤屈。他的眼睛可以看見鬼,但是分兩種,一種是剛死不久的人,靈魂還沒被帶去陰間,比如楊美靜。而另一種是死的不明不白,有冤屈,無法被超度離開,如果不能爲這些人查明真相,這些人就會變成孤魂野鬼,在人間飄蕩,永遠無/法/輪迴。

    以前他還在上學,走在馬路上時常能看到同樣境遇的鬼,有些甚至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能力,主動尋求幫助。時間一長,他就萌生了做警察的想法。

    因爲做警察可以名正言順的幫助這些冤魂,還多了很多便利條件。後來願望成真,他當了警察,隔三差五在分局門口看到鬼,就好似家常便飯一般。

    姜斯言耐心地問:“你說說看,比如你叫什麼?”

    老頭依舊搖頭,說:“我不記得了。”

    “這?”姜斯言沒辦法,無名鬼,他還第一次見到。他以前知道人會失憶,沒想到鬼也會。他想了下,估摸着是市局刑偵某個案子的受害人。

    姜斯言看了眼時間,“那這樣,你自己先想想,等你想起來了,再來找我,我一定幫你解決。”留下承諾,姜斯言起身進了警局的辦公大樓。

    一進門,正好撞見一個人出來,姜斯言向對方問出林銘副局長辦公室的具體位置,道聲感謝後,就朝着電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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