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朱元璋的評價無論是歷史學界還是民間史學討論都明顯的呈現出了兩極分化的趨勢,有人認爲朱元璋是一位天才的政治家,軍事家,他能夠在元末農民起義大潮中脫穎而出,力挫羣雄就證明了其軍事才能無可置疑,而他所建立的大明王朝更是延續了276年,其中權臣專權,皇帝懶政,宦官恣意妄爲,但大明王朝仍舊屹立不倒,甚至在援朝抗日中沉重的打擊了豐臣秀吉手下的日本戰國名將,可見朱元璋整體政治架構的天才性和獨創性。

    朱元璋

    但是也有人認爲朱元璋是一個暴君,在他的統治之下,中國出現了真正意義上的文字獄,這在此之前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雖然中國也出現過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但是從朱元璋開始中國才真正的以個人思想和言論定罪,造成了中國思想的停滯乃至倒退,同時他大設宮廷特務機構,更爲加劇了政治的野蠻化。

    因此我們需要注意,對於任何歷史人物的評價都要通過他的實際行動所造成的後果及影響來進行評價。如果一味的通過他人對於對方的評價來做出評價,實際上是拾人牙慧。

    在此筆者試以朱元璋在建立王朝後的行政,分析朱元璋究竟是暴君還是明君?

    明王朝作爲最後一個漢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其創立者朱元璋可以說是中國唯二的真正的草根出身,另一個則是劉邦。他所創立的王朝在各項制度上面爲後來的清朝所沿襲,而這些制度與前面的秦漢、唐宋都有着鮮明的區別,可以說明朝相較於唐宋在各方面上更加接近元朝,他的許多施政方針和特點都是對於元朝的繼承或者是改革。但是我們也需要注意朱元璋在對於元朝制度進行改革的時候也展現出了自己的特徵,朱元璋的各種政策既爲大明王朝鞏固了天下,又是大明王朝後來滅亡的原因。

    作爲貧苦家庭出身的朱元璋,他本人就是在元末農民戰爭的大潮中,一舉成爲了中國最有權力的人並建立了自己的王朝,因此他比誰都清楚佔據中國絕大多數人口的農民真正想要什麼,農民所能承受的極限究竟是什麼。

    施政的核心——保證農民的基本生存

    對於農民的基本生存來說,最爲核心的就是土地以及作物產量。在明朝初年作物的種類較多,其本質原因是許多地區由於氣候或地形導致無法種植其他作物,只能保證這種作物的種植,但是主食仍舊爲米、麥、豆、粟,這些作物由於氣候、人力、當地土壤條件、種植經驗、自然災害、肥料多少與質量等因素導致產量不一,以水稻和豆類的收成爲例:水稻“其糞多力勤者畝多四五石餘”;而豆類“種葛豆者畝收一二石”。而即便是同一種作物在不同的地區產量也是不一樣的,因此我們很難統計究竟中國當時農業生產力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爲了能更好的對後文進行說明,在此我們以欒成顯先生的《明代黃冊研究》中的大概率數據取中間值——也就是每畝田畝產兩石來作爲當時的社會普遍生產力,而朱元璋所有的行政政策,實際上都是以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爲基礎的。

    朱元璋

    根據《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明朝的一石米約重153.5斤。當然這個斤不是現在500克的斤,而是明代594.6克的一斤。以《明會典》之中的記載爲根據,我們發現對於服役中的成年軍人來說每月要消耗0.7石糧食,而按照當時的農業平均生產力每畝田生產兩石糧食,每三個月收穫一次,那麼一畝田即使是冬季也能夠收穫糧食,也是遠遠不能供養一個士兵的。在明朝雖然每月0.3至0.5石口糧十分普遍,但並不代表這一數額能滿足人的實際需求。天順元年,京都尚衣監軍匠“原給月糧四鬥,各以艱苦上陳”,於是月糧增爲每月五斗也就是0.5石。

    由於在這次口糧增加以後,他們並沒有提出更進一步的增加口糧要求。因此我們可以在此假設保證個人行動正常以及營養最低口糧限度是0.5石。

    綜上所述,以一家五口——兩個老人,一個孩子,一對夫婦這樣正常的家庭結構爲例(再次我們刨去男女老幼之間的生理差異,以及各種特殊情況下如女性懷孕、過年過節等的額外口糧開支),平均每人每月消耗0.5石糧食,總計每月消耗2.5石糧食,每年則需消耗30石左右的糧食。因此僅僅爲了溫飽,每戶家庭至少必須擁有15畝以上的土地,否則這種家庭是無法生存的。

    根據《明太祖實錄》洪武三年和洪武24年的數據,當時土地丈量有387萬餘頃,平均每戶土地36.27畝,假設每畝土地需要0.5石的種糧等再生產成本(在此地再生產成本以《明太祖寶訓》爲依據,表明明太祖認爲農民想要進行正常的再生產,必須要至少擁有這麼多的存糧)以及0.08石每畝的土地稅糧。最後農民可以淨收入51.5石糧食,雖然略高於30石左右的糧食消耗,但是全家距離富足有餘還略顯不足。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明朝建立初期農民的日常生活是十分艱苦的,因此朱元璋的施政是以農民爲基本的。

    元順帝劇照

    以《明太祖實錄》和《明太祖寶訓》爲例,至少在洪武年間明朝農業稅僅有1.7%到5%,這使得農民從理論上可以結餘更多的糧食。但是這帶來了一個問題一方面,政府的日常運行需要消耗大量的資金,並且還需要保證國家有大量的戰略儲備量,以應對災荒或者是戰亂問題;另一方面,極低的農業稅率導致了以上的政府操作很難依靠稅收來完成。這也構成了明朝中後期發展的一個基本矛盾,而這一矛盾可以說葬送了大明王朝。

    我們在上文已經講到了,由於受當時明朝的社會生產力限制,朱元璋爲了鞏固政權保證人民的基本日常生活,不得不採取了極低的農業稅率。那麼從我們現在的角度來看,農業不夠的稅,當然要從工商業那裏補上,因此提供工商稅率勢在必行。但是朱元璋統治時期採取了極低的商業稅率,平均商業稅收只有3%到5%左右,並且大幅縮減商稅的徵收範圍,使得許多商品都不再需要徵收商業稅。其根本原因並不在於朱元璋多麼重視工商業,鼓勵工商業發展,而是因爲朱元璋本身並不在乎工商業發展。由於朱元璋幼年經歷,他更加重視農業並認爲農業纔是天下利民之本,因此忽視商業作用。實際上,即使是洪武十年,“天下稅課司徵商不如額者178處”也就是說有178個地方商業稅沒有收齊,從我們正常的角度來說,當然是要嚴厲查辦,命令其繳清稅款。但是朱元璋則是派遣官員前往覈查,重新定額。而在洪武20年的時候,商稅再次沒有收齊,朱元璋也是不以爲意。

    事實上朱元璋本人就認爲,明王朝的稅收主要來源應當是農稅而非商稅。其深層次原因在於一方面,朱元璋認爲商人往往走南闖北,有時居無定所難以監管,更難以徵收稅款,也就是說徵收難度較大;另一方面,朱元璋認爲做生意有時會虧,有時會賺,很難把握,而農稅則更爲穩定;再加上受傳統觀念影響,朱元璋認爲金銀不能喫喝,而糧食則是人必須的,因此國家如果掌握了糧食,國家就可以安定,而如果國家只掌握金銀,那國家就會危險。因此從經濟上,朱元璋時期的行政本質上是重農的,但是就其行爲表現來說,則更有利於商業的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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