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可不流行華國內的彩禮嫁妝那一套,更沒有什麼婚前必須買房買車,講究的是愛情和感覺,感覺對了,就算是流浪,一身清貧,甚至租房都願意結婚。

    而吉米在弗蘭克家隔壁,給菲歐娜買了一套房子,不管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是不是以後真的會送給菲歐娜,但這態度是非常難得的。

    弗蘭克買了一些酒,在新房子裏和吉米席地而坐,喝了起來,談了談心,以菲歐娜的父親和菲歐娜的男朋友的身份。

    俗話說,觀人於酒後,吉米的酒量還可以,畢竟常年混跡酒吧泡妹子,但他那點酒量,和喝了四、五十年的酒蒙子,幾乎天天都處在酒精中毒狀態下的弗蘭克相比,那根本就不夠看。

    尤其,弗蘭克還特地買的是那種超高酒精度,被稱作是失身酒的雞尾酒。

    幾口下吉米就多了,弗蘭克從他口中掏出不少話,知曉了吉米的情況和想法。

    吉米家裏是醫生世家,而吉米是小兒子,從小家裏就安排好了以後要走的路,尤其,他哥哥就很成功,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所以,吉米從小就註定要成爲一名醫生,未來的路都鋪好了,家裏、父母、親戚朋友,乃至老師同學都這麼告訴他,以後長大要成爲一名醫生。

    吉米也確實沒讓人失望,非常的聰明,順利的考上了哈弗,可能是因爲競爭壓力大,不適應哈弗,就轉學到密歇根學校上學。

    但他轉到密歇根大學上學的原因,其實是爲了遠離父母,遠離這個掌控他人生的家庭。

    轉去密歇根大學後,吉米就越來越放開自己,脫離了父母的束縛,得到了自由,一直以來的壓抑到了叛逆期。

    吉米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休學回家。

    當然,他做的這個決定,沒有告訴家裏人,家裏的人都以爲他還在密歇根大學裏上學。

    吉米回到芝加哥後,就用假名生活,做了很多工作,但都不是什麼正經工作。

    可能是因爲一直生活在循規蹈矩的正派家庭裏,所以,吉米對那些刺激的非法的事情很感興趣、很着迷。

    最後,吉米選中了偷車,把他的聰明才智都用在了偷車上。

    至今爲止,吉米沒有一次失手過,也沒有被抓過,而且,還賺了不少,這一點從他現金全款買下一棟房子就能看出來。

    雖然,吉米的家裏人以爲吉米在外地上學,每個月都會給吉米打生活費,但那點生活費都不夠買房子了零頭,買房子的錢,都是他靠偷車自己賺來了,就像那句老話說的那樣,有才的人,不管幹什麼都會很出色。

    只不過,吉米買下這棟房子後,一直沒告訴菲歐娜,可能是打算兩人的感情進入到下一階段時,再告訴菲歐娜,給菲歐娜一個驚喜。

    可惜,因爲弗蘭克的阻撓,吉米和菲歐娜的感情,一直有些不上不下。

    至於,吉米爲什麼不敢把他的真實身份告訴菲歐娜,是擔心菲歐娜又會像上次那樣,他把‘弗蘭克’偷渡到加拿大那次,跟他分手冷戰。

    當吉米和菲歐娜的感情越來越好時,其實他也曾想過把真正的身份告訴菲歐娜,但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

    然後發生了一堆事,尤其是吉米瞞着菲歐娜,把‘弗蘭克’偷渡到加拿大,導致兩人徹底鬧掰,菲歐娜非常討厭他的隱瞞欺騙。

    他現在好不容易纔重新追回菲歐娜,兩人的關係回暖,就更不敢說他的真實身份了,就這麼一拖再拖,時間拖的越久,他就越不敢說。

    當吉米就看到弗拉克直接出現在他家裏,說實話,吉米在家裏看到弗蘭克的一瞬間,真的有種驚到的魂飛天外的感覺。

    通過這一頓酒,弗蘭克算了解了吉米是個什麼樣的人。

    吉米就是一個生長在壓抑環境裏,到了叛逆期的男人,而且,還優柔寡斷且瞻前顧後,雖然有些小聰明,但沒有長遠的眼光,完全是得過且過的放縱的活着,從沒想過未來。

    簡而言之,吉米就是一個身體成熟,但思想還沒成熟的孩子。

    吉米要是想叛逆放縱,完全可以等畢業,拿了畢業證後再放縱。

    那樣的話,不管吉米以後做了什麼樣的事情,爲此付出了怎樣的代價,哪怕被抓進監獄裏。

    但是,只要他沒死,有着名牌大學的畢業證,有着醫師證,就還是一名醫生,就算有污點,大醫院不會要他,但可以去一些三流的小醫院,或者自己開個診所,畢竟他爸和他哥都是醫生。

    那樣的話,不管吉米怎麼浪,都能給自己準備一個退路。

    但吉米卻沒有那麼做,他說服父母,從哈弗大學轉學到密歇根大學,感覺得到了自由,就徹底放縱自己。

    這就跟那些高中苦讀,終於考上大學,徹底解放天性,天天逃課掛科,窩在寢室裏打遊戲的學生沒什麼區別。

    吉米甚至瞞着家裏休學,用假名在芝加哥,就在自己家眼皮子底下生活,白天偷車,晚上就泡在酒吧裏。

    而吉米爲什麼會在芝加哥,而不是去其他城市,是有原因的。

    按照常理想,他好不容易得到自由,還瞞着家裏人休學,應該去其他城市生活,離芝加哥越遠越好。

    畢竟,他家就住在芝加哥,雖然說芝加哥很大,但指不定哪天,他爸或他哥下班,或者認識他的人,偶然看到他,跟他家裏人一說,他就容易穿幫露餡。

    變化永遠要比計劃快,就好像他剛到回家,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突然看到弗蘭克出現在他家裏一樣,把他嚇的三魂七魄飛跑了一半。

    但吉米卻選擇冒險回到芝加哥,他這麼做,是心裏有一種莫名的快感和刺激感。

    這種感覺很難形容,用比較形象,有畫面感的語言來形容的話。

    就類似隔壁老王來苦主夫妻家裏喫飯,表面上大家都在喫飯,但桌子底下,隔壁老王卻在跟人妻做這樣那樣的事情,而苦主卻沒有發現,甚至還勸老王多喫點,吉米大概這種感覺,所以,吉米的快樂,你們想象不到。

    吉米這麼做,爽是爽了,但完全沒想過以後的事情,比如,他的事情被家裏人發現怎麼辦,或者他偷車的事情被發現,被警察抓個正着怎麼辦,等等這些事情,吉米恐怕都沒想過,或者說是下意識的忽略了這些事,等到時候發生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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