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小道君 >第79章 迷失
    待李阿五的情緒稍微冷靜下來之後,程仕才發現,他們的馬匹不見了。

    他皺起了眉頭,舉目四望,茫茫然的戈壁灘,一片蕭瑟,沒有馬匹的蹤跡。

    “阿五,我們的馬,應該是在沙暴中走失了。”

    聽到這話,方纔還在哭泣的李阿五,瞬間停住了抽泣。

    作爲商隊領頭的兒子,他深知,在戈壁灘上丟失了馬匹,意味着什麼。

    沒有一個徒步的人,能走出戈壁灘。

    失去了馬匹,光靠着步行,這崎嶇不平的地面上,雙腿很快就會失去力量,鞋子也會磨破。

    失去了馬匹,一個人在戈壁灘中,和一隻螞蟻沒有什麼區別。

    更加令他們頭疼的是,馬匹上還有他們的食物和飲水。

    李阿五特意將這些保命的東西,牢牢系在馬身上,所以馬匹雖然受到沙暴驚嚇而走失的,但在逃跑的過程中,卻沒有遺落裝有食物和水的包袱。

    至少,在李阿五的視野範圍之內,沒有看見。

    既失去了機動力,又沒有維持生命的食物和水,他們陷入到絕境之中。

    起風了,隔壁上的風,永遠不會純淨,總是帶有砂礫,就像是幾十號人嘈雜的說話聲,讓人的耳根不清淨。

    面臨這樣嚴峻的情況,李阿五卻沒有說話,也沒有哭泣。

    這並不是說明他心裏不怕。

    相反,他內的恐懼,已經在擠壓他的五臟六腑,已經從他的皮膚上,如血一般慢慢滲透出來。

    他的眼神,他的臉色,他的鼻孔一張一合,都透露着深深的恐懼感。

    這種恐懼感,讓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傻了。

    以至於忘記了,該如何用言語和肢體動作,去表達內心的恐懼。

    他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想一根木頭一樣立在原地。

    他就像戈壁上的一株瀕臨死亡的灌木叢,已經沒有了枝葉,只剩下黃枯色的根鬚。

    程仕注意到李阿五狀態的變化。

    這個孩子,有些無助地看着自己。

    程仕知道,面對現在的處境,李阿五已經無能爲力了。接下來走出戈壁的重擔,要壓在自己身上了。

    他故意笑了笑,問李阿五:“阿五,沙暴來臨之前,你不是說,我們就快要走出戈壁灘嗎?”

    李阿五面無表情地眨巴眨巴眼睛,道:“是的,馬上就要走出戈壁了。”

    “馬上是多久,一天?”

    “騎馬大概兩三天,走路的話,需要十天。”

    十天,對於程仕而言,或許可以扛過去,只要有水,他就可以用養基瓶喫飽。

    如果李阿五年紀再大一些,身體再強壯一些,或許也是刻意用養基瓶的水填飽肚子的。

    程仕不是沒有嘗試過,但是李阿五太小了,以至於途中偶爾嘗養基瓶的水,肚子馬上就有反應,嘔吐,腹瀉,甚至脫水。

    養基瓶是仙物,仙物孕育的仙水,對程仕有效,對身體強壯的成年漢子有效,對於李阿五卻無效。

    也就是說,李阿五在戈壁上,只能靠凡人日常的食物爲生,餅子,醃肉,和普通的水。

    這樣一來,不要睡十天,過不了三天,李阿五就會死去。

    程仕嘆了一口氣,繼續問他:“阿五,沙暴來臨之前,你不是說,這附近就有一個小村子,裏面住着十幾戶人,我們可以在那兒歇歇腳,順便討點喫的?”

    李阿五的面色愈發的難堪,好像是吃了什麼難喫的東西的一樣:“的確是這樣,但是現在,我們恐怕找不到那個地方了。沙暴來的時候,你的馬仔前面走,我的馬仔後面追,現在沙暴走了,我卻偏離了既有的道路。我也不知道,我們現在在什麼位置。”

    聽了這個回答,程仕簡直要吐血。

    之前,這個少年口口聲聲說,去西域的路,每一步都印在自己的腦海裏。

    沙暴不過讓二人跑了幾里路,大不了再走回去就是,怎麼就說偏移了既有的路線呢?

    “阿五,你不要慌,”程仕拍着李阿五的頭說,“我們雖然跑馬躲避沙暴跑了一段亂路,但這路並不遠,我大致記得原來的方位,你好好想想,應該也是記得的。我們再走回去便是。一旦回到了沙暴來臨之前的路線,我們就去你說那個村子,討點水,運氣好點,說不定還能要點喫的。”

    “一點水,一點喫的,一點水,一點喫的……”李阿五眼神呆滯,機械地複述着程仕的話語。

    就像一個失去思考能力的傻子一樣。

    失去馬匹的二人,真就像兩隻螞蟻一般,在這廣闊無垠的戈壁上,慢慢行走着。

    李阿五努力地回憶起沙暴來臨之前的道路,卻怎麼也想不起來了。

    他到底只是一個初級的江湖商客,雖說從安平關去西域的道路,之前走過兩遍,但皆是跟着大部隊走的,都是成熟的線路,自己壓根不用擔心走錯路的問題。

    他一邊走,一邊猶豫,幾次想要在依靠地圖和太陽的位置,確定方位。

    有時候沒有幾十丈路,就原路折回,有時候是像左還是向右,總也拿不定注意。

    程仕安慰他:“不要急,阿五,我們沒有偏離多遠,你好好回憶一下,想清楚了,我們再走。”

    既沒有食物,也沒有水,更沒有馬匹,兩個徒步在戈壁的人,經不起太多的錯誤嘗試。

    就這樣,磕磕碰碰,打了好幾個折回,李阿五終於覺得,走回來原來的道路。

    此時他已經口乾舌燥,需要一口水來滋潤喉嚨。

    這種本能的生理渴望,讓李阿五沒有停下腳步,馬上朝着他口中那個有着十幾戶人家的村子進發。

    在戈壁上,很少有村子。誰也不願意住在這裏。

    因此,這個村子的存在,對於李阿五來說,是救命一般的存在。

    從現在開始,他的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寧願走慢一點,也不願意走冤枉路。

    兩個時辰之後,遠遠的,一座土城出現在他們的視野範圍內。

    “就是那裏,就是那裏,我們到了!”

    李阿五顧不得正在燃燒的喉嚨,興奮地大喊大叫。

    程仕一把將李阿五背起來,道:“你不要喊,我揹着你過去。”

    “爲什麼要揹着我過去,明明就不遠了,我能走到。”

    程仕微微一笑,道:“待會到了村子裏,你就裝作快死了的樣子。看你在我背上這般可憐,村民就是再小氣,也得發發善心,打發一點水和食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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