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關於那場車禍。

    對於那場車禍,鬱寧的心裏始終是有懷疑的。

    真的就只是因爲鬱色摔倒就導致了那場車禍嗎?

    鬱寧直覺事情肯定不會是像表面所看到的那麼簡單。

    不然,車裏怎麼會一點關於他的信息都沒有呢。

    就連手機都沒有。

    在這個無論做什麼事都需要手機的時代,鬱寧覺得他是絕對不會不帶手機出門的。

    是的,這些事鬱寧後來都聽鬱色提起過。

    車禍發生之後,鬱色便打了120。

    同時也有人報了警。

    並且在他們上了救護車離開現場的時候,警察也到了現場。

    所以肯定不存在證件和手機被偷的情況。

    警察在場,應該沒有人敢偷,或者說是沒有人有那個能力,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偷走東西。

    而他的身上,除去那一套西裝外,也再沒有任何東西了。

    那麼他的車裏沒有手機這件事就存疑了。

    鬱寧今天去警察局就是想要了解清楚這件事的。

    所以鬱寧去的便是當時處理這場車禍的警察局。

    而鬱寧之所以知道,則是因爲鬱色與他說過警局的位置。

    這起事故當時是因爲鬱寧躲避摔倒的鬱色而開車撞到樹上,屬於單方面事故。

    又因爲當時鬱寧昏迷,鬱色也主動承擔了事故的責任。

    並沒有產生任何的糾紛。

    所以這樁案子在鬱色做過筆錄之後便被暫時擱置,等到鬱寧醒了之後再過去處理。

    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鬱寧醒來後卻失憶了。

    什麼都不記得了。

    鬱寧又因爲受傷需要住院治療,所以警局那邊也就暫時沒過去。

    現在出院了,鬱寧就想好好的查一查了。

    到了警察局之後,首先就是要登記信息。

    但因爲鬱寧也不知道自己是誰,所以登記的也還是“鬱寧”這個名字。

    向接待的警察說明了來意之後,便有警察給鬱寧調出了當天車禍的資料。

    警察看着電腦裏顯示的資料對鬱寧說道,“你的車還在局裏,既然你現在過來了,就把車的事處理一下吧。”

    因爲當時車裏只有鬱寧一個人,鬱寧去了醫院之後車就沒人管了。

    而且車頭的位置也被撞壞了,需要送去修理,並不能開。

    所以便被拖回了警察局裏。

    現在鬱寧過來了,便可以把車取走了。

    說着拿過旁邊文件夾裏的一個本子放到鬱寧的面前,“先出示一下身份證,再把這份資料填一下。”

    鬱寧看了一眼面前的紙筆,才擡眼看向警察說道,“我失憶了,身上也沒有任何證件,所以我現在也不知道自己是誰。”

    想要把車取走就需要提供身份證,還要填寫各種個人信息。

    但是鬱寧現在失憶了,什麼都不記得了。

    所以面對這樣的一份表格,他什麼都填寫不了。

    警察聞言瞬間擡頭看向鬱寧,臉上帶着點驚訝,“失憶了?”

    “是。”鬱寧應了一聲,也沒理會警察的大驚小怪,繼續說道,“麻煩您幫我查一下車輛信息。我想知道自己是誰。”

    之前在住院,一直沒來警局。

    而且鬱寧也不記得自己是誰了,事情就不太好辦。

    所以車的事便先放下了。

    今日正好過來想要查一下關於自己的身份信息,那就先從車上查起吧。

    警察點點頭。

    確實,眼前的男人失憶了的話,那麼就只能通過他的車來查他的身份信息了。

    警局的電腦裏也有當時現場的照片,所以,此刻警察根據照片裏的車牌號便可以直接查了。

    查詢的結果很快就出來了。

    只是……

    警察擡頭看向鬱寧,“這輛車不是你的?”

    迎着鬱寧疑惑的眼神警察繼續說道,“資料顯示這輛車是屬於萬合汽車租賃公司的。”

    租賃公司?

    鬱寧皺眉,他當時開的車竟不是他自己的。

    居然是租來的。

    沉默了幾秒,鬱寧開口問道,“這個汽車租賃公司在哪?”

    “盤寧縣。”

    鬱寧的眉頭再次擰起。

    但這卻不是因爲他沒聽過這個地名。

    相反,鬱寧知道。

    而正是因爲知道所以他才皺眉。

    鬱寧現在所在的小縣城叫做靖安縣,這是他醒來之後瞭解到的。

    有了手機之後,他便把這裏屬於哪個省,哪個市,這座小縣城周圍還有什麼小城都查了個清楚。

    而盤寧縣正是和靖安縣之間還隔着一個小縣城的另外一個縣。

    他的車是在盤寧縣租的,那是不是表示他是盤寧縣的人呢?

    那麼他從盤寧縣租車來到靖安縣又是因爲什麼呢?

    鬱寧靠在椅背上陷入沉思,一隻手還無意識的在腿上有節奏的輕輕敲打。

    “我聯繫一下租賃公司,查一下你當時租車的時候留的身份信息。”

    這件事警察來查正好,如果是鬱寧自己去查的話,租賃公司可能會以要保護客戶資料爲由不告訴他。

    哪怕他是租車的當事人也有可能不告訴他。

    鬱寧微微頷首,“謝謝。”

    電話打過去,關於他是誰的這件事可能就清楚了。

    但是鬱寧卻沒有即將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的那種激動。

    相反的,鬱寧的內心很平靜。

    因爲鬱寧直覺事情可能不會這麼順利。

    很快,租車人的信息便查到了。

    結果也確實如鬱寧所想的那樣。

    警察指着那張身份證的複印件問鬱寧,“這個人你認識嗎?”

    警察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爲身份證複印件上的照片,跟鬱寧長的一點都不一樣。

    明顯就不是他本人。

    身份證上的照片也是一個男人,看起來大概20歲左右。

    名字叫王偉。

    而且出生日期顯示,這個男人已經45歲了。

    鬱寧仔細的看了好半晌,想要在腦中搜索出一點關於這個男人的信息。

    但是卻失敗了。

    他一點印象都沒有。

    鬱寧搖搖頭,說道,“我什麼都不記得了。”

    警察也嘆了口氣,對這個答案表示遺憾。

    然後把汽車租賃公司那邊傳過來的當時這個叫王偉的人留下的資料交給了鬱寧。

    “這裏有他的電話,你可以自己跟他聯繫。”

    待鬱寧接過去之後,警察微微一笑,又送給了鬱寧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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