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6月29日有空閒,科比上午就匆匆出了門,他此行是爲了租球館。
他要租的這座球館就在南加利福尼亞大學,距離洛杉磯市區大概只有三公里左右……前幾年夏天科比都在這裏練球,早就和學校的高層很熟悉了。
科比出去之前給了王大林一把鑰匙,這是他在洛杉磯北部“太平洋柵欄”老宅的鑰匙。
今天對於王大林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因爲他必須暫借科比這所老宅子招待來自國內的客人……“李寧”公司的董事長李寧以及隨行人員。
兩年未見,李寧外表看上去沒什麼變化,不過身上那股上位者的氣勢卻比以前強多了,看來這兩年“李寧”公司迅猛發展,李寧這位當年的“體操王子”是愈發財大氣粗了。
王大林和施瓦茨早已恭候多時,看到他們來了,於是主動迎上前去。
王大林和李寧親切地握了握手,笑着道:“李叔,你們要是再不來,我可就等不及了!”
李寧聞言之後笑道:“臭小子,你等不及了還想幹嘛?去籤‘耐克’還是‘阿迪達斯’?”
王大林笑道:“我哪敢啊?不怕國內的球迷罵我是賣國賊嗎?”
李寧忍不住哈哈大笑:“哪有那麼誇張?最多也就說你小子不愛國嘛!”
王大林笑道:“我可是很愛國的,今年9月亞錦賽我都還得回去打呢!”
李寧沒有接他這個話茬,反而是打量了一下週圍的環境,有些納悶地道:“你小子還挺節儉嘛?我還以爲你會在比弗利山莊買房子呢!”
王大林笑道:“這房子可不是我的,只是找朋友暫時借住幾天而已。”
李寧恍然大悟:“原來如此……我就說你小子掙了那麼多錢,怎麼會買這麼低調的房子?”
位於洛杉磯北部“太平洋柵欄”的老房子是科比剛進聯盟那年買的,作爲一名NBA新秀的住所當然是很不錯,可按照科比現在的身家,那就顯然太低調了。
一行人進屋後,王大林給大家端上了解暑的冰鎮果汁。
李寧喝了一口之後首先道:“之前我們和傑夫已經基本談妥了,現在就是最後確定一下細節!”
說完他向隨行人員使了個眼色,那人趕緊從公文包裏掏出厚厚一疊文件來,分別遞給了王大林和施瓦茨。
其實“李寧”這邊從5月份就和施瓦茨開始了續約合同的商談,上次王大林只簽了一份2年800萬美元的合同,雖說是加了5%的球鞋收益分紅,可相對於王大林目前的地位,顯然這份合同實在是太小了。
這次“李寧”可以說是大出血,直接給王大林開出了7年7000萬美元的天價合同金額。
不過施瓦茨的態度非常強勢。
他明確表示新科狀元秀勒布朗.詹姆斯現在尚未踏足聯盟,與“耐克”籤的合同金額就已經高達7年9300萬美元,王大林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接受比詹姆斯更低的價格。
要知道,王大林在過去兩年已經拿到了一個MVP和兩個FMVP,他是已經在聯盟證明了自己的超級巨星,怎麼能夠連一個菜鳥都比不過?
可現在才2003年,7年9300萬美元是個什麼概念?
科比和“耐克”的球鞋合同也才5年4500萬美元,也就是剛好每年900萬美元。
而詹姆斯這個7年9300萬美元的合同,平均每年可是高達1328.6萬美元,比王大林新賽季的年薪還高!
施瓦茨要求王大林的續約合同金額比詹姆斯還高,雖說以王大林的實力和已獲得的榮譽不能算是獅子大開口吧,可這麼高的要價還是讓“李寧”公司這邊的人差點直接拒絕。
所以雙方這次的談判曾一度陷入僵局,最後還是李寧本人親自出面,纔算讓談判變得順利起來。
經過了長達一個多月的談判,雙方終於達成一致,王大林即將簽訂的續約合同金額爲7年1億美元……而且還要外加8%的球鞋收益分紅!
不算那些球鞋收益分紅的話,每一年就是1428.6萬美元……呃,實在是個很誇張的數字!
在即將到來的新賽季,除了凱文.加內特、沙克.奧尼爾、拉希德.華萊士、阿蘭.休斯頓、克里斯.韋伯和已宣佈退役的肖恩.坎普,再無一人的年薪能比這個數更多,就連艾弗森、科比這樣的大牌球星都不行!
其實這次李寧親自來洛杉磯一趟,主要還是要跟王大林本人確定合同中的幾項特殊條款,其中懲罰條款共有三項,分別是:
第一、合同期間王大林每個賽季場均得分都必須達到30分以上,如未能達到,“李寧”公司有權扣除王大林當年合同收入的30%;
第二、合同期間王大林必須至少拿到一次常規賽MVP,如未能達到,則“李寧”公司有權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後一年收入中扣除500萬美元;
第三、合同期間,王大林所代言的球鞋總銷售額必須超過5億美元,如未能達到,“李寧”公司有權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後一年收入中扣除900萬美元;
不得不說,這些懲罰條款確實極爲苛刻。
首先看第一條,單賽季場均得分必須達到30分以上……從2003-2004賽季往後數七個賽季,除了2005-2006賽季場均得分達到30分以上有3個人,其他各賽季都只有一個……甚至2003-2004賽季的得分王麥迪場均得分才28分!
不論在這個時代還是後世小球時代,如果一名球員的場均得分能夠達到30分以上,基本上已經鐵定可以拿下得分王了。
難度大嗎?
確實是相當大!
不過“李寧”公司這邊跟施瓦茨談判的時候也有話說啊?
王大林上個賽季場均得分就有32.76分,已經證明了自己超強的進攻能力,“李寧”公司提出場均30分的要求雖說難度很高,可總不能說是故意爲難他吧?
再看第二條,七年合同期間王大林必須拿到至少一次MVP,如果拿不到就會被扣掉500萬美元。
表面上看好像挺難,畢竟NBA歷史上有很多全明星級別的球星一輩子也沒拿到過MVP……比如目前的“聯盟第一控衛”賈森.基德,別看他好像挺牛逼的,實際上他整個職業生涯都沒拿到過MVP!
要不然,國內著名籃球評論人士徐靖宇評價球星的歷史地位時,又怎麼會把史蒂夫.納什排到賈森.基德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