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後。
傅斯晏簡單收拾了餐廳。
喬秧就坐在高腳椅上看傅斯晏忙活。
她近來越發發現傅斯晏隱藏了許多“技能”,按理說,傅斯晏這樣的人,何需自己動手做家務?
“阿晏,我以前怎麼沒發現你這麼居家?什麼都會!”喬秧給他吹彩虹屁。
傅斯晏擦乾淨手,走到喬秧面前,捏了捏喬秧的臉蛋兒說,“你沒發現的事情還有跟多,比如我很愛你。”
“額……”喬秧抿着笑說,“阿晏你真會說話。”
“不是我什麼都會,都願意做,而是看爲誰做。”傅斯晏一本正經地說情話,“我希望我們倆相處的時候,沒有外人打擾。”
哪怕是熟悉的吳絲和嵐姨。
昨晚吳絲過來,是因爲喬秧剛出院,傅斯晏來不及準備晚餐。昨晚過後,傅斯晏就叫吳絲回去了。本來吳絲擔心沒人照料二人的生活起居,但傅斯晏說一切有他。
喬秧覺得自己被寵愛了。
傅斯晏將她抱了起來,“換衣服去。”
喬秧雙手環住他的脖子,就這麼被抱着去了衣帽間。
進入衣帽間的瞬間,喬秧驚呆了!
大約五十來平的房間做成了衣帽間,其中有一半是傅斯晏的衣服,清一色的深色手工高級定製西裝,以及各類顏色的襯衫和配飾,按照顏色區分陳列着,只消看一眼,就能感受到主人的品位高級。
另外一半,則是喬秧的衣物。
喬秧之所以驚訝,是因爲那晚匆匆搬來後,她和傅斯晏都沒帶行李,她知道傅斯晏時常住在這裏,必定有是有衣物的。而她,怎麼都麼想到,傅斯晏爲她準備了那麼多衣物!
春夏秋冬的衣物,一應俱全,首飾、配飾、鞋帽、包包,一樣不少,且都是一線品牌的高級定製款。
“阿晏,你什麼時候準備的這些?”喬秧不禁問。
傅斯晏將她放在衣帽間中央的硃紅色真皮沙發上,腳下是一塊潔白的天鵝絨地毯,沙發對面是一隻玻璃櫃,裏頭整整齊齊地陳列着傅斯晏的名錶和袖口,以及屬於喬秧的首飾。
“很早之前。”傅斯晏也想不起來是什麼時候了,大概就是他對喬秧動心的那一刻後,他就暗自吩咐了林舟安排。
即使之前幾個月喬秧都沒來過這裏,但這裏的衣物,都是按照季節變換更新款式,過季的都被處理了。
傅斯晏就是這樣一個人,只要對一個女人上了心,就一定要給她這世界上最好的。
傅斯晏手指穿入她秀麗的髮絲裏,看着她白皙如羊脂玉的臉說,“我想,總能用上。”
他老早就想通喬秧過二人世界了。
原本林青葙沒回國,別墅就是倆人的家。林青葙回來後,處處給喬秧臉色,傅斯晏早就想搬出來,礙於情面,他忍了又忍。
“阿晏,你對我太好了。我習慣了你,以後要是你不在我身邊,該怎麼辦?”喬秧真怕自己被傅斯晏寵壞了,以後要是……
“小傻瓜,我怎麼會不在你身邊?只要你不拋棄我,我永遠是你的。”傅斯晏牽起她的手,放在脣間吻了吻。
“挑挑看?要是不喜歡,我讓人重新送來。”傅斯晏說。
“嗯!”喬秧歡喜地站起來,走到那一排排衣服面前,怎麼挑都挑不出來,每一件都好看,都是她的審美,更是傅斯晏的審美。
最後,喬秧挑了一套針織裙,針織裙最是挑身材,太瘦或是太胖都不行,可喬秧穿上去就兩個字:完美。
尺寸完美,氣質百分。
“阿晏,你也太厲害了吧,我的尺寸剛剛好!”喬秧站在落地鏡面前束頭髮,挑了一塊絲巾點綴在髮根處,搭配了今天的衣裙,恰到好處的溫婉優雅。
傅斯晏走上前去,將她的髮絲整理了下,然後從背後抱住喬秧,傅斯晏個頭兒高,那麼站着,正好下巴能頂在喬秧頭頂上,他握住了她的手,深情的雙眸凝視着鏡子中巧笑倩兮的喬秧,滿眼的寵愛。
隨後,傅斯晏低頭吻了吻她的小耳朵,聲音低沉魅惑,彷彿從遠處飄來的回聲,有些捕捉不透,“你的尺寸,我當然清楚……畢竟,我過目不忘。”
喬秧忽然就反應過來傅斯晏話裏的玄機,羞紅了臉,推開他的桎梏,跑了。
喬秧跑到客廳,喝了好多水,才平靜下來。
傅斯晏真的是個壞蛋,就那麼一句話,惹得她遐想無限,腦海中全是倆人在一起的溫存熱情畫面……喬秧覺得,自己必須要多修煉修煉,不要每次傅斯晏開車,她都跟不上!
沒過一會兒,傅斯晏也推門出來,他換了一身衣服,顏色竟然和喬秧是搭配的,就連質感都一樣。
那是一個品牌的男女款。
喬秧掃了一眼,這不是情侶裝麼?
阿晏故意準備的?
傅斯晏纔不會承認他是特意挑的這套衣服呢,他的小傲嬌不允許。
他走上前去,把喬秧抱了起來,“走,陪我去辦公室,今天一整天你都屬於我。”
“阿晏……或許我可以自己走?”喬秧說,“我是感冒,不是摔跤。”
“我不允許。”傅斯晏直言。
真的是又霸道又帥氣!
喬秧認了!
傅斯晏就那麼抱着喬秧去了總裁辦。
好在總裁辦沒有多餘的人,也就祕書室的祕書和助理,其中有兩個女孩子,是上個月才招進來的,是何爲和林舟的手下。
一開始兩個小姑娘還以爲總裁單身來着,倆人嘴上不敢說,但腦補過一千萬次霸道總裁愛上我的戲碼。
此時見到總裁親自抱着一個身姿曼妙的女孩子去了辦公室……倆人都幻滅了!
倒是祕書室的男員工們無動於衷,尤其是何爲,冷冷地掃了眼兩個小助理,一本正經地說,“有些東西,看到了你也當沒看到,嘴巴上鎖,不然傅氏集團的人事懲罰,你們承受不起。”
換言之,就是要當瞎子,當啞巴,當聾子。
能進總裁辦高級祕書室的人都有兩把刷子,收到何爲的命令,自然是銘記於心。
可到底是豔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