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的女友是盲女 >第九章、透明人出於利益
    秋晟睡前忘了拉窗簾,陽光照入房間,投在他的臉上,他用手遮住眼睛,繼續躺了一會兒,坐起身。

    手機顯示6:50,還有十分鐘到鬧鈴時間。

    大概是因爲炎熱,腦袋有些昏沉,他想昨晚的夢。

    夢裏,他立在岸邊,看着動靜越來越小的少女,終於,少女耗盡了力氣,沉入了水中。

    夢的最後,他跳下了河。

    我爲什麼會跳下去?他想。

    那是一個超脫現實的夢,在夢裏,他沒有認出盲眼少女,不記得現實的事情,他爲什麼要下水?

    是夏天太熱了?想要下水涼一涼?

    打開窗戶,熱浪襲入屋內,秋晟感覺身上有些黏。

    租房的廁所和洗澡間是一個房間,除了秋晟和一個室友,別的室友都是上班族,他們一般六點就會洗漱離開,現在淋浴間裏沒有人。

    洗澡的時候順便刷了牙,秋晟穿上衣服,出了門。

    照例在門口敲兩次,他用鑰匙打開門,客廳和平常無二,陽臺上還是一片狼藉。

    順着客廳和餐廳的中線,秋晟來到臥室前,他和少女對上了視線。

    那雙有神的眼睛,讓秋晟心中一顫,第一反應是——我被發現了?

    這個反應只存在了一秒,秋晟舒了口氣。這雙眼睛太有迷惑性,他總是忘了少女看不見的事。

    也和沒有預料有關,他以爲這時候的少女一定閉着眼睛睡覺,沒想到她已經醒了,還側躺着,臉正好朝向門口。

    少女戴着耳機,她沒有聽到敲門聲。

    秋晟走進屋內,坐在牀邊,他就這麼看着少女,少女今天是普通的頭尾顛倒睡法,秋晟坐着的位置正對着少女的腳。

    纖細的腳面上貼着三個創口貼。明明只需要一個就能貼好,居然用了三個,還貼的歪歪扭扭。

    好在秋晟不是強迫症。

    他就這麼看着少女,少女也就這麼面朝臥室外。

    今天早上沒課,秋晟就這麼坐到十一點,少女只是翻了幾次身,上了一次廁所。

    自閉了?因爲昨天的事情?秋晟想。

    時間不早了,他離開房間。

    第二天早上,他來到少女家,少女還是這麼躺着。

    第三天、第四天同樣如此。

    第五天早上,秋晟推門進來,少女這次換了地方躺,躺在沙發上,估計是上廁所後懶得回房。

    在電視旁坐到八點,秋晟看少女還是沒有動的意願,皺起眉。少女不動,他少了許多樂趣,他感覺他是在盯着一具屍體,在屍體旁邊做透明人沒有絲毫感覺。

    得讓少女振作起來。

    他走進沙發,趴在地上,掏出了躲在沙發腳後面的拖鞋。

    少女到現在都光着腳,這是她找了好久,也沒有找到的拖鞋。

    秋晟想,少女家裏不可能沒有別的拖鞋,她是在和她自己慪氣,只要這一雙涼拖。

    拿出拖鞋後,還有一個問題,要怎麼讓少女發現拖鞋。直接交到少女手上是不可能的,隨便丟在少女腳下也很冒險,少女會感覺拖鞋是突然冒出來的,因爲之前那裏沒有拖鞋。

    要放在某個角落,還要讓少女發現它。

    思索一陣,秋晟等少女起來,往廁所走的時候,挑準機會,把拖鞋放在了少女要下一步的邊緣。

    少女踩到了拖鞋邊緣,她先是嚇了一跳,慌忙往身後退了兩步,然後立在原地,思索剛剛的觸感,判斷那是什麼東西。

    明眼人只用看一眼,而少女要依靠觸覺和經驗猜測。

    少女從門口拿來盲杖,在地上戳了戳,確定戳到了東西,那東西不會動,不是什麼蟲子。她蹲下身,摸到了拖鞋。

    秋晟坐在地上,看少女的反應。

    拿起拖鞋,少女有些不可置信,她反覆摸了三遍,跑到茶几旁,從下面取出另一隻拖鞋,才相信這是她丟失的那一隻。

    她露出笑容。

    啊,這個傢伙原來也會笑。秋晟想。

    少女穿上了拖鞋,一改之前頹然的小步子,大跨步向廁所走,她撞在了牆上,磕了一下腦門。

    揉了揉額頭,少女踹一腳牆壁,摸索着找到了廁所門。

    有精力去怪罪牆壁了,應該是恢復過來了。

    秋晟又想,少女應該是憑藉記憶和經驗在家裏走,只要路上突然出現什麼變化,或者中間因爲什麼事情停一下,她就會分不清方向,像這次一樣撞上牆去。

    別的盲人也是這麼莽的嗎?

    大概只有少女會以和明眼人一樣的速度走吧。

    沖水聲響起,少女回到客廳,她臉上的笑容已經消失不見,但秋晟可以通過她的動作,看出她有了精神。

    打開電視,將音量調大,少女進了廚房,她餓了。

    大概是找到拖鞋給了她信心,她再次尋找木鏟,結果當然是一無所獲。秋晟不是來當保姆的,拿拖鞋給少女,是爲了讓少女動起來,現在目的已經達到。

    沒找到木鏟讓少女的精神萎靡了一些,她吃了兩片面包,躺在沙發上聽電視。

    她垂在沙發邊的腳丫晃悠着。

    找到拖鞋這麼高興嗎?

    換句話說,之前沒找到拖鞋那麼沮喪?

    秋晟盤起雙腿,看着少女的腳,陷入回憶。

    上幼兒園前後,他們一家和爺爺奶奶一起住,白天父母上班,爺爺奶奶帶他,還有他的堂弟。

    父母給他買了不少玩具,但那些玩具,常常被堂弟拿了去,最開始,他鬧過幾次意見,爺爺奶奶說他應該讓着弟弟,可是堂弟就比他小了一天,爺爺奶奶說小一分鐘也是弟弟。

    他告訴父母,父親不管事,只答應給他買更多,母親只會應和父親,沒有主見。

    父親補償他買來的玩具,也讓堂弟先佔去玩,大人都讓他不要在意,他便也慢慢不在乎了。

    堂弟玩完新玩具,他懶得再拿來玩,他迷上了爺爺的收音機。

    不久,堂弟要佔着收音機玩,他就出門看螞蟻。

    喜歡的東西不見了,便把注意力投入別的事物中去,無需吵鬧,無需介懷,吵鬧沒有作用,介懷只會痛苦。這大概是他自己領悟的第一個道理。

    他想,他不是從高三那一年開始變化的,他大概早就有些不正常了。

    他盯着少女晃動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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