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季漢彰武 >第二十五章 當戶王
    當戶不是一名當戶,當戶對這個名字一直耿耿於懷。

    他阿父護耶爲他起名時,他剛剛洗去羊水,祖母喫力又小心翼翼地把他遞給阿父,但阿父沒想到他這麼重,一個趔趄差點沒接住,這名匈奴父親訝異地打量着他的兒子,便對妻子說:“這小子剛出生,便快跟小羊一般重了,將來說不得要當一名當戶哩!便叫他當戶吧。”

    於是他便叫做當戶。在他年紀還小的時候,周圍的玩伴只知道當戶是官。當戶喫得多長得快氣力也大,人也長了一張周正的國字臉,天生就是孩子王,於是同伴也就紛紛叫他當戶當戶。

    那時他天天被人簇擁着,一句話便能讓三十來個同年跟着自己上山下水。他享受這種與衆不同的感覺,只覺得自己天生就應該是一名當戶。但他還不是當戶,聽祖母說,真正的當戶不僅有背高六尺的大馬坐騎,還有斫刀與弓矢,還有沉重森嚴的甲冑與馬鞍。

    於是當戶便偷偷地練馬術。家中沒有小馬,他便在成年的大馬上練習,在放牧之餘,他便把自己的雙腿綁住馬腹上,駕着馬在山地間驅馳。那時他不過十歲,居然奇蹟般的沒有闖禍,還練成了同齡人望塵莫及的騎術。

    那之後他有空便踏馬前去虎澤,他射獵練習射術,也遠遠地看着美稷王侯在虎澤來來往往。

    在當戶十四歲那年,他的身量已經成長至七尺,在同齡人中鶴立雞羣,當戶已經真的在思量如何做一名當戶,他打聽過前人的故事,都是在戰事中建立傑出的武功,爲王侯所賞識,便提拔成了一名當戶。

    但當戶到底沒當成當戶,原因很滑稽。有一日他在虎澤射獵,看到蘆葦叢中竄出一隻白狼,那白狼凝視當戶片刻,隨即轉向奔跑至楊樹林裏。當戶聽聞說過,白狼是遊牧人的神物,能獵到白狼的都是天命保佑的貴人。

    當戶一念及此,不禁在心中喜道:莫非是我時運已至?當即乘馬追趕白狼,拉弓引箭,他振地一聲開弓,箭頭差之毫釐,從白狼後腿堪堪擦過一條血痕,射入一旁的泥壤中。

    白狼後腿受傷,又跑了百來步便臥倒在草叢中嗚咽。當戶手持獵刀下馬,按住白狼脊背,卻對上白狼明亮的瞳孔,這讓他不知爲何想起自己,一念之差他放下剝皮的獵刀,反而撕下塊牛皮裹了些草藥與白狼包紮,放任白狼離去。

    那白狼離開時回望當戶幾眼,對他呼嚎幾聲,便一瘸一拐地從樹林中隱去。當戶若有所失,但他並不後悔,只是在回程時撞上一隊人馬,爲首的一人問他說:“你可有見過一隻白狼?”

    當戶如實回答。聽聞白狼已經被眼前人放跑,不知所蹤,那人非常生氣,問他說:“你叫什麼名字,隸屬哪個部族?”當戶直愣愣地答說:“我是何柰部的當戶。”那人一愣,對他展顏笑道:“你這麼年紀輕輕,竟然是名當戶?”

    當戶搖頭解釋說:“我還不是當戶,我阿父希望我將來能做當戶,所以給我取名當戶。”聽聞此言,那人臉色轉青,竟用刀鞘狠狠一擊,將當戶敲擊下馬,怒道:“一個賤民,竟然也癡心做當戶!還放跑了我的白狼!我纔是當戶!”

    說罷,那幾名隨從下得馬來,對當戶一陣拳打腳踢,當戶聽聞對方是當戶,哪裏敢還手,只能生生應着。孰料那當戶,抽出斫刀,用刀背生砸斷了當戶的小腿,當戶疼得在地上來回翻滾,滿臉都是溼泥與枯草,那當戶方纔滿意離去。

    當戶因此在虎澤躺了一天一夜,腿部開始如針刺般劇痛,可時間久了,他也不知痛在何處,好在父母見他一夜沒有回去,急忙委託族人來虎澤尋他,等他如同拖着尾巴般拖着斷腿回到家中,他已經對痛感徹底麻木了。

    從此之後當戶便成了一名跛子。跛子是不會受人喜愛的,他也不再被同齡人簇擁。當戶不怪他們,他也討厭自己的跛足,但他更恨那名當戶,連帶着,他恨上了自己的名字。

    於是他不再去想如何當一名當戶,甚至連馬也很少騎了。他反而去學起漢人,除去在家附近牧羊外,他還開闢了二十畝旱地,在上面種起麥糜,春日裏綠苗青蔥,讓他覺得生活簡單與幸福,哪怕受到族人的嘲笑也無所謂。

    但這般生活到底不止他青睞,很快,他也討了老婆,生了孩子。他的妻子是個逃荒的西河漢人,還讀過些許書,於是他便讓妻子給孩子取名,妻子坐月子時終於想好說:“便叫何柰平林吧。”

    當戶不知曉‘平林’後的寄語,也不覺得這個名字不倫不類,他只開心自己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便如此這般活到了如今他三十歲。

    十數載過去,他幾乎已經忘了兒時的一切,只是這幾日他破天荒地睡不着覺,一眯眼兒時的種種便融入腦海,讓他覺得自己的跛足有些發熱。當戶跟誰也沒有說這件事,他覺得這是一種徵兆,但他很難將徵兆聯繫上自己的生活。

    難道自己又要成爲一名當戶了嗎?

    有天他從田地裏荷鋤歸來,正在路上這麼想着,結果正撞見大當戶伊金霍的隊伍,當時伊金霍踏馬乘在最前方,一眼看見八尺有餘的當戶,轉首對身邊的且渠說:“郊野裏竟有如此男兒,可惜是個跛子,不能爲單于效力,但也能賣個好價錢。”

    就這麼稀裏糊塗地,當戶就進入了奴隸的隊伍裏,被捆在白土城的人市裏插標待沽。當戶也不是沒想過反抗:他先是大聲叫嚷,說自己沒有罪過,於是被人用溼布塞住了嘴。他便伺機撞翻了一個看守,試圖逃回大城,但他到底是個跛子,沒過半個時辰就被追兵抓了回來。

    因此他被打斷了兩條腿,被扔在陰溼的牢籠裏。這次比上次更痛,腿上,屁股上血肉模糊,讓他痛徹骨髓。但他竟然沒有死,負責賣他的當戶便給他上了四個夾板,指望好了後再給他賣個好價錢。

    於是當戶便在獄中數着度日,寂寞的時候他竟同月亮說話,後來白晝時,他也恍然和影子、死鼠一般交談,等到養好傷出獄,更加失魂落魄,行屍走肉一般在人市上等待着買主。

    他身形高大,但獄中待了太久,人市一天也不一定給一碗飯喫,因此整個人都好似發了黴般瘦弱。一般買主也就看他幾眼便也過去了,並沒有買的意思,就連賣他的當戶都在考慮要不把他扔在野外喂狗算了。

    可這時候竟有人買他,不止是賣主喜上眉梢,身爲貨物的他也不禁第一次提起神,訝異地打量着買主。

    這是一個身高七尺有餘的漢子,他騎在背高六尺的大馬上,身着塗成墨色的甲冑,腰佩一把四尺長的斫刀,揹着一張貼有金箔的牛角弓,一身武裝,只露出一雙遒勁的大手,身後跟着七八名步行的隨從,有的帶着箭矢,有的帶着換用的甲冑,正是當戶兒時理想中的自己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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