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宴上,王林並沒有看到棉鈴。
邢文定告訴王林說,棉鈴是個工作狂人,她從來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應酬宴會,別說是王林來了,便是北金來人視察,她也不會來陪席。
王林呵呵一笑,表示理解,天才總有些與衆不同的地方,專業人士就應該沉浸在專業中,不爲俗務分心。
中棉所的同志都很熱情,熱情的勸酒勸菜。
王林捐出五百萬的鉅款,中棉所的人當然要想方設法的把他陪好了。
在衆人的熱情勸酒之下,王林不出意外的喝了個酩酊大醉。
喫過飯後,王林他們被安置到招待所住下。
王林三人被分別安排在三個不同的單間。
中棉所附近沒有什麼好逛的地方,除了試驗田,還是試驗田。
王林和李文娟也沒有地方可去,晚上就在招待所裏看看電視,讀讀書報。
外面月色朦朧,田野裏全是青蛙在唱歌,
招待所的條件也很一般,勝在乾淨整潔。
李文娟陪着王林坐在椅子上,兩個人就在窗戶邊聊天。
“姐夫,你說那個棉鈴怎麼那麼厲害?十三歲就能上大學。”
“人家是天才,沒法比的。”
“真的看不出來。她長得漂亮,人也聰明。姐夫,我跟她比起來是不是得扔掉?”
“哈哈,爲什麼要跟別人去比呢?你有你的好。別說你比不上她,我也比不上她。這一點我們得承認。”
“我看你一點也不喜歡我。就是因爲我太普通,一點也不優秀。我要是像棉鈴那麼優秀,你肯定也會喜歡我了。”李文娟嘟了嘟小嘴。
王林伸出手來,輕輕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藉着七分酒勁說道:“我喜歡你啊!誰說我不喜歡你了。”
李文娟的雙眼,驀的放亮:“姐夫,你喜歡我?”
王林道:“你這麼可愛,我怎麼可能不喜歡你呢?”
“那你當初到我家來提親,幹嘛不把我給娶了?”
“你那時纔多大?我能娶你嗎?傻瓜。”
“如果現在給你一個機會,你會娶我嗎?”
“娶啊!傻瓜纔不娶!”
李文娟今天穿着一條粉藍短裙,她給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間有種超越了她年齡的驚人的美麗,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細的修飾過,長長的睫毛忽閃忽閃的象兩把小刷子,亮得讓人覺得刺目的一雙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異常的靈動有神。
王林醉眼迷離的看着她。
她微圓的臉型和精緻的五官,大大的雙眼有一種奇特而奪目的美麗。細膩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樣的皮膚,彷彿透明的水晶色的馬奶提子一樣,晶瑩剔透的讓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實了,把她的臉蛋刺出兩個洞來。
李文娟也喝了些酒,酒的後勁上來了,俏麗的臉蛋泛出迷人的紅暈。
“姐夫!”她低低的輕呼一聲。
不知道哪裏傳來一陣悠揚低吟的歌聲:
“我願做一隻小羊,坐在她身旁,我願她拿着細細的皮鞭,不斷輕輕打在我身上……”
她是如此的真實,就在王林的眼前。
王林的眼神變得恍惚起來,眼前的人似乎變成了李文秀的模樣。
他忍不住伸出手,想要撫摸一下這張熟悉的臉。
不等他的手觸碰到她的臉,她便身子一軟,一頭撲進他的懷裏。
她握住了王林的手,把滾燙的臉緊緊貼在他同樣滾燙的手掌心裏。
夏夜的輕風,帶着棉林的清香和樹木泥土的芬芳,吹過樹梢,吹過窗臺,吹拂在屋裏兩人的身上。
王林醉意濃重,意亂情迷。
他出來好幾天了,本來就很想女人。
而眼前的女人,分明跟妻子李文秀一模一樣。
他摟住了李文娟。
李文娟也是醉意沉沉,她擡起頭來,張開櫻桃小嘴。
她一口咬住了王林的脣。
王林體內的洪荒之力,瞬間爆發出來。
他喃喃的說道:“文秀!文秀!”
李文娟柔軟嬌媚的身子,忽然之間僵了一下。
原來他只是把她當成了姐姐?
李文娟臉上涌上一股難言的酸楚和無奈。
她默默的推開王林,然後離開了他的身子。
躁熱的夏天,讓兩個青年男女也變得無法淡定。
王林喝的酒比李文娟更多,酒的後勁涌了上來,手腳都不聽使喚。
李文娟本來想一走了之,不管王林了。
可是,她看着他醉得不省人事的模樣,又是好氣又是好笑。
總不能真的不管他吧?
他能自己當成姐姐,說明他對姐姐的愛是何等的深?
李文娟扶起王林,用力抱住他,防止他摔倒。
她扶着王林來到牀邊,將他放倒在牀上,幫他脫去了鞋子和襪子。
王林的身子無比的沉重,像是一塊千斤重的石頭。
李文娟爬上牀,費盡力氣,這纔將王林的身子拖平,讓他躺好了。
天氣已經很炎熱,哪怕是在這綠樹成陰的郊外,夜晚也不再寒冷。
李文娟拿過薄被子,蓋在王林的肚子上。
她累了,躺在王林身邊,伸出手輕輕撫過他帥氣的臉。
王林忽然伸出手來,握住了她的手。
李文娟是的手有些嬰兒肥,胖乎乎的,摸起來無比的舒爽。
從小就有人說,李文娟是個富貴命,因爲她長得一臉的富貴相,臉和手是有點肉的,但身材又是無比的玲瓏美麗。
李文娟雙眼簡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樣澄澈,眼角卻微微上揚,而顯得柔弱似水,她抿嘴一笑,說道:“姐夫,你是不是夢到好喫的了?想咬我的手喫呢?”
王林緊閉雙眼,沒有說話,握住她的手,貼在自己的臉上,安然入睡。
李文娟輕輕抽了一下,居然沒抽出來。
這裏是安陽,是內地的一個小城市,這裏的風氣,可不如沿海地方開放。
而且他們住的又是中棉所的招待所,是國營單位,李文娟不敢在這裏太過放肆,更不敢在這邊留宿,生怕被人看到,然後說姐夫的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