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皺下眉頭:“文娟,別亂打聽,進去裏面坐。”
田曉青笑道:“文娟,我們先去坐。王林遇到朋友了,談上幾句話。”
她不由分說,拉着李文娟進去找座位。
李文娟咬着嘴脣,問道:“田姐,你們不是說,夜總會都是男人去尋歡作樂的場所嗎?那你說,我姐夫和那個女的,是什麼關係?那女的是不是夜總會的?買臺是什麼意思?”
田曉青道:“不是什麼好話,你別亂打聽了。”
誰料,旁邊桌上,一個大叔哈哈大笑道:“小姑娘,你連買臺都不知道啊?要不要我告訴你啊?”
附近聽到的人,都大笑起來。
田曉青沉聲道:“文娟,你還鬧!”
李文娟嘟囔道:“我不懂嘛,問一下都不行。”
田曉青道:“買臺,就是幫那個女的交過臺費,請那個女的一起喝過酒。”
“就這麼簡單?我不信。”李文娟火辣辣的眼睛,死死盯着不遠處的王林。
王林對蘇婭道:“對不起,我和你不熟。請不要打擾我。”
蘇婭道:“今天帶馬子出來了?不方便是吧?行,老闆,我就不打擾你嘍!記住我啊,我叫蘇婭,我在麗都等你!拜拜!”
王林心裏一陣惡寒!
怎麼就碰上這人了呢?
還讓李文娟看到了!
王林轉身進來坐下。
李文娟把臉伸到他鼻子前,微微一笑:“姐夫!”
王林道:“別亂打聽!我和那個女人沒什麼關係,只是偶然見過一面。”
“這麼說來,你真的去過夜總會嘍?”
“是去過一次,不過我是去看歌舞表演的。”
“你說,我姐相不相信你的話?”
“隨便你們信不信!”王林擺了擺手。
“你去夜總會玩,你還有理了?”李文娟道,“你還兇我!”
王林無奈的道:“我不是兇你。文娟,有些事,你別打聽就行了。”
“那你帶我去一趟那個什麼麗都夜總會!去過了,我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不行。”王林堅決反對。
“帶我去看歌舞節目吧!我也喜歡看。”
“……”
田曉青抿嘴笑笑,低聲道:“王林,那個女的,怎麼纏上你了啊?”
王林無奈的道:“我哪裏知道啊!我和她之間,真的是清清白白!我們總共只在這邊住了一個晚上,你又不是不知道。”
“嗯,我知道,我當然相信你。”田曉青見他受了委屈,伸出手來,輕輕拍拍他的手背,“別生氣了,燒烤來了,我們喫吧!文娟想去夜總會看看,那就帶她去開開眼界也好。其實夜總會也就是一個歌舞場子,男女都可以去的。”
“怕讓她學壞了!”
“人要變壞,豈是見識一眼夜總會就能學壞的?這社會哪裏沒有誘惑和陷阱?讓她知道里面是什麼樣子,她反而沒有好奇心了,又增長了見識,這也是好事。”
王林笑道:“田姐,說得你好像去過一樣?”
王林摸摸鼻子,笑道:“行啊,文娟,既然你這麼想去見識、見識夜總會,那等下帶你去耍耍,其實就是聽歌、看舞、喝酒而已。所謂的買臺,就是裏面有一些陪酒的小姐,你想要她陪你喝酒,就得付給她臺費。就這麼簡單。”
李文娟問道:“沒有其它貓膩?”
王林道:“就算有什麼交易,那也是兩情相悅,私下協商的事了,誰能管得住?”
“啊?”李文娟泄了氣,“好吧,我相信你。”
王林笑道:“你姐現在懷孕呢,脾氣不好,你回家後,不可以說起這邊的事,知道了嗎?”
“我懂啦!姐夫,那種女人妖妖豔豔的,你不能跟那種女人來往。反正我看她不是好女人。”
“我知道,你看我像是眼光這麼低的男人嗎?”
“嘻!我哪裏知道啊!對你們男人來說,不是隻要是個女人都行的嗎?”
“……”
這家大排檔的宵夜,還真的很不錯,食材很新鮮,口味也獨到。
“先生,聽歌嗎?”一個小姑娘,十來歲年紀,個子不高,但長得十分秀麗,穿着一套仿古的服裝,抱着一把琵琶,挨桌詢問,“小姐,點個歌聽吧?”
“小妹,多少錢一首歌?”有人問道。
“兩塊錢一首。”小妹回答。
“這麼貴啊?”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姐夫,那小姑娘是幹什麼的?”李文娟問王林。
“賣唱姑娘啊。”
“這年代了,怎麼還有賣唱的姑娘呢?”李文娟好奇不解。
“很難理解嗎?”王林道,“人家一首歌能賺兩塊錢呢!一天唱上兩首歌,一個月下來,就比得上你姐的工資了!要是生意好,再碰上大方的老闆打賞,一天就能賺幾十塊錢!一個月能賺幾千塊錢呢!”
“啊?那也挺賺錢的。”李文娟這才訝然。
“先生,聽歌嗎?”小妹走到王林面前,用輕柔的聲音詢問。
王林道:“會唱什麼歌?”
“這裏有點歌單。”小妹一聽有戲,拿出一本手寫的歌單,遞給王林看。
王林翻看了一下,這上面寫了很多歌,心想這小姑娘挺厲害啊,自彈自唱,還得記住那麼多的曲譜呢!不簡單!
歌單上面大多數是粵曲小調,還有一些時下流行的歌曲。
“《分飛燕》吧!”王林點了寫在最前面的一首歌。
“好的,謝謝先生。”小妹抱着琵琶,站在桌旁唱了起來。
這種場合,一人點歌,全場都能聽到。
她眉清目秀、脣紅齒白,歌喉婉轉、吐詞清楚,臉上表情豐富,唱得別有一番風韻,彷彿間,能讓人想到十三行時代,富商巨賈們聽戲子唱歌的情景。
很多顧客都聽得入了迷,連宵夜都忘記吃了。
一曲不長,幾分鐘就唱完了。
“謝謝先生。”她向王林致謝,又問道,“還點一首嗎?”
王林看到歌單後面有一首《傻女》,記得上次去麗都夜總會的時候聽過一次,很有感覺,便道:“這首傻女,你會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