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在酒精的迷醉下,漸漸入睡。
都說男人容易酒後亂性。
其實喝多了酒的男人一般都慫得很。
王林的意識,雖然很清晰,但他的身體卻已經被酒精控制。
在和劉希賢等人聊天時,王林就有些支撐不住,此刻放鬆下來,萬事不管,安然睡着了。
李文娟穿着睡衣出來,聽着王林那呼呼大睡的聲音,不由得抿嘴一笑,隨即輕輕搖了搖頭。
她上了牀,在王林身邊安靜的躺了下來。
男子漢的氣息,離她是這樣的近。
出差的時間很短,也不能和他做什麼事情,每天也就是陪着他去廣交會,陪着他喫飯,偶爾陪他出去逛一次街,幫他收拾房間,打理起居生活。
晚上躺在他的牀上,和他聊聊天,聞聞他身上的味道。
或者窩在他的懷裏,與他一同醒來,眼對眼的看着。
就是這樣的生活,讓李文娟迷醉其中,甚至不想回家。
不對,這就是她的家。
對李文娟來說,有王林在的地方就是家。
此刻,她安靜的躺在牀上,腦子裏胡思亂想着。
她的身子,慢慢的靠近王林,她的背,貼着王林的腹。
就這樣睡着,便是李文娟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夜。
她還敢奢求更多嗎?
想當然是想的。
但她不敢主動。
嚴格來說,她還是一個純真的姑娘。
在她二十年的人生裏,還沒有談過戀愛,沒有喜歡過其它男人。
從她來到王林家裏開始,她就把王林家當成了自己的家。
而那個李家,卻連她的一間房都沒有,連一個鋪都沒有。
父母把一切都給了兒子李文兵,只想快點把小女兒嫁出去。
李文娟在王林家裏纔算真正有了家的感覺,有屬於自己的牀,有屬於自己的房間,有自己的書桌、書架、衣櫃。
她永遠難以忘記,第一次到王林家裏時,王林騎着自行車,她坐在王林的車後座上,扶着他的腰,一起去華亭路逛服裝市場。
那天,王林買了一套新衣服給她。
從小到大,她都是撿姐姐的衣服穿。
李文秀比她大兩歲,一套新衣服,她穿兩年後,正好給妹妹穿。
就連過年,她也沒有穿過新衣服。
李華平和周愛羣兩個人的收入有限,又要養活三個孩子,壓力可想而知,在孩子們的開支上,能省則省。
兒子是寶貝,當然要穿新衣服。
兩個女兒,給大女兒買衣服,小的撿着穿,這樣做似乎最爲合理。
卻無人考慮過李文娟的感受。
她也曾抗爭過,但得到的回答都是:你一個小姑娘,有得穿就不錯了,還想穿好的新的?
遇到王林後,李文娟的一切纔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
最開始的時候,王林對她的寵愛,甚至好過對李文秀。
李文娟要什麼,王林都給買。
他寵着她,像哥哥寵着妹妹,又像男人寵着女人。
李文娟不懂情也不懂愛,但她懂得誰對自己好。
世間再無一個男人,能像王林這樣對她好。
只願一生愛一人。
這是李文娟心裏最樸素的想法。
哪怕不嫁人呢?
哪怕就這麼單下去呢?
只要有王林在,又有什麼所謂?
反正王林答應過她,不會趕她走,會養她一輩子。
嫁男人,不也就是想讓男人養一輩子嗎?
李文娟躺在王林身邊,想着沉沉心事,不知不覺的睡着了。
一覺醒來,李文娟睜眼一看,不見了王林。
“姐夫!”李文娟喊。
沒有人答應。
“他又鬧消失?我們要趕飛機啊!天哪,他不會走了吧?丟下我不管了?”李文娟一念及此,身子一骨碌爬了起來,迅速的穿衣。
這時,外面的門響了一下。
王林提着早餐走了進來,笑道:“文娟,你醒了。快洗漱,喫早餐了。”
“嚇到我了!我還以爲你們都走了,只留下我一個人在這邊呢!”
“哈哈!你這麼可愛,我可捨不得丟下你!沒有你,我出差的日子,誰給我洗襪子啊?”
“姐夫,我的功能,未必就只剩下洗襪子了?”
“當然還有洗內褲啊!”
“喂!我又不是你的傭人!”
“哦,還有,你可以幫我暖腳!”
“……”
李文娟跳過來,雙手做殭屍狀,抓向王林的脖子:“姐夫,我恨不得吃了你!”
王林纔不怕她,連躲閃一下的意思也沒有,提起手裏的袋子:“我的肉太老了,酸,還咯牙,來喫我給你帶的稀飯油和包子吧!海鮮大包,包你吃了還想喫。”
李文娟聳聳鼻子:“聞着香味了。”
她接過袋子,放到桌子上打開來,伸出纖纖玉手,捏起一個海鮮包子就咬。
“你不刷牙啊?”王林敲她的頭。
“我睡前刷了牙,現在口氣清新着呢!不信你聞聞?”
李文娟嘻嘻一笑,忽然往前一傾,紅潤的嘴脣,咬了王林的嘴脣一下。
王林猝不及防,被她咬了個正着。
兩個人,四隻眼,瞪着對方。
“你越來越放肆了!”王林捏住她的下巴,“快去刷牙!”
“真的沒口氣啊!”李文娟嘻嘻一笑,硬是把手裏的一個海鮮大包塞進嘴裏喫完,這纔去洗漱。
王林搖了搖頭,檢查房間,看看還有什麼沒收拾好的。
他打開自己的公文包,從裏面拿出一疊相片來,還有一圈底片。
這些都是昨天晚上忠叔從小劉同志那裏拿過來的。
王林沒有猶豫,將所有的相片全部撕碎。
他鑰匙扣上帶着一把摺疊小剪刀,拿出來把底片剪碎,然後拿一一個塑料袋子裝好,仍然放進公文包裏。
李文娟洗漱出來喫早餐。
郭玲玲和忠叔都已經在外面等候,等李文娟用過早餐,大家一起前往機場。
到了機場,王林上了個洗手間,把包裏的相片碎片掏出來,分別丟進沿途看到的幾個垃圾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