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從大時代開始的影視穿越 >第二章:第一桶金,做小猶太和方家姐妹鄰居
    見對方路過他身旁,丁鵬連忙走上前去,對着金庸深深一鞠躬,恭敬說道:“金庸先生,我是您的書迷,丁鵬,您的小說,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加上越女傳,每一本我都不知道看過多少遍了,非常喜歡。”

    這些話,金庸不知道聽了多少遍了,他以爲丁鵬是他的書迷,不由笑道:“謝謝你。”

    作爲當代最著名的小說家之一,金庸爲人處世的態度,是非常和藹可親的,絲毫沒有架子。

    丁鵬連忙又道:“金庸先生,我也是一個作者,最近寫了一本小說,是關於現代人穿越到秦朝的故事,想要投稿,不知道行不行?”

    “現代人穿越到秦朝?”

    金庸聽後,不由眼睛一亮。

    這個點子,似乎很新穎啊,他讀書破萬卷,至今也沒有看過類似的小說。

    有趣有趣。

    金庸一下來了興趣,他反正閒來無事,便笑道:“稿子在哪裏?給我看看。”

    這樣的好機會,丁鵬怎麼可能錯過。

    他連忙來到前臺,對着小姐姐說道:“有沒有紙筆?借我一些。”

    小姐姐懵逼了。

    要紙筆幹嘛。

    難道這位先生沒有帶稿子,所以想要在這裏現寫?

    這也太誇張了吧。

    小姐姐在這裏做了好幾年前臺,還是第一次見識到這麼草率的小說作者。

    “有才的人,就是怪癖多。”

    小姐姐拿了一疊白紙,和一根鋼筆,遞給了丁鵬。

    在這個年代,人們用的,大多都是鋼筆,或者圓珠筆,而不是像後世,清一色的水性筆。

    “金庸先生,請給我十分鐘時間,我馬上寫給您。”

    說完,丁鵬便拿起一張白紙,就在前臺處刷刷寫了下來。

    開篇三個字,便是《尋秦記》。

    是的,丁鵬準備寫的這本小說,就是在93年才面世的國內首部穿越歷史武俠小說,《尋秦記》。

    當年,在高中的時候,這本書便已經被他翻爛了,到現在,對於裏面的劇情,他依舊記得一清二楚。

    刷刷刷,丁鵬寫的很快。

    由於原著太過情色,他不可能照搬原著那麼寫。

    不說別的,金庸先生也不會同意刊登。

    於是,他省略了一些前戲,直接寫主角項少龍是個香港特種兵,偶然之下,穿梭時光機器,來到了秦朝,首先遇見了桑娘,然後憑藉着高超的格鬥技巧,擊敗惡徒,名震鄉野,被烏家堡堡主賞識,來到了趙國國都,與趙國權貴周旋,遇見趙雅雅夫人……

    寫着寫着,丁鵬完全沉浸在劇情之中,寫完一張,便放在一邊,繼續寫另一張。

    金庸先生拿起那張寫好的紙張,隨意看了一眼,頓時,他便被裏面新奇曲折的劇情,深深吸引住了。

    看着看着,金庸不由一拍大腿,大聲叫好道:“好,寫的真不錯,歷史與虛構完美結合,既寫出了現代人穿越秦朝所遇見的各種窘迫,又表現出了那個年代特有的風土人情,看來閣下對於秦朝的歷史,頗有研究啊。”

    衆所周知,金庸先生最喜歡攻讀歷史書籍,對於歷朝歷代的事實,瞭解的相當詳實透徹。

    其他人聽見金庸連連叫好,不由也湊了過來,大致看了一眼之後,也覺得劇情令人耳目一亮,非常新穎,誇讚連連。

    作爲一本休閒小說,最重要的,便是新穎創新。

    寫的都是讓人耳熟能詳的事情,讀者看後也會審美疲勞,覺得沒有什麼意思。

    金庸先生連續看了數張之後,不由輕拍丁鵬的肩膀,道:“不用寫了,你的這本小說,過稿了!”

    過稿了,也就是說,他收下了。

    “來,我們上樓去,具體談一談價錢方面的事宜。”

    原本金庸先生和一衆編輯約好了,準備一同聚餐的,此時也不得不推遲一下了。

    交談的內容很簡單,作品大綱,具體完結字數,以及每千字,多少錢。

    金庸先生的《明報》雖然非常出名,風靡香港以及大陸,但是他開出的稿費,卻在同類型的報刊中,算低的了。

    倪匡先生就曾吐槽過金庸,太過摳門,稿費太少,要求加稿費。

    最終,金庸也沒有同意倪匡先生的請求。

    反倒是一些沒有提過加稿酬的作者,金庸反而會適當加一些。

    這便反應了金庸先生的性格,不能主動找他要,他自己會看情況給的。

    他喜歡聽話的孩子。

    畢竟初來乍到,丁鵬也不敢討價還價,因此對於稿費的事情,他讓金庸全權做主,給多少都行。

    他對於金庸先生的人品,還是非常信任的。

    隨後,丁鵬也提出了自己的難處。

    他說自己是來香港投奔親戚的,結果親戚不知道搬去哪裏了,他舉目無親,身上又沒有錢喫飯,又沒地方住,因此想要預支一些稿費。

    金庸再次看了一眼丁鵬的作品《尋情記》,越看越是喜歡,他也看出了丁鵬此時的窘迫,便笑道:“原本對於像你這樣第一次投稿的新作者,稿費是不能預支的,但是出門在外,誰沒有一些難處呢,這樣,你不是說沒有住所嗎?我給你提供住所喫食,你就專心把這本小說寫完,寫完之後,我按照小說質量,一次性把稿費結給你,怎麼樣?”

    這實在是太好了,包喫包住啊,完全解決了丁鵬的燃眉之急,他自然不會拒絕,連連點頭答應了。

    金庸叫來一個人,負責安排丁鵬的喫住。

    接下來的幾天,丁鵬一直埋頭寫作,因爲有現成的劇情,他寫的速度很快,不過一個多月時間,他便已經把100萬字的《尋秦記》從頭到尾,寫完了。

    原著雖然有160萬字,但是丁鵬刪掉了大量露骨內容,縮減到了100萬。

    金庸看後,大爲震驚,既震驚丁鵬的創作速度,同時也震驚其小說的高質量。

    雖然有100萬字,但是劇情環環相扣,非常緊湊,毫不拖泥帶水。

    要知道,此時的小說,字數大多在十幾萬或者幾十萬之間,很少有超過百萬字的,這和後世的網絡小說,大爲不同。

    “小夥子,你很有天分,以後有新作,可以直接來找我。”

    金庸親熱的拍了拍丁鵬的肩膀,遞給他一張自己的名片,顯然,金庸先生心裏生出了愛才之心。

    對於其稿費,他自然不會剋扣,按照千字100的高價格,結給了丁鵬。

    一共十萬塊港幣。

    十萬港幣,對於此時的香港來說,也不算很多。

    此時,就算是在酒樓工作的服務員,一個月也能掙到兩千多港幣上下。

    十萬港幣,相當於他們五年不到的工資。

    但是丁鵬對於這筆錢,還是十分滿意的。

    畢竟,這是他第一桶金嘛。

    一旦這本《尋秦記》火了,那麼,他的稿費自然會水漲船高。

    收好錢財,丁鵬告別了金庸。

    他先是把大袋的港鈔存入銀行,留了數千塊在身上,作爲零用,隨後,他便搭車趕往小猶太和方家所住的那所公屋。

    算算時間,差不多三日之後,小猶太,玲姐,還有方家三姐妹,便會搬入那處公屋,他得提前踩點,在那裏租上房子,成爲她們未來的鄰居……

    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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