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從大時代開始的影視穿越 >第一百章:這個作家,好有才華
    白秀珠找了一個人替她打牌,隨後迫不及待的湊到了八妹的身前,兩人一起看報紙。

    或許是覺得四周搓麻將的聲音太過庸俗,又有些吵鬧,白秀珠提出,兩人去花園裏,一邊賞花蕩鞦韆,一邊欣賞佳作。

    作爲北洋政府下的頂級豪門,金府內部非常豪華,深宅大院,不僅有各種名貴的西洋沙發、古董字畫等等,還有大片的花園、草地、假山,猶如園林一般,此時白秀珠和八妹金梅麗小手牽着小手,來到了金府後花園中。

    此時正值上午,陽光明媚,燦爛的陽光透過樹縫,照射在草地上,留下一片片斑駁的光影。

    後花園中一片翠綠,地上鋪着一層層的綠草,四周種滿各種高大的樹木,更不用說各種藤蔓、鮮花點綴其中,咋一看去,猶如置身森林之中,就連四周的空氣都變得甜美許多。

    兩個女孩在這片清新的園林之中玩鬧了一會兒之後,便來到一處鞦韆處,兩人並排坐在一起,一邊蕩着鞦韆,一邊看着報紙上的小說,《啼笑因緣》。

    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男人,和三個女人的故事。

    男主,是一個書生,青年才俊,而三個女主,則身份各不相同。

    一個,是江湖賣藝的女子,沈鳳喜。

    一個,是部長千金,何麗娜。

    最後一個,是能文能武的完美女俠,關秀姑。

    白秀珠的身份,與其中的何麗娜,有些相似,兩人都出生名門,家庭豪富,家中也有一個做高官的親人,因此白秀珠更爲感同身受,每次看到何麗娜出場時,看的尤爲仔細。

    男主與何麗娜初遇時,相互之間並沒有產生感情,反而彼此有些厭惡。

    男主厭惡何麗娜生活放蕩奢華,每天遊走在各種交際場所,一年光買衣服,都要花數萬大洋。

    而何麗娜,從小深受西方文化影響,浪漫縱情,對於自己喜歡的人,大膽追求,不管不顧,而男主身上的傳統而又保守的氣息,令她不爽。

    但是命運就是這麼奇妙,後來,何麗娜竟然愛上了男主。

    至於原因,書中有一段很經典的解釋:

    “一個人的性情都是這樣,常和老實的人在一處,見了活潑些的,便覺聰明可喜。但是常和活潑的人在一處,見了忠實些的,又覺得溫存可親了。”

    何麗娜的身邊,追求者不少,但是這些人,大多都是一些好色之徒,遊手好閒的富家公子,庸俗無趣的很,她早就厭倦了,而當勤儉自律的男主,闖入她的視線時,她漸漸被對方身上少見的氣質吸引住了,以至於慢慢愛上了,最終無可自拔。

    白秀珠看到這裏,小說便戛然而止,她嘆息一聲,怔怔的看着眼前的青草地,默默不語。

    她發現,她也有些喜歡男主的氣質。

    因爲男主的品性,與她所見過的紈絝少爺,大不相同,是個真正有本事的,相比之下,她的金燕西哥哥,更像是一個繡花枕頭,外貌英俊瀟灑,可是沒有一點事業心,整天遊手好閒,飛鷹走狗,不幹正事。

    恍神中,她心裏突然冒出一個念頭,“這個世界上,有像男主這樣的青年才俊存在嗎?年輕有爲,專注事業,才識過人……”

    突然,一道閃光打在她的臉上,嚇了她一大跳,她擡頭一看,原來是她一直想念的金燕西哥哥。

    這傢伙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回來了,此時正手裏拿着一個相機,剛剛給她們拍了一張照片。

    此時的相機,技術與後世無法相比,有很強烈的閃光,非常刺眼。

    金燕西穿着一身白色西裝,臉上掛着燦爛的笑容,看起來英俊瀟灑,風流倜儻。

    在賣相上,他遠勝丁鵬。

    八妹見是七哥,不由意外道:“七哥,你怎麼在這裏?”

    白秀珠則滿臉都是驚喜,笑的非常燦爛,此時的她,一顆真心都放在眼前這個男人身上,愛的死去活來的。

    她喜悅道:“嚇了我一跳,你什麼時候來的?”

    金燕西抱着相機,隨口道:“剛來的。一來便看見你們兩個情同姐妹,笑嘻嘻的,在聊什麼呢,這麼開心?”

    八妹把報紙上的文章遞給了金燕西,說道:“我們在聊這個小說呢,《啼笑因緣》,最近最火的小說。”

    金燕西拿起報紙,隨意看了一眼,嘴裏念道:“丁鵬?這個名字很陌生啊,是最近剛出來的小說家嗎?”

    說到丁鵬,八妹立即來了精深,說道:“七哥,你竟然不知道他嗎?最近關於他的討論,可是傳的沸沸揚揚,有不少文壇名家,都曾經點評過他呢。”

    “哦?這麼有名?他都寫過什麼小說?怎麼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金燕西好奇道。

    白秀珠也露出一臉好奇。

    她平日裏,喜歡宅在家裏看書,聽歌,或者去電影院看電影,很少關注時政,自然也不會買報紙了。

    因此對於丁鵬這個人,她也是第一次才聽說。

    八妹見兩人都沒有聽說過丁鵬,不由把那首《雨巷》從頭到尾,唸了一遍:

    撐着油紙傘,獨自

    彷徨在悠長、悠長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個丁香一樣的

    結着愁怨的姑娘

    ……

    金燕西點了點頭,道:“倒是有幾分婉約派的氣質,寫的很好。”

    他雖然是個紈絝子弟,不學無術,但是畢竟出自總理家庭,耳濡目染之下,基本的文學素養還是有的。

    他不會寫詩,但是品鑑一番,還是不成問題的。

    白秀珠那雙秀美的眼眸一陣失神,隨後點頭道:“的確寫的很好,很美,很感人,也很浪漫。對了,八妹,他還寫過什麼,你可以推薦給我看看嗎?這麼有才華的作家,我怎麼以前沒有發現過?”

    八妹笑道:“他是前一段時間剛出來的,一共也只寫了兩首詩,和這本小說,不過數量雖少,卻每一個都是頂尖的,聽說,他是剛留洋回國的洋學生呢,不過才二十歲左右,妥妥的青年才俊……”

    這些消息,以金總理八女兒的身份,想要打聽到,簡直輕而易舉,八妹豆蔻年華,正處在追星的年齡,尤其崇拜才華橫溢的人,當第一次聽了丁鵬做的詩,寫的小說之後,她驚爲天人,特意去《新聞報》,打聽了對方的一切信息。

    金燕西明顯對這些文壇的事,興趣缺缺,他笑道:“你們先在這裏玩兒,我去把照片洗出來,看把你們兩個美人拍的怎麼樣,好不好看。”

    白秀珠好不容易見到自己的心上人,怎麼可能就這麼讓對方溜走,她連忙跟了上去,道:“我陪你一起去吧,我想看看,你把我拍成什麼樣子了,如果不好看,我便立即把它撕了,不準傳出去。”

    白秀珠明明是想要金燕西多陪陪他,卻找了這麼一個蹩腳的理由。

    金燕西無所謂,一聳肩,道:“走吧。”

    或許男人就是這樣,擺在眼前的,不懂得珍惜,卻一門心思,看着別人鍋裏的。

    白秀珠對他的好感,他金燕西怎麼可能看不出來,但是經過這麼長時間的相處之後,他已經漸漸有些厭煩這個嬌生慣養的嬌嬌女了,根本提不起任何興趣。

    兩人走在路上,白秀珠問道:“最近幾天去哪裏了?我都有好幾天沒有看見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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