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在現代與初唐之間反覆橫跳 >第248章 雲豹金雕養起來!
    一番話下來,陳遠忽然覺得,好像也還行。

    不就體長一米嗎?

    不就能長到四十公斤嗎?

    這體格,也就比土狗強點,跟狼狗相當,往藏獒面前一站,直接成弟弟。

    畢竟成年藏獒可是有着六十到八十公斤的體重。

    而論兇狠,難道狼狗不兇,藏獒不兇?

    那不還照樣養?

    就連獵豹獅子,國外也有的是人養啊,難不成獵豹真的就很溫馴,獅子不咬人?

    所以不出意外,現代社會之所以沒人養,主要還是少,不允許。

    真要允許,別說雲豹,東北虎都養給你看。

    這時永嘉又笑道:“不過一般沒人養這東西。”

    “爲什麼?”

    “沒什麼用啊,看家護院,不如狗,捉老鼠,不如貓,又難弄,喫得還多,不如宰了燉一鍋,還能得張好皮。”

    永嘉笑得很歡,看向小云豹的目光滿是惡意。

    這東西也敏感,不知是不是感受到了,還往陳遠這邊縮了縮。

    陳遠就笑,瞅着旁白兩隻蹲坐很當人的滾滾大佬道:“要說燉一鍋,我覺得這兩位比較合適,皮也不錯。”

    “嗯!”

    “嗯!”

    到底是靠賣蠢混飯喫的,這蠢起來,還真是讓人挑不出丁點毛病。

    一旁做飯的鄭愔姜籬都被逗得樂不可支。

    這時永嘉又道:“養寵物也輪不上它,窮養狗,富養貓,這東西太大了,小的時候還行,大了可沒法抱。”

    “所以你的意思是,現在就流行養寵物貓?”

    “對啊,狸奴嘛,最初,貓是用來捉老鼠的,而今,卻是連宮裏的貴人都養,不是捉老鼠,而是賞完。

    然後還有鳥。

    貓通常是婦人養,男人一般都養鳥,從兇一點的金雕,鷂鷹,到普通只是好看的鳥兒,都有人養。

    當然,還有很重要的一個原因,那就是,律法嚴禁民間飼養猛獸!”

    狸貓狸貓,現代社會,狸跟貓可能是兩碼事,但當下,狸就是貓。

    上流社會貴婦所言之狸奴,便是貓奴。

    不過最讓人沒想到的,卻是民間不允許飼養猛獸的禁令。

    但仔細一想,又很有道理。

    這可不是養狗不牽繩咬人了還能理直氣壯的年代。

    眼下的大唐,要是發生這種事,嚴重了要喫牢飯的。

    關鍵這事要處理不好,被御使盯上,連皇帝都要挨噴。

    況且從安全穩定方面來說,民間飼養猛獸的確不合適,所以,這條規定可不是現在纔有的。

    民間禁養猛獸,這一條已經存在很多年了!

    也因此,陳遠頗爲驚訝:“既然民間禁養猛獸,那爲什麼又送這麼一隻小傢伙過來?”

    “因爲,你也不算什麼民間啊!”

    “……”

    這理由,一個字,服。

    說白了就是貴族階層有特權,雖然原則上是不許,但如果你非要,也沒人攔着你。

    前提是別出事。

    尤其別被御使盯上,否則,一幫光着腳連皇帝都噴的,可不會管你是誰。

    這時永嘉又笑道:“怎麼樣,要不要養?養呢,就當它是條狗,平時多看着點,要不養,呵呵……”

    這笑聲,莫名的有畫面感。

    陳遠想了想,還是搖頭甩開腦子裏一鍋熱氣騰騰香氣撲鼻的畫面,道:“養着吧,回頭有機會,再買幾隻,大不了專門派人看着。”

    現代社會就是這樣,有些狗,貓,都是請人做飯照顧的。

    比人都精貴。

    他之所以決定派人看護,倒不是照顧喫喝,就是單純因爲村裏孩子多,擔心出事。

    至於養來幹什麼,當然是看家護院了。

    老虎他是不敢的,體格太強壯了,沒事看着都怕,這雲豹,卻是可以當狗。

    到時候再訓練一下,出門打個獵,大概率是不用背弓的。

    直接帶麻袋就行。

    永嘉一想,似乎也不錯,便蹂躪着兩隻滾滾大佬道:“也行,反正也不在乎多養幾個閒人,到時候連這兩隻一起看起來,省得調皮搗蛋,不是想偷蜂蜜,就是想玩蛇。”

    也不算冤枉。

    雖然時間不長,但兩隻小滾滾,真學廢了。

    現在它們愛喫熟食,喜歡酸奶蜂蜜,沒事玩蛇,甚至,敢到河邊嘗試抓魚。

    突出一個逍遙自在,無法無天。

    訓完兩隻小東西,永嘉又問:“這小金雕呢,要不要專門找個懂的人過來?”

    鳥不是隨便養的。

    尤其金雕這種兇猛的,一不留神養死很正常。

    陳遠瞅着籠子裏的小金雕,說實話看着蠻肉的,雖然還是幼鳥,但比老母雞不差,絕對夠一鍋。

    便問道:“真有人養這玩意?”

    永嘉:“有,但是少,這東西太大了,成年後翅膀一張,輕鬆過半丈。

    而且食量很大,五天能喫掉一頭羊,性子又不好,不如蒼鷹鷂子實在。”

    半丈,差不多一米五。

    再加上驚人的食量,暴躁的性格,性價比說實話是低了點。

    相比之下,如蒼鷹鷂子之類的中小型猛禽,不論玩還是放獵,都方便許多。

    不過陳遠還是決定養起來。

    一來這是一份心意,弄到不容易,二來作爲大型猛禽,這玩意真的很猛。

    捉蛇抓兔子那都是小兒科,兇起來,連野狼都不放過。

    不過請人就算了。

    滾滾那麼珍貴,他也沒請人啊,現在不照樣好好的?

    況且這是雛鳥,熬鷹那種殘酷的手段,感覺用不上。

    他也不喜歡。

    如果非要那麼使勁去熬,他寧可養大了直接放飛。

    又或者,胖到飛不動,在村裏混喫等死。

    便道:“不用,自己養,不就野兔蛇田鼠野雞這些嗎?周圍多的是,等大些,它自己就能養活自己了。”

    “沒準還有剩對吧?”永嘉莞爾。

    陳遠笑道:“對啊,你讓人看着點,有的話,跟雲豹一樣,再買幾隻,到時候咱們想喫啥喫啥,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裏遊的,一樣都逃不出咱們的手掌心。”

    說完又挑眉道:“到時候兩隻一起,沒準還能帶我飛。”

    永嘉想想,還是縮脖子:“要飛你飛,我可不敢,不過養還是可以的。

    蛇太討厭了,田鼠也是一害,養幾隻金雕,情況應該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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