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迷案追兇 >第十五章:律師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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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我們感到意外的是,吳君浩並沒有打算告訴我們任何關於證人的信息。

    吳君浩坐在那裏,狠狠咬着牙,從牙縫裏擠出幾句話:“他們都是負罪者,他們的死,纔是真正的正義!他們應該下地獄!兇手只是做了我一直想做卻不能做的事情!如果可以,我多麼希望能親手殺了他們!特別是王大海,他在二十年前就應該死了!”

    吳君浩的一番我令我感到震驚,面對兩個警察,他竟然毫不避諱,十分坦然地說出了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

    此時,我非常能理解他的心情,只是作爲一名警察,不管兇手執行是不是正義,也不管死者是不是罪有應得,我都不允許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執行所謂的正義。

    吳君浩靠在椅背上,目光飄向天花板,突然大笑一聲:“下一個該死的,就是那個反水的證人,我突然好期待他的死亡!讓我來猜一猜,兇手會用什麼手段呢?如果是我,我就拔掉他的舌頭!”

    面對吳君浩蔑視法律的言論,黎夢再也忍不住,厲聲說道:“吳君浩!法律是維護一個國家穩定的根本,從古至今就是如此!任何人都要守法!如果人人都爲了自己心中所謂的正義而凌駕於法律之上,那麼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吳君浩瞟了一眼黎夢,不以爲然地笑道:“那你去抓兇手啊,來找我做什麼?”

    “你!”黎夢一時間被駁得啞口無言,若不是警察的身份,她恐怕已經動手了。

    “吳君浩,你注意點自己的言辭,我們現在是以警察的身份在想你調查一起惡性刑事案件,公民有義務配合警方的調查。如果你有意包庇罪犯,是觸犯法律的!”我緊緊盯着他,嚴肅地說道。

    吳君浩聽我這麼說,頓時瞪大了眼睛,滿臉無辜地說道:“包庇罪?我包庇誰了?那個證人嗎?他是罪犯嗎?我當年幫助安安打官司的時候,也自學了很多法律知識,秦警官,我現在完全可以用一句‘我不知道證人的任何信息’來打發你。”

    “然後呢?”我冷笑一聲。

    “但是吧,我今天心情很好,告訴你也無妨。只是二十年的時間過去了,這些信息是否還有效我就不知道了。他叫朱陽,二十年前住在麗方市,當時的年齡應該是二十三歲,因爲他說過自己剛剛大專畢業,所以我記得比較清楚。”吳君浩收起笑容,輕聲說道。

    片刻,他又補充了一句:“我只知道這麼多了。”

    “你確定嗎?”黎夢立刻問道。

    吳君浩笑了笑,說道:“放心吧警官,我既然決定告訴你們,就一定會告訴你們真實的事情。畢竟相比兇手單方面碾壓而言,我更希望看到警匪生死時速的場面,況且我覺得,你們未必能在兇手之前找到他。”

    話說到這裏了,也就沒有再繼續下去的必要了,我站起身,禮貌地說道:“好的吳先生,感謝你的配合。”

    說完,我帶着黎夢走出吳君浩的辦公室。

    “這個吳君浩,真是過分!竟然敢跟警察這麼說話!”

    剛走出吳君浩公司的辦公樓,黎夢就憤憤地說着,發泄心中的不滿。

    我定了定神,深深吸了一口氣:“希望他提供的信息都是真的吧。”

    返回清風市公安局案情分析室,我將從吳君浩那裏得到的證人信息告訴蘇雨梅,成功縮小了戶籍搜索範圍,特別是知道了證人的籍貫,將範圍直接縮小到了一個城市。

    只是和證人重名的人依舊還有很多,經過不斷的篩選條件排查,警方成功鎖定了一個符合所有證人信息的人。

    “這個叫朱陽的證人很有可能就是兇手的下一個目標。”黎夢說道。

    既然掌握了朱陽現在的住處,主動權就在我們警方。只是眼下王大海和劉常春都是在清風市,這麼短的時間內,兇手很有可能還沒有離開本市。我們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押在證人身上,另一邊還是要繼續調查。

    我定了定神,想到了一個合適的人選:“薛杭,保護證人的事情就交給你吧,讓蘇隊再給你派幾名刑警同行。立刻動身前往麗方市,要二十四小時對朱陽進行保護,到達之後,一定要及時聯繫麗方市警方,以便出現情況時有個策應、”

    “是!”薛杭站起身,朝我敬了個軍禮,認真地說道。

    薛杭是一個十分合適的人選,不僅槍法準,散打擒拿方面更是未有敵手,刑偵方面,他也是一個十分心細的人,有他在朱陽身邊,兇手絕對沒辦法動手。

    只是本案的兇手也是一個十分難對付的人,實力不容小覷,特別是那個鎮靜藥劑,給保護證人的行動帶來了很多不確定性。

    這一刻,我既希望兇手能被薛杭抓住,又希望薛杭不要遇見兇手。

    蘇雨梅從刑警隊精挑細選了三名刑警,都是偵查和反偵察能力極強的人,由他們和薛杭一同去麗方市執行保護證人的任務。

    沒有太多的交流,蘇雨梅站在清風市公安局門口,目送着車輛遠去。

    就在我們布好了陷阱,就等着兇手往裏面鑽的時候,又出事了。

    不是麗方市的證人出事了,而是清風市出事了。

    接到羣衆報案,一名律師死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內。

    很多律師都會開辦私人的律師事務所,主要業務就是法律諮詢,有官司的時候接受當事人的僱傭。

    律師遊走在法律條文之間,尋找對委託人有利的條款,他們只認法律,其他一概不認,因爲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幫助委託人爭取到更多的有利條件。

    在法律訴訟環節,任何人都有請律師的權利,即便是一名死刑犯。

    “咔,咔咔!”

    律師事務所內,閃光燈頻頻亮起,刑警隊正在進行現場勘查。

    死者西裝革履,這是一個律師正常的職業裝,他坐着老闆椅,整個上半身趴在辦公桌上,大量的鮮血從口中流出,在桌面形成了血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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