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迷案追兇 >第十七章:相同的藥劑成分
    二十年前的一天上午,清風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大海非法持有槍支、持槍搶劫、故意殺人、強女幹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人王大海,被告人辯護律師萬飛、原告安安及安安父母、小剛父母、安安代理律師、陪審人吳君浩及證人朱陽出庭。

    萬飛作爲王大海的辯護律師,爲其做輕罪辯護(相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重罪而言)和罪輕辯護(量刑辯護)。

    庭審過後,法院宣判,被告人王大海犯有非法持有槍支罪、持槍搶劫罪、過失殺人罪、強女幹罪未遂,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判決被告人王大海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

    原告安安及直系親屬當庭表示對王大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量刑不服,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於是向法院提起上訴。

    而後,在二審過程中,法院將王大海所犯罪行重新定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持槍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女幹罪,量刑方面維持原判。

    原告安安的代理律師稱,被告人王大海之所以沒有判處死刑而是判處死緩,與證人的翻供及被告人律師萬飛的輕罪辯護有很大關係。

    二十年後,所有在當年幫助王大海辯護的人都死了,包括法庭審判長劉常春、律師萬飛,以及王大海本人。

    兇手的下一個目標,也是最後一個目標,直指證人朱陽。

    如果兇手再殺了朱陽,那麼他將完成自己的“正義審判計劃”。

    想到這裏,我立刻撥通了薛杭的電話,兩天時間,相信他已經找到了證人朱陽。

    “秦隊,我已經找到了朱陽,我們現在就住在朱陽家中,對他進行二十四小時貼身保護,朱陽十分配合,每天都不出門,所有的物資採購由我們親自去做。同時,我們已經聯繫了麗方市公安局,會在我們遇到應急突發情況時出警接應。”

    聽了薛杭在電話裏的情況,我總算放下心來,認真囑咐道:“薛杭,當年爲王大海做輕罪辯護的律師也被殺了,現在證人朱陽是兇手執行正義的最後一塊拼圖,一定要保證他的安全,同時你們也要注意個人的人身安全,謹防兇手突襲,兇手有成熟的麻醉手段,一定要小心,無論什麼時候,都不允許單獨行動!”

    “放心吧秦隊。”電話裏,薛杭認真說道。

    我點點頭,接着說道:“這次的律師被殺一案中,我們在現場提取到了疑似兇手的指紋,在屍檢過程中也有重大發現,我們離鎖定兇手已經不遠了,關鍵時刻,你一定要提高警惕,千萬不能鬆懈,尤其要注意人身安全。”

    我將目前的最新進展情況告訴了薛杭,讓他放心。

    “好的秦隊,咱們二十四小時隨時聯絡。”

    這邊剛剛掛斷電話,法醫科又帶來了好消息。

    法醫科裏,對萬飛進行屍檢的法醫對我說道:“我在死者萬飛體內發現了大量的不明藥劑成分,這一次的劑量明顯要比前兩起案件大得多,不知道是兇手本次使用的劑量較大,還是因爲死亡時間較短,體內的藥劑沒有完全代謝掉。”

    我拿起萬飛的屍檢報告,上面寫着死亡時間是在今天早上八點鐘至九點鐘之間,死亡原因和法醫在現場的判斷一致:死者被不明藥劑麻醉,在意識保持清醒的情況下被割斷了舌頭,失血過多的同時,一些血液和積液嗆入氣管,導致窒息死亡。

    “還是不能化驗出麻醉藥劑的具體成分嗎?”我問法醫。

    法醫聽我,深吸了一口氣搖搖頭。隨後,他又將一張化驗報告遞給我,說道:“藥劑的具體成分還是不清楚,這是一種新型藥劑,目前沒有參考資料。但是經過和你從精神病院帶回來的鎮定劑比對之後,我發現兩者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相似度,可以肯定兩者是相同系列的藥劑。至於剩下的百分之十,有可能是用途不同,或者是鎮定劑的升級品替代品。”

    我看着化驗報告,心想:相同的成分,兇手使用的麻醉劑應該是鎮定劑的另一種型號,兩者很有可能來自同一製藥廠。目前生產這種藥劑並提供給精神病醫院的廠家,只有吳君浩的藥品公司!

    我把這個消息帶回了重案組,很快,蘇雨梅也走進了案情分析室,她剛剛親自帶隊對吳君浩進行了指紋採集。

    “怎麼樣?指紋匹配嗎?”我見她進門,立刻問道。

    蘇雨梅搖搖頭:“指紋不匹配,吳君浩不是兇手,而且那個指紋也不是死者萬飛的,一定是兇手留下的。”

    眼下吳君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只是苦於沒有直接證據,不能對他進行刑事拘留,警方也只能對他進行密切監視。

    接着,蘇雨梅又補充了一句:“我們已經派人對吳君浩進行二十四小時的監控,一旦有證據證實,可以立即對他進行逮捕。”

    “除了現場留下的指紋,沒有其他的線索嗎?”黎夢問道。

    蘇雨梅搖搖頭,低聲說道:“沒有,那是一個老舊的城區,還是一個居民區,監控根本不全,現場只有一個指紋,連足跡都沒有。”

    “相比前兩起案件連指紋都沒有留下,這次竟然留下了一個指紋,能確定就是兇手的嗎?”江聽白問道。

    “指紋是在萬飛辦公桌後牆角鐵皮書櫃的把手上提取到的,那是萬飛的一個私人書櫃,裏面都是一切私人用品,還有不常用的法律書籍和錦旗,除了萬飛別人是不會動的。”蘇雨梅沉聲說道。

    林子凡想了想,問道:“兇手爲什麼要在殺人時打開書櫃?他想找什麼東西?”

    蘇雨梅攤了攤手,對於這個問題她也很詫異:“櫃子裏面有明顯的翻找痕跡,但是丟了什麼不清楚。裏面都是一些書籍和錦旗,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東西啊。”

    我想了想,淡淡說道:“也許兇手找的,本就不是什麼特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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