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迷案追兇 >第三章:兩名死者
    警方在房間裏看見了一把手槍的槍套,還有一發子彈。另外,警方在牀底下看見了一個人。

    牀底下有人,很有可能是持槍的兇手……

    “牀底下有人?什麼人?活人還是死人?!”我急忙問他。

    唐文博猶豫了一下,對於我的這個問題,他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因爲他也不知道牀下是什麼人,是活人還是死人。

    做最好的準備,做最壞的打算。

    我很理解,也很贊同唐文博的做法,這種事情一定要確保萬無一失。

    “武裝人員什麼時候到達。”我想了想,又問他。

    唐文博擡起胳膊,看了看手錶,對我說道:“還有十五分鐘。”

    “不用等了,我們帶裝備了,我們進去。”我回身招呼了一下大家,下樓去取槍。

    我們的槍械裝備全部由薛杭看管,保證槍械裝備始終不離人。

    我把情況向薛杭交代了一下,薛杭點點頭,把槍械箱從車裏捧出來,放在警車的前發動機蓋子上。輸入密碼和指紋,薛杭又取出一把鑰匙,纔打開了槍械箱。裏面是三把警用手槍和兩把警用快克槍,槍械無小事,我們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流程取槍,經過簽字確認之後,我們又穿好防彈衣,這才持槍進入了小旅館的四樓。

    414房間就在我們面前,薛杭把手槍上膛,準備第一個進入現場。

    推開414房間的房門,我們向房間裏的牀走去。

    通過潛望設備,我們已經觀察清楚了牀下的情況,牀下的人是仰面朝上的姿勢,牀下的高度不允許人有翻身的動作,對方是單手持槍,不可能交換持槍手。

    設備裏顯示,兇手的左手離我們最近,但是左手中並沒有疑似手槍的物品。

    薛杭衝在第一個,對牀下的人員進行了控制。結果大家發現,牀下的人是一個死人!

    又是一個死人?!房間裏有兩具屍體?!

    確認房間裏的安全之後,刑警隊和技術人員繼續勘查現場,大家把牀墊打開,把屍體擡了出來。

    重案組退出現場,和技術人員一同勘查現場。

    現場一共有兩具屍體,一具屍體躺在牀邊,就是露出一隻腳的那名死者,另一具屍體被藏在了牀下。

    警方把牀邊的死者編號爲一號死者,牀下的死者編號爲二號死者,對兩名死者進行現場初步屍檢。

    一號死者看上去二十歲左右,呈仰面位躺在地上,面目猙獰,身上的衣物有明顯的撕拽痕跡,和現場的環境十分一致,他生前一定和兇手有過激烈的搏鬥。死者身上沒有明顯的傷痕,唯一的重創在左顳部,也就是太陽穴的位置。

    這是人體非常重要的一個部位,也是非常脆弱的一個部位,如果這個部位受到損害,會直接威脅到生命的安全。

    這一處重創,足以成爲絕對致命傷,從創傷痕跡來看,是鈍器擊打頭部致死。死亡時間在昨天的上午十一點鐘,屍僵嚴重,已經出現了屍斑。

    二號死者看上去比一號死者的年齡要大很多,應該在四十歲至五十歲之間,和一號死者一樣,已經出現了嚴重的屍僵和屍斑,身上的衣物十分整齊,面目表情和善,像是突然間死亡一樣。

    死亡時間和一號死者相近,但是從法醫的經驗來看,死亡時間應該比一號死者早兩個小時左右,同樣是被鈍器擊打頭部致死,創傷在死者的後腦部位,創傷部位和一號死者雖然都在腦部,但是位置不同。

    兩名死者的死因都是鈍器擊打導致的顱腦損傷。

    現場的血跡分佈位置很廣,主要集中在牀側和房間裏的牀尾桌椅處,血液飛濺,地面、牆壁、牀鋪都沾染了血跡。

    兩名死者都是男性,兩人的關係並不明確,房間裏有大量濃烈刺鼻的香水味,但是警方沒有在房間裏發現任何香水瓶物品,應該是兇手故意潑灑的香水,用來掩蓋屋子裏的血腥味道。

    從現場的環境來看,警方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推測,這兩名死者並不是同一時間到達414房間的。

    應該是兇手和二號死者在房間裏,兇手突然襲擊,用鈍器擊打死者後腦導致其當場死亡。而後兇手把二號死者的屍體藏在牀底下,又叫來了一號死者。

    一號死者到達之後,發現了現場的血跡,和兇手扭打起來,兇手又用鈍器重重擊打了死者的左側太陽穴,致其當場死亡。

    唯一令警方不解的是,兇手在現場留下了子彈和手槍的槍套,但手槍沒有留在現場,是被兇手帶走了嗎?但他爲什麼會留下槍套呢?

    現場勘查完畢,技術人員在現場提取到了指紋和足跡,把血液以及在現場發現的頭髮帶回去做檢驗。

    剩下的,就交給我們刑警了。

    從現場的情況來看,有很多的問題擺在我們面前,等着我們去解決。

    首先就是死者的身份,兩名死者年齡至少相差二十歲,兩名死者是什麼關係?又和兇手是什麼關係?兩人能和兇手共處一室,說明他們和兇手是熟人,這是一起典型的熟人作案。

    大白天的在小旅館裏打架殺人,是爲了什麼?又是什麼讓兇手在先殺一人之後,又將第二名死者叫到了房間之內?兇手在房間裏連殺兩人,然後安然離去,小旅館的工作人員沒有發現什麼異常嗎?

    從兇手殺人到小旅館工作人員進入現場,已經超過了二十四小時。

    好在案發現場在旅館,這裏一定有監控錄像,而且通過前臺的開房記錄,也能查到開房人的身份。

    如此看來,本案並不是那麼複雜,唯一複雜的就是,兇手手中的手槍,槍是哪來的?

    法醫將屍體帶回去進行進一步屍檢,尋找更多線索,技術人員帶着現場提取到的生物檢材送往檢驗科化驗,現場就留給重案組和刑警隊了。

    既然重案組接手,我們必須負起責任,我立刻來到了一樓的前臺處詢問414的住戶情況。

    但是老闆支支吾吾,什麼也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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