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迷案追兇 >第三十一章 連體披風
    萬宇飛十分配合,帶我們找到了自己所說的那棵大楊樹。

    在樹下,我們挖掘到了他殺人使用的那把改裝過的射釘槍,還有一件萬聖節所穿的南瓜玩偶服裝。

    萬宇飛並沒有對殺害賀向山和李雪梅的行爲認罪,我們只能暫時先將萬宇飛刑事拘留,繼續尋找證據。

    江聽白正在痕檢科忙碌,以確定殺害賀向山和李雪梅夫婦二人的射釘,是不是從這把射釘槍打出的。

    薛杭作爲槍械鑑定方面的專家,對槍械彈道痕跡有着很深的專業認知,他也在痕檢科幫忙。

    他們對這把射釘槍反覆開槍試驗,企圖通過萬宇飛的身高和持槍方式,還原案發現場。看看他開槍的角度,能否達到與賀向山、李雪梅的中槍角度以及創口面積、深度完全一致。

    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也是這起連環殺人案結案的必要過程。

    另一邊,林子凡也拿着萬宇飛所穿的萬聖節南瓜玩偶服裝,和小賣部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內容進行細節比對,以確認這件服裝,是否和視頻裏的服裝完全一致。

    這同樣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但我們必須要等。

    模仿作案、兩名兇手、同時異地作案,是我們警方在偵破兇殺案件時經常會遇到的事情,我們必須要全方面完全考慮清楚。

    就在這時,一個美婦人怒氣衝衝地跑進了寧州市公安局。

    “秦隊,你快過來看看吧。”

    刑警隊的王警官滿臉無奈地走進重案組辦公室,對我說道。

    “什麼情況?”我很是不解地問他。

    王警官也是滿臉疑惑,對我說道:“一個大娘跑進了接警大廳,說什麼自己的合法丈夫死了,財產卻一分都沒給自己,全給了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

    聽他說完,我更糊塗了,淡淡的說道:“遺產的繼承問題,屬於民事糾紛,讓民警出面協調一下,如果不行,就讓他們走司法程序,不歸咱們刑警管吧。”

    “問題就出在這,因爲大娘的丈夫叫賀臻,是本案死者賀向山的父親。”王警官接着對我說道。

    “賀臻死了?!”

    聽到這個消息,我尤爲震驚。

    王警官點點頭,對我們說道:“大娘是來銷戶口的,賀臻是死於突發心肌梗死,搶救無效死亡的,她手裏有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

    這時,在我身邊的黎夢忽然對我耳語了幾句:“我嚴重懷疑賀臻是被這個歐巴桑害死的,就是爲了能分到財產。現在賀臻的親生兒子賀向山死了,兒媳也死了,兩人沒有孩子,賀明軒還是領養的,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盤。”

    即便如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是養父母遺產的法定繼承人。但是養子女與生父母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養子女不是生父母遺產的法定繼承人,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所以賀臻死後,養孫賀明軒是可以繼承遺產的。

    就這樣,我們不明所以,來到一樓接警大廳見到了這位歐巴桑。同時,她的身後還跟着一位律師。

    這位歐巴桑我們誰都不想理她,戶籍科的同事正在爲她辦理賀臻的戶口註銷,我們決定直接找律師聊聊。

    律師手裏拿着一張遺囑,是賀臻親筆書寫,而且是經過公證處公證過的,具有法律效應。

    遺囑上明確寫着,賀臻死後,名下所有的財產,全部由賀向山的養子賀明軒繼承。

    上面的日子是賀向山和李雪梅死後,也就是我們上門調查,賀臻得知了事情的始末之後。

    看來賀臻還沒有被歐巴桑的枕邊風所蠱惑,知道了這個歐巴桑就是來分遺產的。

    只是我們不能想象,賀臻和自己的親生兒子賀向山斷絕關係,在得知了兒子的死訊之後,會是一種什麼心情。看來血濃於水,他打心裏還是惦記這個兒子的。

    所以,他纔會把所有的遺產全部都給了只有五歲的賀明軒。

    賀明軒雖然死了養父母,但是獲得了大量的遺產,他未來的生活一定是非常富足的,希望他的未來能夠一帆風順吧。

    我們的民警同事把遺囑的事情反覆向歐巴桑解釋,但是歐巴桑似乎不能接受現實,陷入了癲狂。

    最後,歐巴桑怒氣衝衝地離開了公安局,揚言要走法律程序。

    我們真的是不愛理這個歐巴桑,他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吧,反正有律師和遺囑在這裏呢。

    大約過了幾個小時,林子凡找到了我。

    “秦隊,這件衣服不對!”

    他忽然開口,把我和黎夢都給驚到了。

    “快說,哪裏不對?!”我立刻追問道。

    “這件衣服外面的披風,和衣服是連在一起的!”林子凡認真地對我說道。

    但我還沒有明白,就算是連在一起的又能怎樣。

    沒想到,黎夢的情緒忽然有些激動,她大聲喊了一句:“兇器!”

    林子凡點點頭,附和道:“沒錯!兇器!”

    看着她們恍然大悟的表情,我更是不理解了,什麼兇器不兇器的?和衣服又有什麼關係?

    黎夢轉頭看着我滿臉疑惑的神情,有些恨鐵不成鋼地說道:“哎呀,就是兇器!那個射釘槍!在小賣部的案發現場!哎呀,你怎麼就不明白呢?!你不是總說自己很聰明嗎?!”

    面對黎夢的挖苦,我也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裏咽,因爲我真的沒聽明白。

    好在林子凡雖然情緒激動,但也給我仔細解釋了事情的緣由。

    “小賣部的案發現場監控錄像裏,兇手先是手持射釘槍射殺了坐在門口的李雪梅,接着走出了監控的範圍,射殺了賀向山。但是,從監控錄像裏拍攝到的畫面來看,兇手離開案發現場的時候,手裏並沒有射釘槍!我們都以爲兇手是把射釘槍藏在披風裏了!可是這件披風是一體的,根本藏不住射釘槍!”

    聽完林子凡的解釋,我終於明白了。

    這也就說明一個問題!

    我們三人對視一眼,十分默契地高聲說了一句:“兇器還留在小賣部的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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