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迷案追兇 >【案十八第一章 惡逆變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最早的出自爲《漢謨拉比法典》,意思爲用瞪眼回擊瞪眼,牙咬對付牙咬,對方使用什麼手段攻擊,就用什麼手段進行回擊。

    《漢謨拉比法典》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的國王漢謨拉比大約在公元前1776年頒佈的法律彙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翻譯過來就是以暴制暴。

    而以暴制暴的行爲被寫進了法典,說明以暴制暴是具有合法性的。

    國家和時代的不同,沒有什麼東西是統一適用的,在我國的法律之中,最接近以暴制暴的法律詞條是——正當防衛。

    指以正當的方式進行防衛反擊在法律上屬於免責行爲,是受到法律所保護的合法權力。

    但與以暴制暴又有本質性的不同。

    然而以暴制暴,在人性之中是固有存在的,所以纔出現了械鬥,這是一種法律觀念淡薄的體現。

    在刑事案件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個詞條——惡逆變。

    指的是被害人在其合法權益受到違法犯罪行爲侵犯以後,在不良心理的支配和其它因素的推動下所導致的逆向變化,亦即從被害者向害人者方向的轉化。

    轉化的方向有兩種,一種是以暴制暴的反擊,一種是模仿犯罪的行爲。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一個孩子在受到父母長期的家暴之後,他長大之後,大概率也會對自己的孩子進行家暴行爲。

    實證研究發現,遭受不法犯罪侵害後的被害人,約有73%的被害人會選擇報警,在剩下27%的被害人中,絕大多數會選擇忍氣吞聲、自認倒黴、或者自己想辦法解決等方式,這無疑包含了“惡逆變”的可能和趨勢。

    實證研究還表明,有很多人在受到不法侵害之後,會出現不信任公安機關的心理,他們覺得法律的判罰,不足以對罪犯嚴懲,或者即便罪犯得到了判罰,也不能彌補自己受傷的心理,也是促成被害人“惡逆變”的原因之一,進而使用以暴制暴的手段進行泄憤。

    普法行動任重而道遠,大家在受到不法侵害之後,一定要及時聯繫警方,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之所以說了這麼多,因爲我是一名刑警,在我的刑警生涯中,經歷了太多以暴制暴的惡逆變行爲,很多的兇手都不是天生的犯罪,他們都是在受到不法侵害之後,選擇了以暴制暴。

    就如同我們剛剛偵破的連環殺人案兇手萬宇飛,他被高利貸債主敲詐勒索,被鄰居黃如天不斷欺辱,最後選擇殺人。

    本案的另一名兇手賀明軒,他本名賀向風,被父母遺棄之後,報復殺人。

    如今案件已經偵破,賀向風和萬宇飛都受到了他應有的法律制裁。

    經過警方夜以繼日的偵破調查,近千人的調查走訪,終於讓這起移花接木的案件水落石出。

    重案組剛剛休息了幾天,就又一次趕往了案發現場。

    這次的案發現場在寧州市的一處人工湖,連通了寧州市的南北兩條河流。

    這處人工湖的湖邊立着禁止垂釣野泳的牌子,但還是很多人來這裏垂釣,沒有辦法,市政府專門分配的相關人員在湖邊進行巡視,對違規來此垂釣野泳的人進行勸返。

    今天是一位姓馬的中年男性管理員值班,他照常來到河邊進行巡視,卻發現在湖邊的一處空地上架着一個魚竿,魚漂沉進水中,已經有看來已經有魚兒咬鉤了。

    自己值班的期間出現了有人垂釣,這是自己工作的嚴重失職,要是被領導發現,是會被扣工資的。

    他站在魚竿附近,四處尋找,都沒有找到來此垂釣的人。

    他本以爲垂釣的人是去上廁所了,因爲自己只是勸返,又不罰款,垂釣的人不至於爲了躲避連自己的魚竿都不要了。

    管理員老馬就在魚竿處等待,準備等垂釣的人去廁所回來,對其進行說服教育勸返。可是他等了半個小時,也不見有人回來,他準備把魚竿從湖裏拿出來,把釣到的魚放生。

    他伸手去拿魚竿,可是怎麼也收不回漁線。

    老馬雖然已經年過半百,但還是有一膀子力氣,不至於連一個魚都提不起來吧。

    可是任憑老馬如何拉扯,就是收不回漁線。

    什麼魚能有這麼大的力氣?!不會是釣到了水怪了吧?!

    偏偏老馬就有這麼一股不服輸的勁頭,他到底是要看看釣到了什麼……

    “然後你就發現了屍體?!”

    我非常認真地問道。

    管理員老馬驚恐地點了點頭,聲音都有些發顫:“對,那魚鉤釣的,就是一具屍體!”

    這處人工湖面積很大,湖中心的最深水位在二十米左右,岸邊的最淺水位也在三米左右。

    打撈屍體的工作並不費力,蛙人小隊很容易就把湖中的屍體打撈了上來。

    現場拉起長長的警戒線,技術隊和法醫科也來到現場進行勘查和屍檢工作。

    “你是什麼時候看見這個魚竿的?”我繼續問道。

    管理員老馬顫巍巍地對我說道:“今天早上我上班就看見了這個魚竿。”

    “你幾點上班?”我追問了一句。

    管理員老馬立刻回答我說:“我早上八點上班。”

    “看來兇手是在昨天夜裏就拋屍湖中了,這個人工湖的水位很深,又沒有人來這裏釣魚或者野泳。真要是拋屍的話,只要在屍身上繫上重物就可以沉屍,而且長時間不會被人發現。可是兇手又問什麼要把屍體掛在魚鉤上呢,還把魚竿假設在岸邊,這不是故意讓人發現嘛!”黎夢聽完,很是不解地說道。

    “也許是有垂釣的人,不小心把魚鉤掛在屍體上了吧,他擔心承擔責任,就跑了。”我想了想,給出了自己的猜測。

    想到這裏,我立刻招呼技術隊,要求對魚竿上的指紋進行認真採集,一定要儘快找到魚竿的主人。

    “絕對不是這樣的。”正在進行屍檢工作的任秋石聽到了我的猜測,立刻對我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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