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迷案追兇 > 第十章:炸彈人
    我們的眼前就是寧州市監獄,所見之處都是六米高的圍牆,還有圍牆上面散着寒光的環形鐵絲網。

    監獄內外到處都是監控,還有持槍巡邏的武警。

    雖然我是警察的身份,但是我看到監獄的瞬間,內心還是生出一種莫名的緊張感,這種緊張感,是來自於戒備森嚴的壓迫感。

    我突然想起了雨果在《悲慘世界》中的一句話:“多辦一所學校,就可少建一座監獄。”

    經過門衛的嚴格登記和身份覈查之後,以及通過和監獄管理人員的確認之後,門衛人員才讓我們走進監獄,暫時在門衛室裏等候。

    直到我們已經提前打好招呼的那位監獄管理人員到場之後,我和黎夢才真真正正地走進了寧州市監獄。

    走進監獄之後,管理人員又帶着我們層層登記,層層簽字,纔算是徹底完成了會面服刑犯人的全部流程。

    在監獄管理人員的帶領下,我們走進了一間會面室。

    房間大約有十幾平方米,屋內除了桌椅之外再沒有任何的擺設,四周都是堅實的牆壁。

    在房間裏,我和黎夢看見了孟博超,他身上穿着獄服,戴着手銬,坐在椅子上,身後是兩名看押犯人的獄警。

    獄警的全稱是監獄人民警察,是我國人民警察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公安的序列,但負責保衛監獄安全的武警卻不屬於公安的序列。

    公安下面的武警警種有消防、邊防和警衛,而負責看守監獄的武警則是由當地的武警中隊指派,屬於內衛部隊。

    警衛、守衛、看押、看守、守護、押運都是不同的工作性質,也是由不同軍種和警種來執行任務的。

    我們早就翻看過3·18特大爆炸案的卷宗,以及犯人的詳細資料,自然也包括我們眼前的這位“炸彈人”孟博超。

    孟博超相對於其他犯人來說,面相看上去還算和善,並不是一副窮兇極惡的嘴臉。

    但是不管什麼人,既然出現在了這裏,身份就都是罪犯。特別是當他們穿上統一的獄服,換上統一的光頭之後,看上去都是比較兇狠的。

    現在,我和黎夢就坐在他的對面,和他面對面談話。因爲我們是公安機關人員,所以監獄方面並沒有使用家屬探監隔着厚厚的玻璃牆。

    “你就是孟博超吧?”我開口問道。

    “請叫我炸彈人!”

    孟博超認真地對我們說道,隨後像是一個精神病患者一樣,舉起雙手,嘴裏發出了一個模仿炸彈爆炸的聲音:“BOOM!”

    黎夢忽一皺眉,有些詫異地看着孟博超。

    看來每個罪犯都是一個精神疾病患者,確切地說,是一個心理疾病患者。

    “我們是寧州市公安局的,有些事情需要找你調查一下。”我認真地說道,同時向他出示了一下警察證件。

    “公安局的?你們是要找我做炸彈嗎?我跟你們說,我的炸彈那可是太牛X了,BOOM!哈哈哈!”孟博超激動地手舞足蹈,更加讓我們堅信了他的精神有一些問題。

    我看着孟博超有些浮誇的表演,感覺到有一些尷尬,轉頭看向身邊的監獄管理人員,認真地問道:“他這個症狀多久了?他一直這樣嗎?”

    監獄管理人員怔怔地看着我,又怔怔地看了看有些癲狂的孟博超,很是無奈地說了一句:“他平時不這樣的,也許是太久沒有人和他說話了吧,因爲監獄裏的獄友都覺得他是精神病。”

    “額……”我一時間有些語塞。

    “只要有人和他提起炸彈相關的事情,他就這樣。”監獄管理人員又補充了一句,隨後認真肯定地點了點頭。

    雖然看上去孟博超有些癲狂,但並不是沒有辦法和他溝通,只是,我們還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溝通方式。

    “你是炸彈人?!”黎夢定了定神,開口問道。

    孟博超立刻擺出一副趾高氣揚的態度,十分驕傲地對我們說道:“沒錯!我就是炸彈人!”

    他似乎非常喜歡別人叫他炸彈人,覺得那是一種對他專業認可的稱呼。

    “你會做炸彈嗎?”黎夢緊接着又問了一句。

    這句話可以說是從某種程度上打擊了一下孟博超,他轉而露出一個有些不屑的眼神,說道:“廢話,炸彈人怎麼可能不會做炸彈呢?”

    “你一生中做了多少枚炸彈?”黎夢點了點頭,問答。

    “二百零三枚。”孟博超想都沒想,給出了一個無比肯定的數字。

    對此我和黎夢都感到了有一些詫異,隨後黎夢開口問道:“記得這麼清楚嗎?”

    孟博超冷哼一下,彷彿是在面對外行人質疑自己的不屑:“那當然,而且我製作的每一枚炸彈都有自己的名字,我的第一枚炸彈叫小男孩,第二枚叫胖子,這是紀念二戰時期的兩朵蘑菇雲。我的第三枚叫瘦子,第四枚叫胖紅,第五枚叫黑球,第六枚叫……”

    我們對他的炸彈叫什麼名字這件事情並不感興趣,所以黎夢及時打斷了他的回憶,轉而問道:“七年前的連環爆炸案中,你一共給犯罪團伙提供了多少枚炸彈?”

    “一共十八枚。”孟博超又一次給出了一個肯定的答覆。

    聽到這裏,我的心中猛地一顫,因爲在七年前的爆炸案卷宗裏,確實明確記錄了一共有十八枚炸彈,其中爆炸的有六枚,被拆除的有十二枚。

    但是這十八枚炸彈,很明顯不包括本次爆炸案的那枚。

    黎夢也想到了在這裏,所以她轉而繼續問道:“這十八枚炸彈的安放地點你都知道嗎?”

    “不知道,又不我安放的。”孟博超靠在椅子上,有些高傲地說道。

    這下案子變得有些複雜了,雖然這次爆炸的炸彈也是七年前製造的,但並不在七年前爆炸案的十八枚炸彈之中。

    這說明,這枚炸彈很有可能不是孟博超製造的。

    “你製作的炸彈都是使用摩托羅拉手機作爲引爆.裝置的嗎?”我接過話來,沉聲問道。

    “那可不是,我製作的炸彈有好多種類呢!有引線引爆的,定時引爆的,水銀引爆的,還有……”孟博超又一次提起了興致,認真地向我們講述着自己製作的炸彈種類。

    我又一次打斷了他的話,補充了一句:“七年前的十八枚炸彈呢?”

    孟博超感似乎受到了我們的不耐煩,表現得有些失落:“那十八枚都是用手機引爆的,因爲他們(犯罪團伙)明確要求使用手機引爆。但我用的不都是摩托羅拉,還有諾基亞。”

    “炸彈填充物呢?你用的都是什麼?”我緊接着又追問了一句。

    因爲我現在急需要證實,本次的爆炸的炸彈,是不是他製作的。

    “填充物?那可太多了,我用過木屑、橡膠、沙子,報紙……”孟博超十分激動地向我們炫耀着。

    “製作時間你還記得嗎?”我定了定神,再一次打斷了他的講述。

    “八年前的十二月份。”孟博超沒好氣地回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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