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迷案追兇 >第十六章:刑滿釋放
    我們通過多方面調查,已經鎖定了一個人,他叫胡連楊,是3·18特大爆炸案中的一名從犯,被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而如今,他已經刑滿釋放了。

    最關鍵的是,這個人也是昌松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公關部的一名員工,是祁雪卉的下屬,他在七年前是有能力在祁雪卉的辦公室安裝炸彈的。

    “難道是他在七年前就安放了炸彈,準備炸死祁雪卉,但是還沒有來得及行動,就被逮捕入獄了?而他現在刑滿釋放後引爆了炸彈?但並不知道祁雪卉的公司已經搬家了,所以誤傷了這家小工作室?”黎夢緩緩開口,認真地說道。

    “這種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他有作案能力,也有作案時間……至於殺人動機……”我打起精神,認真地思考。

    因爲這起爆炸案件,胡連楊有重大作案嫌疑,案件很有可能就因此而告破。

    想到這裏,我和黎夢都明顯變得激動起來。

    人就是這樣,只要相信了一件事,即便這件事還有很多不可能,人都會主觀地去尋找一些解釋來解答這個不可能,即便這個解釋有些牽強,但也會主動地去相信。

    “殺人動機好說,他和祁雪卉都是一個部門的,而且是上下級的關係,工作和生活中有矛盾和摩擦是在所難免的。”黎夢認真地對我說道。

    可我還是覺得這其中有很多的疑點,我眉頭緊鎖,說出了自己內心的想法:“可是這枚炸彈,並不在孟博超在七年前提供給犯罪團伙的十八枚之一啊?!”

    “這有什麼想不通的啊?!孟博超又不是最強大腦,他怎麼會記得那麼清楚呢?而且我看他多半是有些精神問題。再說了,就算不在孟博超提供的十八枚炸彈其中,他一生中製作過二百多枚炸彈,也許胡連楊趁他不注意,從他家裏偷了一枚炸彈呢?”黎夢的情緒十分激動,在努力給我解釋着這其中可能發生的情況。

    可她越是這樣,我越覺得事情有些可疑和蹊蹺,於是我緩緩開口,問道:“炸彈是由手機撥打電話引爆的,如果不是孟博超提供的,那麼炸彈一定沒有經過芯片改造,因爲改造過的需要制定的電話號碼撥通引爆,那麼炸彈是如何保證在他出獄之前的七年時間裏,沒有被其他電話引爆呢?就算炸彈是芯片改造過的了,胡連楊又是如何在出獄之後拿到指定電話卡的?”

    這個問題,是一個不可以被忽視的實際問題,而且也是本案最爲關鍵的一個問題。即便黎夢已經向我解釋了諸多疑點,但是這個問題,卻沒有那麼容易解釋。

    “哎呀,不管了,一會去找胡連楊調查一下,不就都明白了?”黎夢見自己說不過我,直接轉移了一下話題。

    不過這一點我倒是非常同意,只要找胡連楊調查一下,就都知道了。

    就在這時,技術隊給我發來了一個消息,他們經過二次勘查案發現場,發現了現場殘留的手機電話卡殘害。

    芯片因爲爆炸已經嚴重損壞,但經過技術科的緊急修復工作,已經把芯片恢復了,並且已經調查到了這張電話卡的電話號碼。

    同時,技偵科根據現場發現的這個電話號碼,通過通話記錄和通話時間,也已經鎖定了引爆炸彈的電話號碼。

    這絕對是一個重大發現,是一個可以給案件提供突破性進展的線索。

    因爲相比於很多年前,電話卡不需要實名制,每一個地攤或者報亭都可以購買。但現在不行了,電話號碼都需要實名制。

    就在我準備繼續詢問,這個引爆電話號碼的誰的時候,技術隊又給我發了一個消息。

    消息是一張圖片,圖片上是這個電話號碼的機主的身份信息。

    我點開圖片,頓時大喫一驚。

    這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因爲身份信息上赫然寫着胡連楊的名字!

    我趕緊把這個令人激動的消息分享給黎夢,她看完之後,顯得非常興奮。因爲現在已經可以確定,這個引爆炸彈的電話,就是胡連楊打去的。

    胡連楊有重大作案嫌疑,甚至已經可以確定,他就是本案的兇手。

    至於這枚炸彈是誰製造的,是誰安放的,殺人動機又是什麼,這一切只要等我們把胡連楊抓捕歸案,就什麼都知道了。

    我和黎夢再也控制不住內心的喜悅,沒有什麼是一名刑警鎖定了案件嫌疑人更讓人高興的了。

    我們看着眼前堆成山的人事部門資料,已經沒有什麼耐心繼續看下去了,我們只是象徵性地隨便翻閱了一下就準備起身離開。

    就在這時,人事部經理袁安陽忽然返回了辦公室。

    “兩位警官有什麼需要嗎?”他見我們要走,急忙問道。

    “哦,沒什麼需要,我們還有些事情,就不打擾了。如果我們警方有什麼需要,還會來聯繫你的。”我向他認真地解釋道。

    “哦,哦,那兩位警官慢走,我送兩位。”

    袁安陽還沒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情,總之送走了警察,自己也就沒什麼事了,也不用承擔什麼責任了。

    “不用送了。”

    我和黎夢淡淡說了一句,急忙離開了人事部辦公室。

    離開了公司的辦公大樓,我和黎夢快步朝着停車場走去。路上,我急忙呼叫了一下刑警隊的王警官,讓他立刻派人去對胡連楊實施抓捕。

    王警官簡單詢問了一下情況之後,就掛斷了電話,立刻着手去申請逮捕令,以及鎖定胡連楊現在的位置。

    胡連楊在七年前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因爲服刑期間表現良好,而提前兩個月刑滿釋放。

    對於剛剛刑滿釋放的人員,警方都是有信息追蹤的,目的就是防止出獄人員與社會脫節,遇到一些困難。

    更重要的是,防止他們出獄之後再次作案。

    技偵科通過電話號碼鎖定了胡連楊的住址之後,王警官立刻帶隊制定了對胡連楊的抓捕計劃,經過短暫的討論分析之後,刑警隊抓捕小組立刻出發,對胡連楊的住址進行布控、封鎖,隨後王警官親自率隊進行抓捕行動。

    這次抓捕行動我就參與不上了,但我相信,很快我和胡連楊就會在刑警隊的審訊室見面了。

    而且,這起相隔七年,又一次在寧州市發生的爆炸案,就要通過胡連楊的被捕而告破了。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還要畫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重案組以往接手的案件,已經讓我有了一些特殊的職業病,那就是每一起案件的兇手,都不會這麼輕易地出現在我們面前。

    而最後的真兇,都是令我們意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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