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六百四十章 大明社學
    宛平縣社學有十六所,分散於宛平四周,以移民子弟爲學子。

    張博志與孫舉文因爲一場“豪賭”,那自己從鎮江送到了北直隸,承擔起了教育重任,考慮到社學之重,隸屬於縣、州、府,行事處處受制,很容易重蹈明初覆轍,兩人曾在一月份上書朱允炆,提議將社學、縣學、府學獨立出地方,即:

    社學隸屬於縣學,縣學隸屬於州學,州學隸屬於府學,府學隸屬於國子監,國子監隸屬於禮部。

    朱允炆親筆回信讚賞兩人的提議,並表示會慎重考慮,希望張博志與孫舉文等人先打好社學基礎,招攬好百姓子弟,以做到“弱冠以下,務必進學”。

    張博志經歷過洪武朝,知曉當年社學出過多少的問題,背後有多少的不堪回首。

    受制於洪武朝的高壓政治與官僚統治,社學只是一個形式,學生不在學,師儒不講論,甚至還成爲了官吏迫害百姓,撈取好處的一大手段。

    社學沒好處可以撈?

    呵,太天真。

    這個世界上,官吏但凡想要弄點好處,螞蟻縫都能摳出錢來。

    首先社學是有名額的,比如五十個名額。

    其次,有願意讀書進入社學的,問有錢沒有,沒錢,滾。你家有錢,好,啥,孩子來了卻不想讀書,想玩?沒關係,有錢就不需要讀書。

    最後,哎呀,不夠名額了,找人吧。比如種地的,經商的,沒空讀書的,逼着對方來社學,不來都不行,啥,給錢,哦,那什麼,我們換一家接着請,社學都夠名額。

    朱元璋對這些事的定性是“逼壞良民不暇讀書之家”。

    當然,社學在當時不被歡迎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課程設置有些無稽,以《大誥》爲主課,不說《大誥》裏面的黑暗暴力元素,就說《大誥》這本書,實在是寫得文理不通,思想昏亂,詞語鄙陋,語氣狂暴,態度蠻橫。

    可以斷定,《大誥》絕對不是哪位儒生搶手寫的,而是朱老闆親自所寫。老朱什麼文憑,還寫書……

    作學問,怎麼可能拿如此書當主課,這還怎麼教導孩子?

    社學辦不下去,純是折騰出來的緣故。

    但朱允炆的社學與朱元璋的社學迥然不同,首先在課業上,取消了《大誥》與《大明律》,就設置了三門課業:

    儒學、數學、雜學。

    沒有任何強制要求,准許先生談古論今,准許先生用自己的方法教學,取消了硬性的體罰。

    最讓張博志感覺到舒心的是,朱允炆不僅給予了先生相應的待遇,還免除了其家人徭役,給予了先生極大的尊重與禮遇。

    眼下雖然朝廷還沒有明文規定,但張博志與北平布政使張昺商議過,一致認爲社學對標縣學,即想要參與科舉考試,除了舉孝廉之外等特殊渠道,必須先通過社學進入縣州府學,然後進入國子監或直接參與科舉考試。

    只有這種向上升的路徑確定下來,固定下來,百姓纔會真正重視起社學,願意將孩子送到社學中來。

    事實上,開春時許多百姓寧願自家的孩子種地當勞力,也不願送到社學中來,還是張博志帶人勸說了許久,說了無數的話和道理,這才讓社學有了生機。

    張博志走訪過許多百姓,也瞭解過百姓不願送孩子上學的原因,歸納爲三類:

    其一,勞力,幹活。

    五十畝地啊,生了娃不就是爲了種地的,讀書,那是啥東西,祖上八代都是農民,不是讀書的料。

    其二,學不出來。

    天下學子無數,考試難度那麼高,朝廷三年才取那麼幾百人,分散到全國,能有幾個是移民的孩子?與其當個書呆子,還不如早點幹活,存點錢娶親生子,繁衍後代。

    其三,心疼孩子。

    說先生體罰孩子,鞭撻繩縛,若待拘囚。

    這點張博志沒辦法反對,也反對不了,在洪武朝時,一些縣州府學,包括國子監,對學生的體罰問題都是很嚴重的,國子監因爲在京師,受到的關照最多,不過他們比較幸運,體罰不多,砍頭的多……

    以至於在一段時間內,出現了“視學舍如囹獄而不肯入,視師長如仇寇而不欲見”的場景,不過這種問題在洪武后期得到了緩解,原因是朱元璋的精力大不如從前,沒空管教育這塊。

    爲了徹底打消百姓顧慮,也爲了規範社學,張博志、孫舉文連同上百名“社師”,經過一個多月的商議,編寫了一份《社學教條》,而這也成爲了大明第一份規範社學發展的倡議公約。

    在京師的朱允炆正翻看着《社學教條》,這是一份地方性公約性質的倡議,但此時此刻,朱允炆決定將其略作修改,形成朝廷文書,公之於衆。

    “這份《社學教條》是北平布政使張昺送來的,張博志、孫舉文等先生倡主筆所作,其中內容解決了社學諸多問題,朕以爲可行,你們看看。”

    朱允炆對內閣解縉、國子監祭酒楊士奇、司業李-志剛三人問道。

    解縉三人看過之後,連連點頭。

    楊士奇稱讚:“此《社學教條》開篇明義,調理明晰,又以孝弟忠信、禮義廉恥爲核心,適合社學學子。”

    李-志剛表態支持:“國子監革制在先,天下府州縣跟之,然許多地方社學依舊遵循洪武時期的規制是不妥的,當改弦易轍,對標縣府學主張。”

    解縉低着頭審視着《社學教條》,肅然道:“張博志、孫舉文主張遵循因材施教,視孩童實際而教學,不以教學而教學,是爲大才,大智慧。”

    朱允炆欣慰不已,道:“你們看其才,朕看其法。社學課表朕看過,雖有些寬鬆,然又貼合百信生活,須知許多十一二歲的孩子在鄉下已開始挑大樑了,黃昏準其課業結束,幫襯下家裏,是一件好事。學問雖在學,然不宜古板。”

    “那臣將這一份《社學教條》抄錄下來,發向各地先州府與社學?”

    楊士奇請示。

    朱允炆微微搖頭,道:“這份《社學教條》是不錯,但只三門課是不夠的,朕想在課業中加一堂課。”

    楊士奇不解,解縉問:“雜學已在其中,之所以沒有明確說明,是因爲雜學訓導太少,只能視訓導之才而定。”

    訓導掌握了什麼雜學,那就教導什麼,會兵法教兵法,會農學教農學,會商學教商學,什麼都不會,那也沒關係,國子監有課本,照本宣科總會吧……

    朱允炆接過解縉手中的《社學教條》,提筆寫下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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