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一起來的人都還活着,我把他們丟到了荒域四周,希望他們能活着走出去。”

    宋清琰說完就化作一個光芒柔和的光團,遁入了虛空之中。

    宋京墨知道宋清琰做了什麼。

    她在和自己說話的時候,將靈魂分開,把大部分靈魂煉製成了器靈。

    只等器靈與萬獸珠完全融合,她的保命手段就會更多一些。

    不得不說,宋清琰對自己很狠。

    把自己煉製成器靈,其中的痛苦並不是常人能夠忍受的。

    看着面前沒有多少神智的守墓人漸漸變化成蒼老模樣,宋京墨起身爲她戴上兜帽,慢慢的向外走去。

    萬神墓不知道還能存在多久。

    或許在她走出去之前就會崩塌。

    或許在她們的計劃達成之後還能再度現世。

    她期待這些靈魂轉生之後回到萬神墓,過去的自己與現在的自己碰面,或許會是很有意思的畫面。

    不過現在,她該專注於逃命了。

    守墓人的職責之一是維持萬神墓的穩定,不讓沉眠於雕像中的靈魂暴動。

    宋清琰把自己煉成器靈,留在守墓人身體裏的靈魂不足十分之一,萬神墓定然是不會像現在這樣平靜。

    要不是知道萬神墓裏的靈氣是守墓人力量的來源,宋京墨還是很想坐下來好好修煉一番的。

    誰進這種緊張又刺激的地方不是一夜暴富悶聲發大財?只有她背了一身包袱,還要注意小命。

    順利離開荒域,纔是她萬里長征第一步。

    走到長廊盡頭,踩上傳送陣,就可以出去了。

    宋京墨低着頭,快步走着,目光在壁畫上繪製的藍色妖族上短暫停留片刻,傳送陣啓動,將她從萬神墓傳送了出去。

    風沙漠漠,荒草連天。

    這是一塊極度貧瘠的土地。

    只有生命力足夠頑強的品種在這裏拼了命的紮下根、爭奪不多的養分。

    她要從這裏走出,走到一個靈氣濃郁的地方去。

    荒域的界壁是被人爲加固過的,爲了就是隔絕其他幾大域的靈氣。

    曾經的界壁是爲了隔開妖族和人族的領地,現在的界壁是爲了守住自己這一域的靈氣。

    靈脈可以源源不斷的產生靈氣,原本屬於荒域的靈脈被移走了不少,這也是作爲曾經靈氣最濃郁的妖族領地至今靈氣枯竭的原因之一。

    宋京墨看到了自己的小毛驢,心裏生出一絲安慰。

    來的時候一行二十人,回去的時候還是隻有她一個人。

    和上一世不同的是,其他人現在還活着,並不是被萬神墓中的機關盡數坑殺。

    “換個角度想想,那些對我不好的人,最後似乎都不得善終……”宋京墨騎上小毛驢,踏上歸程。

    萬神墓的入口已經徹底關閉,不論仙門弟子能不能回到仙門,即便是他帶上了更厲害的人回到這裏,也不能進入萬神墓。

    “仙門位於天玄域,中型宗門,外門弟子錄取條件爲十五歲、一級靈師。”她好像連入門資格都達不到。

    “算了,我想這個做什麼,我又不會去仙門。”宋京墨晃晃腦袋,摸了摸小毛驢的耳朵。

    她坑了仙門弟子那麼多靈石,也就是這一路上他沒時間想清楚,一旦反應過來惱羞成怒,她這脆弱的體格完全沒有辦法與大靈師抗衡。

    “還是抓緊時間往回趕吧。”

    “這一路上,我更要小心纔是。”來的時候她還有所倚仗,能夠藉着躲進萬獸珠小世界避開危險,現在宋清琰正在和萬獸珠進行融合,她是躲也沒地兒躲,跑也跑不快。

    就是從萬獸珠小世界往外拿取東西也不能。

    打不過,躲不了,跑不掉,還能怎麼辦?這個時候就要看運氣了。

    實力固然重要,在實力不夠的時候,就只能運氣來湊了。

    宋京墨以爲,自己的運氣也不能算很差。

    至少她遇見的宋錚就很好,萬一這次她也能遇上一個好心人呢?

    穿越荒域外圍,回到宋錚身邊。

    這也是她要經歷的一道考驗。

    至於宋家莊,回不回都無所謂,家裏的東西能帶走的她都帶上了,還給一些好奇心過於旺盛的人留了些小驚喜。

    希望人沒事。

    宋京墨從來沒想到過自己的返程能這樣精彩。

    陰魂倒是沒來湊熱鬧,但荒域外圍活躍的不活躍的妖獸她幾乎都遇了個遍。

    第一天,遇到了妖獸化的刺樹,那刺樹沒有什麼靈智,只知道本能的捕捉散發血腥氣的食物,而宋京墨比較倒黴,身上被草葉劃破了不少道口子,血液又比較特殊,成了荒域中行走的美食。

    好不容易躲過藏在雜草之中的刺樹的攻擊,宋京墨又遇上了一種羣居的小型妖獸。

    鋼爪垂耳兔。

    這種妖獸的兩隻前爪非常堅硬,爪尖能輕易在樹木上留下極深的痕跡,這樣的爪子要是撓在宋京墨身上,不死也殘,稍微找一下角度,達成割喉效果不要太簡單。

    好在這兔子除了彈跳力強爪子鋒利之外也沒有別的優點,再加上小毛驢掌握了特殊的蹬兔子技巧,和宋京墨配合默契,宋京墨負責用長棍一棍一隻鋼爪垂耳兔,小毛驢充當後背,不讓一隻鋼爪垂耳兔有機會搞偷襲。

    最後宋京墨收穫了一堆兔子。

    “拋開這利爪不談,這兔子其實還挺可愛的。”淺灰色或者土黃色的毛毛自然蓬鬆,看上去手感就很好,長長的耳朵垂在身側,躺在地上乖巧又無害。

    “喫肉的兔子,應該更香吧?”宋京墨默默的生起火來,利落的清理好一隻兔子,簡單用攜帶的調味料醃製之後架到火上烤。

    該說不說,食慾纔是她學習的第一動力。

    爲了能喫到兔子,宋京墨順利的使出了基礎的水球術,在這之前,宋京墨就只成功掌握了用靈力生火這一技能。

    小毛驢很乖巧的守在火堆旁,宋京墨翻出包裹裏最後一點豆子餵給它,又摸了摸小毛驢的耳朵。

    這種兔子只吃鮮肉和鮮嫩的草葉,宋京墨在喫之前,突然想到,這兔子會主動攻擊人,也代表這兔子有可能喫過人。

    那麼問題來了,這兔子她是喫還是不喫?

    眼前是香噴噴的烤好的兔子肉,另一旁是瘋狂掙扎的理智。

    宋京墨遺憾的把烤兔子扔到一邊,從包裹裏找出之前沒怎麼喫的辟穀丹。

    一粒下去,沒有嚐到任何味道,腹中的飢餓感消失。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