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皮鞋放在門口的架子上,黑色的,張秋雪拿起來看了一眼,底下一個印兒都沒有,更沒一點兒磨損,是雙全新的,裏面的毛特別厚,手一摸上去就暖烘烘的。

    “喜歡吧?真皮的,穿上也舒坦,你試試?給我十塊錢,你就拿走。”

    “兩塊吧,我試試。”

    張秋雪以前不熱衷還價,但自從過起了緊巴巴的日子,她也學會了還價,不過技術不怎麼樣,一下砍到死,然後一塊一塊地往上漲,孫秀麗總是說她渾身上下特別有李紅花的特質。

    今天也是,這屋裏的東西就沒張秋雪不想要的,於是大買特買。

    中午要去做客,必須得有身穿得出去的衣裳,再一個,張秋雪實在不耐煩做衣裳。

    挑樣子,談價錢,談好之後讓大妞去試,如果不行,張秋雪就不要了。

    光小孩子的衣裳,張秋雪就買了一袋子回去,這也才花了一百多塊錢,大妞在旁邊都快傻了,她啥時候見過這麼多衣裳啊,可張秋雪決定,今年到明年春天,就造這些衣裳了,她還嫌不夠呢。

    快離開的時候,張秋雪看到一件黑色大衣,男士的,她一看就覺得特別適合韓千鈞。

    韓千鈞基本上就是一身綠軍裝,這是這個時代的特性,但看多了也審美疲勞。

    張秋雪摸了一把,羊絨的,很厚實,韓千鈞如果保持則身材的話,張秋雪覺得,他大概能穿到死。

    “哎喲,大妹子,你眼光可真好,這純羊絨的。”這倒兒爺又見縫插針地說上了,這件給張秋雪要五十塊錢。

    張秋雪花一百多給五個孩子湊齊了一冬天的衣裳,花五十塊錢給韓千鈞買件大衣?

    張秋雪有點猶豫了,韓千鈞本身對這個不在乎,她嘛……

    “買吧,二伯孃,二伯穿上一定好看。”大妞說。

    倒兒爺立刻敲邊鼓,張秋雪想了想,又還了還價,就把這件大衣拿下了。

    但願韓千鈞能夠看在這件大衣的份上,不再整天想着生孩子。

    從這家出來,張秋雪帶着大妞又轉了幾家,也給自己湊齊了一身衣裳。

    這一上午,張秋雪花的最大的一筆錢是三百塊,她買了一臺打字機。

    這玩意兒像是早期鍵盤,但,沒有電腦屏幕,使用起來也比後世要麻煩得多的多,而且死沉死沉的。

    等從這些倒兒爺家裏出來,張秋雪都不想去喫飯了,她就想找個地方攤着。

    最後,倆人在巷子口僱了一個推車的,把東西放在推車上讓人給送到招待所去。

    林自立和李紅花兩個人又帶着孩子去醫院了,韓千鈞看見這麼些東西眼珠子差點掉下來。

    韓千鈞馬上就而立之年了,上過戰場,拼過刺刀,見過的最壯觀的景象是烏央烏央的人衝向敵陣。

    但現在,各式各樣的衣裳堆了一牀,他被張秋雪指揮着這個上衣配那條褲子,韓千鈞都有點暈了。

    “是不是給多了?”他問張秋雪。

    不是買多了,是給多了。

    他懷疑賣東西的給多了。

    張秋雪渴的嗓子冒煙,咕嘟咕嘟灌下一大杯水,示意韓千鈞淡定點。

    小北纔不管那一套,跳上|牀扒了自己的衣服就挑自己喜歡的衣服來穿。

    事實證明,張秋雪眼光沒錯,不管是韓千鈞,還是小北,衣裳都特別合適,尤其是韓千鈞,黑色羊絨大衣往身上一穿,那跟小白楊一樣的身材更加挺拔修長了,雙手往兜裏一插,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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