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大離守夜人 >第197章 買賣小孩者,買家處死刑
    當一個普通皇帝容易,當一個英主不容易。史斌現在是深有體會。

    因爲所有人遇到疑難的案件,都會問你。如果他們比你還高明,那就顯得你太廢物了。

    尤其法制改革是史斌牽頭的,他那些後世先進理論,這幫飽學之士聞所未聞,只知道好,卻不知道好在哪。

    到底怎麼拿捏,才能保證百姓的人權,或是到底怎麼判決,才能不會出錯以致被皇帝追責重罰,實在不易判斷。

    所以最穩妥的辦法就是請示皇帝。

    這樣既能解決案件,推進法制進程,還能讓官員因失誤而落罪。

    這天,史斌正在皇宮研究用官之道。

    這裏面的學問實在太過複雜。

    用兵容易,公平就行了。

    有功賞,有過罰,飯管夠,餉銀及時發,別克扣,他們就會說朝廷好。

    用將也容易。

    馬基雅維利也好,姜子牙、諸葛亮、李靖等人也好,都闡述過這方面知識。

    史斌以前在學校圖書館也翻過,細節記不清,但大體方位搞準就行了。

    馭大將施大恩,馭小將施小恩。

    戰時別亂動次序,以免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到時沒法打仗。

    不然將軍喊一句衝,老兵油子難免不服,你他媽的算個什麼東西?憑什麼你說衝就衝,你怎麼不衝?

    而不打仗的承平時代,必須調防。

    不讓一個將,長期把控對他忠誠的兵。不給他造反的機會。

    用兵用將相對來說簡單。

    而唯獨用官之道,太難了。

    狄公教他的那些妙招,如洪鐘大呂一般振聾發聵。

    賀樹寶這個將,算是用對了。

    朝廷的賞銀不夠,那麼多兵賞不過來,只能默許他按潛規則處事。

    而這人也算要臉,自知貪的不少了,而且守夜人也沒動他,脫離齊黨投到武松麾下後,不貪了!

    因爲他明白,上次是有特殊事由,而且還有特殊環境。

    現在再貪,那就是成心找死嫌命長了。

    現在收手,說明會做人,以後還會得到提拔。

    如果不收手,那麼到時守夜人定會新帳舊帳一起算。

    賀將軍上道。

    於是君臣相安無事。

    但其它參與黨爭的官員,互相傾軋,並且屁股也不乾淨,要怎麼處理呢?

    不可能一次全殺光了事。

    活總得有人幹。

    短時間內提拔不出這麼有經驗的官員。

    史斌無奈的發現,處理政務絕對不只是一味的殺戮,而是要學會妥協。

    這幫人,你再怎麼看他不順眼,也得用。

    所以還是蓋世英雄曹操想的開啊。

    唯纔是舉。

    不管人品,對我有用,我就重用。

    劉邦更牛。

    陳平你小子貪污?

    那算他媽個屁事啊,不提一值好嗎?

    把活給老子幹好就行。

    一下子給陳平四萬斤銅,愛咋花咋花。

    不問。

    你愛貪不貪。

    陳平六出奇計,幫主子陰各類對手,全部奏效。

    最後劉邦當了皇帝。

    陳平當了丞相。

    皆大歡喜。

    你爽我爽大家爽。

    而崇禎那樣用官就不高明,他有着極高的道德潔癖,人品不好的一律重罰。

    但明朝末年,人品不好的人渣遍地都是。

    史斌正思索用官之道呢,太監總管連夜送來機密呈文。

    “深夜打擾皇上,奴才該死!”

    總管託着案件跪下了。

    “起來吧,準又是新案件,這幫大臣不知道怎麼處理了,才深夜呈送,不怪你。你下去吧。”

    太監總管走了。

    臨走前,讓皇上保重龍體,早點休息。

    這位老太監伺候過好幾代皇帝,都是那種沒能力,卻狂妄自大,傲慢無禮之人,從來沒人把他當人看,只當奴才使喚。

    而史斌這個打仗極猛,殺惡人如殺狗,殺人如麻,雙手沾滿鮮血的鐵腕皇帝,竟然對下人們都很好。

    即使沒當親人對待,至少也從不過分苛責。

    有一次端飯,第一次伺候新主人,有點緊張,再加上歲數大,把湯灑了一點。

    這要換成呂氏皇帝,四十鞭子逃不掉了。

    這位老太監跪下求饒:“老奴該死,這就去領受四十鞭子。”

    史斌卻和顏悅色的說:“些許小事,不要這般當真,你下去休息吧。”

    老太監簡單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更讓他震驚的是,史斌當皇帝后,皇宮裏女人爭寵的戲碼,在他這裏竟然絕跡。

    他那幾個美人都挺謙讓的,彼此從不內鬥。

    對宮女和太監也都不過分爲難。

    “唉,真是個好皇帝,大離朝的臣民何其幸甚。只是皇上每天處理的事務太多,可別把他累壞呀。億萬臣民還仰仗着他呢。”

    他走出很遠,還在擔心皇帝累壞身體。而史斌的思緒仍然落在卷宗上,沒有心思喝茶。

    更沒胃口喫東西。

    這個案子,或是說這類案子,那是相當的棘手啊。

    歷朝歷代都發生過!

    盧員外家的三歲小女兒,長的粉妝玉琢,天真可愛,是個標準的小美人胚子。

    這樣的美人,自是人販子這個畜生羣體的首選。

    這幫人渣也不是什麼孩子都偷。

    那種癡呆的,憨傻的,長的巨醜的,不好出手的,他們就不偷。

    而專偷那種可愛的。

    男孩偷了,賣給缺兒子的家庭,或是乾脆賣給江洋大盜,幫助他們培養小強盜。

    更有甚者,砍斷手腿,弄瞎眼睛,餵了啞藥,讓他們乞討去,利用人民的同情心騙錢。

    女孩的結局更慘。

    幾乎不會有人買女孩。

    除非青樓!

    要麼就是一羣最該死的奸商!

    瘦馬商人!

    這幫人眼裏只認錢。

    以前災荒年月,他們賣女人,把他們稱作兩腳羊,賣給各類大盜,或是沒糧食喫的小型流寇團伙。

    把人當糧食用。

    心真是壞透了!

    比孫二孃那種爛人還該死!

    守夜人一旦逮到這種人,向來是往死裏殺!

    他們積累了豐富的與守夜人鬥爭的經驗,手段越來越隱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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