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大離守夜人 >第199章 陳楓:這案子,只能交給皇帝自己裁決
    前面這個案例,是富家孩子,享受了天倫之樂,並且父母極度疼愛他,卻被拐到窮人家受苦受累。

    所以他極度怨恨人販子,更是極度怨恨養父母。

    和他們相處多年,毫無感情。

    甚至還把人販子和養父母全送到監獄。

    作爲買孩子的人,他們雖有立大功表現,卻只是免死,最後還是判了無期。

    這位顧氏子,從來不去看他們。

    顧某的母親真就是善良的過了頭,她去看過他們,給他們帶了些喫的。

    養父母姜氏夫婦哭着說,他們想念孩子,做夢都想看看他。現在都受這樣的罪了,以前的過錯還不能抵消掉嗎?

    他們求顧夫人讓孩子過來看看他們,這樣他們死也瞑目。

    但顧氏子死活不去,怨念太深。

    直接養父母死了,也不去給他們掃墓。

    而很快,守夜人又遇到了一個和這個極端案例截然相反的案子。

    這個案子比上面的案子還頭疼。

    這事,雖然案主李氏子的行爲着實令人齒冷,其產生的轟動效應,卻比武松打虎鬧出的動靜還大。

    大離朝百姓都翹首相盼,想看看朝廷最後會如何處置這個案子。

    這案子在地方官手裏,依然是愁死人的案子。

    無奈,處理不好,怕產生不好的影響,傷害到皇帝陛下的威嚴,更有損他在民衆心中的光輝法制形象。

    最後一層層上報到陳楓這裏。

    丞相,那是協助皇帝,調和陰陽的官職。

    全國大事,他都有權力決斷。

    設置丞相制度的目的,就是爲了要和皇帝分權!

    從皇帝手中分走權力!

    這樣既保證不讓皇帝的權力過度膨脹,以至憑任性,喜好做出傷害百姓,打破公平的事,更能讓丞相協助他處理巨量政事。

    否則全國那麼多事全讓皇帝處理,累也累死他。

    換作其它事,丞相陳楓自己就決斷了。

    可這案子,思來想去一晝夜,他還是決定,這案子還是給皇帝添亂去吧。

    不上呈不行,因爲他也不知道怎麼判才最符合民衆的心理預期。

    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怎麼判,才能符合史斌那個一千年後的先進法律改革。

    史斌是中午收到卷宗的。

    剛一看完,他就有點懵。

    案情依然極度清晰,極度簡單。

    人證物證皆在,每個細節都很合理,沒有存疑的地方,不存在冤案的可能。

    李氏子,家貧,在原來的家庭長到六歲,那大冬天的,父親生病,母親讓他洗棉衣去。

    一個那麼小的孩子,那水冷的刺骨疼,她讓孩子去幹活。

    因爲她太忙了,又要割草餵羊,又要養雞。

    還要種地。

    從小到大,別人家的孩子有的,他全沒有。

    鄰居家孩子喫雞腿,他喫窩頭。

    要麼就是乾巴巴的鹹菜乾。

    嫌不好喫,想喫肉,於是和父母說了。

    孃親說:“那就餓着。這渾孩子真不懂事,爹孃已經這麼不容易了,還要和有錢人家的孩子比。”

    爹爹則罵道:“混蛋畜生,天天和有錢人比什麼?咱家這麼窮,能喫的起肉嗎?”

    從小到大,沒穿過一件不帶補丁的衣服。

    沒穿過一雙新鞋,都是地主家的孩子不要的破爛。

    撿回來改改穿。

    有時沒有合適的鞋穿了,大冬天光着腳待着。

    凍壞了,凍木了,凍成疤了,也就習慣了。

    疼久了,疼的麻木了,也就不知道疼了。

    常年忍飢挨餓,時間長了,也就見怪不怪了。

    這時命運的轉機來了。

    說起來也真可悲。

    一個人販子把他拐走了。

    起初他很害怕。

    離開熟悉的地方,到陌生的地方,正常人都會害怕。

    但這陌生的地方太富了!

    他的養父母見到他,上來就抱。

    養母覺得這樣雖然很自私,但到底是有兒子了。

    她生不出來。

    她老公也在戰亂中受了傷,永遠失去了生育能力。

    所以家裏再有錢,也無法通過娶小妾的方式來傳後了。

    那麼從親族中過繼可以嗎?

    不行,戰亂中,全死光了。

    只能用這種自私的法子了。

    養母內心非常糾結,覺得這樣特別對不起孩子的生母,而且他們知道孩子丟了,必須是痛斷肝腸。

    養父對緊張,驚嚇的孩子說:“娃兒,你這麼大了,我們也不想騙你,說我們是你親生父母,你也不會信。但是我家有的是錢,可以讓你天天喫好的,喝好的,住好的,你長大後,只要你高興,娶十個美女老婆都行!”

    這時孩子餓了,雖然一直處於驚恐狀態,但當那猩脣、駝峯、猴頭、熊掌、燕窩、鳧脯、鹿筋、黃脣膠、海蔘、乾貝、豹胎、竹蓀、魚肚、鮑魚、猴頭蘑、銀耳等各類美味珍饈端上來後,他肚子裏的饞蟲都勾出來了。

    何曾喫過這麼多好喫的東西!

    這對有錢夫妻,家中有的是金銀財富,象牙、犀角這類名貴物件,讓孩子拿着隨便耍。

    連喫飯的筷子和碗都是銀的!

    喝葡萄酒用的杯子是西域的夜光杯。

    精美透亮。

    摸起來的時候,那手感,都能醉人!

    養父對他說:“孩子,爹爹把這杯子送給你,這一支杯子,值一百八十兩銀子哩。”

    “哦,多少!”孩子驚的站了起來,一雙眼睛難以置信的看着他,這聲爹自然而然就叫出來了:“爹,你這說這杯子多少錢?”

    “一百八十兩啊。”養父輕描淡寫的說。

    這筆錢對窮人來說是天文數字,對他這個級別的富豪來說,就是九牛一毛而已。

    “天哪,爹孃,你們這麼有錢啊!”

    養母說:“我們歲數大了,以後這上億的家財,全交到你手上!家中上千僕從,個個奉你爲尊,你說東,他們不敢往西!”

    他簡直要高興瘋了。

    他發現養母說的話是真的。

    自從這個家憑空多了個少爺,就熱鬧了起來。

    李氏子現在改姓了,姓養父的姓,現在成宋氏子了。

    這位少爺,在家裏,比皇帝還皇帝。

    想幹什麼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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