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極度怨恨人販子,更是極度怨恨養父母。
和他們相處多年,毫無感情。
甚至還把人販子和養父母全送到監獄。
作爲買孩子的人,他們雖有立大功表現,卻只是免死,最後還是判了無期。
這位顧氏子,從來不去看他們。
顧某的母親真就是善良的過了頭,她去看過他們,給他們帶了些喫的。
養父母姜氏夫婦哭着說,他們想念孩子,做夢都想看看他。現在都受這樣的罪了,以前的過錯還不能抵消掉嗎?
他們求顧夫人讓孩子過來看看他們,這樣他們死也瞑目。
但顧氏子死活不去,怨念太深。
直接養父母死了,也不去給他們掃墓。
而很快,守夜人又遇到了一個和這個極端案例截然相反的案子。
這個案子比上面的案子還頭疼。
這事,雖然案主李氏子的行爲着實令人齒冷,其產生的轟動效應,卻比武松打虎鬧出的動靜還大。
大離朝百姓都翹首相盼,想看看朝廷最後會如何處置這個案子。
這案子在地方官手裏,依然是愁死人的案子。
無奈,處理不好,怕產生不好的影響,傷害到皇帝陛下的威嚴,更有損他在民衆心中的光輝法制形象。
最後一層層上報到陳楓這裏。
丞相,那是協助皇帝,調和陰陽的官職。
全國大事,他都有權力決斷。
設置丞相制度的目的,就是爲了要和皇帝分權!
從皇帝手中分走權力!
這樣既保證不讓皇帝的權力過度膨脹,以至憑任性,喜好做出傷害百姓,打破公平的事,更能讓丞相協助他處理巨量政事。
否則全國那麼多事全讓皇帝處理,累也累死他。
換作其它事,丞相陳楓自己就決斷了。
可這案子,思來想去一晝夜,他還是決定,這案子還是給皇帝添亂去吧。
不上呈不行,因爲他也不知道怎麼判才最符合民衆的心理預期。
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怎麼判,才能符合史斌那個一千年後的先進法律改革。
史斌是中午收到卷宗的。
剛一看完,他就有點懵。
案情依然極度清晰,極度簡單。
人證物證皆在,每個細節都很合理,沒有存疑的地方,不存在冤案的可能。
李氏子,家貧,在原來的家庭長到六歲,那大冬天的,父親生病,母親讓他洗棉衣去。
一個那麼小的孩子,那水冷的刺骨疼,她讓孩子去幹活。
因爲她太忙了,又要割草餵羊,又要養雞。
還要種地。
從小到大,別人家的孩子有的,他全沒有。
鄰居家孩子喫雞腿,他喫窩頭。
要麼就是乾巴巴的鹹菜乾。
嫌不好喫,想喫肉,於是和父母說了。
孃親說:“那就餓着。這渾孩子真不懂事,爹孃已經這麼不容易了,還要和有錢人家的孩子比。”
爹爹則罵道:“混蛋畜生,天天和有錢人比什麼?咱家這麼窮,能喫的起肉嗎?”
沒穿過一雙新鞋,都是地主家的孩子不要的破爛。
撿回來改改穿。
有時沒有合適的鞋穿了,大冬天光着腳待着。
凍壞了,凍木了,凍成疤了,也就習慣了。
疼久了,疼的麻木了,也就不知道疼了。
常年忍飢挨餓,時間長了,也就見怪不怪了。
這時命運的轉機來了。
說起來也真可悲。
一個人販子把他拐走了。
起初他很害怕。
離開熟悉的地方,到陌生的地方,正常人都會害怕。
但這陌生的地方太富了!
他的養父母見到他,上來就抱。
養母覺得這樣雖然很自私,但到底是有兒子了。
她生不出來。
她老公也在戰亂中受了傷,永遠失去了生育能力。
所以家裏再有錢,也無法通過娶小妾的方式來傳後了。
那麼從親族中過繼可以嗎?
不行,戰亂中,全死光了。
只能用這種自私的法子了。
養母內心非常糾結,覺得這樣特別對不起孩子的生母,而且他們知道孩子丟了,必須是痛斷肝腸。
養父對緊張,驚嚇的孩子說:“娃兒,你這麼大了,我們也不想騙你,說我們是你親生父母,你也不會信。但是我家有的是錢,可以讓你天天喫好的,喝好的,住好的,你長大後,只要你高興,娶十個美女老婆都行!”
這時孩子餓了,雖然一直處於驚恐狀態,但當那猩脣、駝峯、猴頭、熊掌、燕窩、鳧脯、鹿筋、黃脣膠、海蔘、乾貝、豹胎、竹蓀、魚肚、鮑魚、猴頭蘑、銀耳等各類美味珍饈端上來後,他肚子裏的饞蟲都勾出來了。
何曾喫過這麼多好喫的東西!
這對有錢夫妻,家中有的是金銀財富,象牙、犀角這類名貴物件,讓孩子拿着隨便耍。
連喫飯的筷子和碗都是銀的!
喝葡萄酒用的杯子是西域的夜光杯。
精美透亮。
摸起來的時候,那手感,都能醉人!
養父對他說:“孩子,爹爹把這杯子送給你,這一支杯子,值一百八十兩銀子哩。”
“哦,多少!”孩子驚的站了起來,一雙眼睛難以置信的看着他,這聲爹自然而然就叫出來了:“爹,你這說這杯子多少錢?”
“一百八十兩啊。”養父輕描淡寫的說。
這筆錢對窮人來說是天文數字,對他這個級別的富豪來說,就是九牛一毛而已。
“天哪,爹孃,你們這麼有錢啊!”
養母說:“我們歲數大了,以後這上億的家財,全交到你手上!家中上千僕從,個個奉你爲尊,你說東,他們不敢往西!”
他簡直要高興瘋了。
他發現養母說的話是真的。
自從這個家憑空多了個少爺,就熱鬧了起來。
李氏子現在改姓了,姓養父的姓,現在成宋氏子了。
這位少爺,在家裏,比皇帝還皇帝。
想幹什麼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