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極品敗家子 >第142章 我的人間
    “多謝擡舉!”曹昂笑道:“在下受寵若驚!”

    冰冰笑了,是那種發自內心的笑,不是面對其他人的強顏歡笑。

    曹昂卻不知該說些什麼,感覺有個女人坐在身邊渾身不自在,只好沒話找話的問道:“看姑娘氣質,應該出身官宦人家吧,怎麼會……”

    問完他就後悔了。

    流落到這種地方,肯定不是什麼美好的回憶。

    對於不願啓齒的事情,過分的關心只會適得其反。

    冰冰卻比他想象的堅強,雖然面帶憂傷,還是低聲說道:“以前我家也是本地名門,我爹更是被陶謙陶使君拜爲縣令,那個時候一切都好,父母疼我,無憂無慮的。”

    “可我爹性子太剛烈,因爲貢品的事得罪了笮融,慘遭陷害。”

    “事情一出,所有與我家關係不錯的士族紛紛避如蛇蠍,無一人肯出手救援,就連我的未婚夫家也跟我們斷了關係。”

    “之後我母親被笮融殺害,我流落到這裏一待就是八年。”

    笮融,那個喂不熟的白眼狼,卻被浮屠寺等寺廟奉爲祖師,立塑供奉。

    這也是曹昂看佛門不爽的原因之一。

    就因爲笮融對佛門好,他們就無視他做過的惡,這羣禿驢還真是有奶便是娘啊。

    “那你恨你父母嗎?”曹昂問道。

    冰冰古怪的看着他道:“子女哪有恨父母的道理?”

    曹昂被問的臉皮有些發燙,苦笑道:“不好意思,是我小人之心了,那你的未婚夫呢?”

    冰冰苦笑道:“不知道,出事之後我就沒再見過他,想來也是怕惹事上身吧。”

    不得不說,世家規避風險的本事還是挺強的,有了危險他們會及時的壯士斷腕,將可能威脅他們的親人拋棄,或者解決!

    “唉,同是天涯淪落人啊!”曹昂嘆息一聲,拿過冰冰手中的琵琶撥弄了幾下。

    冰冰詫異的問道:“公子會談琵琶?”

    這年代懂樂器的人不多,否則寫周瑜的時候,史書也不會專門提一筆“長壯有姿貌、精音律”之類的了。

    琵琶更是女人專屬之物,男人會這東西,難免讓人覺得有些另類。

    簡單的熟悉了一番新樂器之後,曹昂撥弄琴絃輕聲唱道:“……你應該被呵護被珍惜被認真被深愛被捧在手掌心上……”

    酒不醉人人自醉,歌不迷人人自迷。

    唱着唱着,那熟悉的旋律將藏在心底不願向人提起的往事勾起。

    幾個時辰前,呂玲綺哭着說道:“把我的心還我!”

    那句話像刀,像針,刺的他遍體生疼。

    那種不流血的傷口,最痛!

    還有穿越之前,初戀女友無力的吶喊:“張晟,你就是個懦夫,你連直面未來的勇氣都沒有!”

    勇氣誰都有,可有時候也得面對現實吧!

    “你應該更自私更貪心更堅持更明白……”

    從未聽過的旋律,直擊心靈的詞句,聽的冰冰心神震顫,再回首時,早已滿眼淚水。

    再看曹昂,眼角同樣多了兩行透明清淚。

    一曲完畢,冰冰含淚說道:“能再唱一遍嗎,我還想聽!”

    “好!”曹昂笑着答應,拿起酒壺狠狠灌了一口。

    冰冰連忙攔住說道:“慢點喝,這是第一樓的酒,烈的很!”

    曹昂笑笑,不在乎。

    熟悉的旋律再次響起,隨着歌聲,曹昂的思緒穿越時空,飄回了那個自己掙扎了二十多年的時代。

    在那裏,他也有過一段感情,情比金堅,撕心裂肺的那種。

    那是他上大學的第一年,從小縣城考到首都,燈紅酒綠,高樓林立,從未見過的繁華一下就迷住了他的雙眼,讓他暗下決心,一定要留在這裏。

    欣喜過後,心中泛起的是濃濃的無力與自卑。

    在這個十幾億人口的偉大國度,多少人想留在那座能帶給人無限希望的城市,最後卻帶着絕望離開?

    大一那年有一次週末,他找了個兼職正準備出門上班,走到花園時恰好看見一位穿着緊身牛仔白襯衫,留着披肩發的姑娘坐在椅子上發呆。

    僅僅是個側顏,卻驚的他心跳加速久久不能平復。

    他在原地足足掙扎了十五分鐘,眼看對方起身就要離去,終於鼓足勇氣追了上去,拍着他的肩膀問道:“美女,我是物力系的,你是哪個系的?”

    美女回頭,仔細的打量了他一番,有些戲謔的說道:“我是……和你沒關係的!”

    然後甩頭就走!

    他卻愣在原地,想要追上去又提不起一絲勇氣。

    直到她快要走出視線了才下定決心,反正臉已經丟了,再丟一次又何妨?

    那天他沒上班,纏了她一整天,終於知道她叫童欣,是外語系的大二學姐。

    從那天起,他開始惡補英語。

    天可憐見,從小學到高中畢業,他的英語就沒及格過。

    每天面對那麼多的字母,對他來說簡直就是災難。

    辛苦半年,用英語寫了無數情書,結果人沒追到四級過了!

    後來才知道,她不是外語系的,是經濟管理系的。

    就這樣,他整整追了她兩年,直到大三快結束了也沒追上,本來他都打算放棄了。

    記得那天,她大四實習找了份工作,他陪她去超市買東西,剛到超市門口迎面衝來一輛電動車,搶過她手中的包就跑。

    要麼說英雄救美這招好使呢,自己靠着雙腿追了三條街,又跟那兩個毛賊大打一架,包是搶回來了,人卻榮幸的躺進了醫院。

    事後,她罵了他一頓,說這破包也就兩三百,還沒醫藥費貴,你何必呢?

    罵完之後她就抱着自己哭,哭的那叫一個稀里嘩啦。

    那天起,他們便正式成了男女朋友他大三,她實習,一個校內,一個校外,雖然不能像以前一樣天天見面,他的心卻是熱的。

    在她的勸誡下,他戒菸戒酒改掉所有的不良習慣,輕輕鬆鬆拿到了畢業證並考上了研究生。

    只是經濟原因,他沒讀。

    因爲這事兩人還吵過一架。

    有次他問,爲什麼追了兩年她都不動心。

    她說,我的野心很大,想要預謀一生,我的愛情,一定是不到黃土不死心,不到白首不分離的那種,所以必須慎重,在醫院的那次,你雖然鼻青臉腫,卻眸海溫漣,藏山高水遠,那一刻我才發現,你就是我尋找的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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