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這個男人不太冷靜 >第六十六章 一物降一物
    見小表弟說得很認真,梅逢春倒是有點不好意思,有點訕訕地迴應道:

    “女子搖滾……我會試試,但是,主要還是往流行和民族方向發展吧。要是我爸媽和大伯、二伯知道我玩什麼搖滾,恐怕會斷了我的生活費。”

    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電視廣播、報刊雜誌上,女子搖滾歌手,有幾個不是靠誇張的扮相博出位的?

    這跟國人的傳統認知裏,溫柔賢淑的女子形象相差太遠了。

    男孩子當街溜子惹是非法,還有得救,送去部隊服役,改造改造,操練個兩三年,人也就老實了。

    要是女孩子玩搖滾的黑歷史曝光了,以後還怎麼嫁人?

    現如今,社會上不乏對搖滾樂隊,尤其是搖滾女歌手抱有很深成見的人。

    即便是大大咧咧如梅逢春,讓她一門心思往搖滾樂手方向發展,肯定也很有疑慮。

    金尚對此也表示理解,點頭後繼續問道:

    “你是怎麼說服家裏人,報考音樂學院的?”

    “先斬後奏,木已成舟,只好認了。學音樂也不一定要當歌星,將來留校任教或者進入歌舞團、電視廣播電臺、文化傳媒公司都可以……”

    確實,很多科班出身的音樂、戲劇等藝術學校畢業的學生,身上的書卷氣和文藝範,反而是走上明星路上的絆腳石,許多跨界而來的野路子,闖勁更足,只要抓住了機會,更加容易紅起來。

    “所以,你就靠暗示家長,自己要走體制內的藝術家之路,就被默認了?”

    “那可不?這其中的套路,沒人跟他們講清楚,是不可能懂的。但是,太誇張的不行……”

    很明顯,明目張膽地玩女子搖滾,肯定超出了梅家人可以接受的極限。

    說白了,就是利用信息差,讓家長們產生誤解,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待木已成舟,想要阻止也來不及了。

    正事說完了,金尚感覺也沒什麼可聊的,想要就此讓梅逢春離開,自己好一個人舒舒服服過個週末,卻又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這段時間,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着實有點忙,很久都沒有什麼也不幹,悠閒地享受生活的美好時光了。

    可惜,梅逢春就不是那麼懂得察言觀色的人,或者說,就算知道金尚的想法,自己不想走,也懶得遷就其想法。

    “阿尚,如今出息了啊,不僅創業開公司,還有閒工夫玩音樂,寫辭賦,聽姑父說,你還交了個比我還大的女朋友,嘖嘖……”

    玩味地打量了金尚一番,後露出一副完全看不出來的態度,揶揄着說道,

    “以前可沒見你有這本事,這變化也太大了。快告訴姐姐,其中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祕密?”

    旺盛的好奇心和以前幾乎如出一轍,在外人面前,還是很矜持地維持着形象,對待金尚就太放肆了,將女孩子該有的舉止全都拋在腦後了。

    “小表姐,這些事,屬於個人隱私,我沒有義務告訴你。”

    “果然,長大了就是不一樣,都知道什麼個人,什麼隱私了。以前可不這樣,渾身上下……哪塊肉我沒見過?”

    “小時候的事,能一樣?”

    略微頭疼的金尚按了按太陽穴,然後壓低了聲音問道,

    “你還有什麼事嗎?要不,撐着還不是太熱,趕緊回去吧!”

    “誒!你不留我喫飯嗎?久別重逢,就沒一點敘舊的想法?”

    兩人之間,除了有讓金尚感到尷尬的往事,哪有舊可敘?

    相處了這麼一會,金尚就可以確認,梅逢春還是那個內心深處藏着讓人頭疼想法的小表姐,真要放鬆警惕,一定會惹出什麼麻煩事來。

    “廚藝一般,就不獻醜了。”

    “這有什麼問題?你不會,我來!”

    “我怕你又把我家廚房給燒了。”

    “小表弟就是會說笑,正常人哪裏會做這種事?”

    似乎將過去的黑歷史完全拋在腦後了,梅逢春一點也沒有不好意思的想法。

    睜着眼睛說了幾句瞎話,梅逢春大大咧咧地繼續自說自話:

    “聽姑父說起自己的兒子變成了天才,我還在懷疑他是不是有了私生子,就你當初那個木訥、彆扭還有點孤僻的小屁孩,哪有一點天才的模樣。雖說士別三日當刮目相待,可你這……我把眼珠子都摳了,也沒看出啥來!你這不是藏得深,是被老怪物給奪舍了吧?”

    “奪舍……你是不是看了什麼奇奇怪怪的小說?已經是個大人了,得有點常識,別被那些烏七八糟的東西給誤導了。”

    “我就是覺得奇怪嘛!”

    說起這些,梅逢春似乎格外感興趣,止不住催促道,

    “你當場給我作詩一首,我就信了。”

    你信不信,跟我有什麼關係?

    金尚漫不經心地迴應道,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天然純粹且沒有瑕疵,並不需要刻意去追求,也不是矯揉造作一番就可以作出來的!”

    “嗯?”

    梅逢春一愣,旋即笑了起來,

    “這麼一說,我倒是有點相信你是有點真本事了。明明是在自謙,聽着卻像是在自吹自擂,吹牛吹得這麼清新脫俗,裝比還能裝到點子上,肚子裏沒貨的傢伙,幹不出來。”

    聽了梅逢春的話,金尚也是琢磨了一會才反應過來。

    有些在自己看來很自然的俚語,這個世界的人還是第一次聽說。比如“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這具詩,前世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基本都知道。

    但在這個半途脫了軌的世界,陸游這個人都不知道還存不存在,自然也沒有在完全迥異的環境中寫下如此文章佳句。

    以往的金尚,很注意這一點,極少利用兩宋元明清的詩詞雜劇小說中的典故。

    今天在家裏,稍微放鬆了點,再加上梅逢春咄咄逼人的態度,讓金尚有點失了平常心,一下子就露了陷。

    不過,還好,不經意的話,反而了打消了梅逢春心中的疑慮。

    一斗詩百篇的那是李白,喝醉了酒還能佳作不斷,是“詩仙”纔有的本事,一般人哪有那麼厲害?

    一輩子能有幾次靈感爆棚,做出流傳後世的作品,已經很幸運了。

    “明明是稱讚的話,不知道爲什麼,我就是高興不起來。”

    “你就安心地受着吧,小表弟!”

    梅逢春十分坦然地迴應着,

    “接下來,你有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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