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現在對你的好,不過是正迷戀着你年輕美麗的身體,總有一天這種迷戀會被時間消磨殆盡,到時他會發現,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好,厭煩會隨之而來,你無權無勢,他可以肆無忌憚拋棄你,最多也不過給你一筆錢。”
“那時候你人老珠黃,又被有錢男人玩過,還有哪個好男人願意娶你?”
餘清幽還穿着那件香檳色禮服,雙手抱臂直立在身形高挑的塑料模特旁,臉上表情篤定,好像她說的話,總有一天會成真。
葉傾心慢條斯理收起手機,看向餘清幽的目光淡漠,“說完了嗎?”
餘清幽見她始終一副軟硬不喫的模樣,心底的怒氣猛然就竄起來。
“你究竟是有沒有在聽我講話?”
“聽見了,也聽懂了。”葉傾心朝她走近幾步,微笑:“只是,我這個人目光十分短淺,凡事只看眼前,以後的事以後再說,不過還是要謝謝餘小姐苦口婆心的勸誡。”
“葉傾心,你簡直冥頑不靈!”
“餘小姐又何嘗不是?不是自己的菜硬是想往自己盤子裏夾,餘小姐,做人要厚道,不要總惦記別人碗裏的飯。”
景索索挑的禮服不大好穿,在更衣室折騰了很久,最後還是叫來導購員幫忙才穿好,出來時葉傾心正坐在沙發裏,手裏端着店裏的咖啡杯,餘清幽和她那個朋友已經不在了。
“清幽姐呢?”
葉傾心回:“她說有點急事,先走了,要我跟你說聲抱歉。”
事實上,餘清幽被葉傾心氣得不輕,換下禮服氣呼呼的就走了,招呼都沒跟她那個朋友打。
大小姐的脾氣很大。
景索索眼底滑過一抹失望,不過很快隱匿,對着葉傾心轉了個圈兒,“這件怎麼樣?”
景索索身上是一件鵝黃色短款禮服,雙肩V領設計,腰間綁帶,有個蝴蝶結裝飾,凸顯出她的細腰,胸口蓬蓬的設計遮掩了她胸小的缺點,裙襬也是蓬蓬的,很可愛的風格。
葉傾心點頭,“這件很適合你。”
買好衣服,已經快五點鐘。
“心心,今天下午謝謝你陪我,晚上請你喫飯吧。”景索索把購物袋都扔進後備箱。
葉傾心看了看時間,“我晚上還有事,你自己喫吧。”
“啊?那你去哪兒?我送你。”
“不用了,我打車就行。”葉傾心剛拒絕,手機響了。
接聽,手機裏傳出景博淵的詢問:“回家了嗎?”
葉傾心實話實說:“還沒,正準備回去。”
“地址,去接你。”
葉傾心報了地址,景博淵說:“等着,馬上到。”言簡意賅又不容拒絕。
景索索有些明白了,“晚上跟我大哥有約?”
葉傾心收了手機,點點頭。
“受不了你們,整天見面還這麼膩膩歪歪的,我走了,省得待會兒被你們虐。”
葉傾心回到商場裏,外面雖然已經時值傍晚,但依舊烤人得厲害。
等了約十分鐘,再次有電話進來。
景博淵的話簡單直白,像是知道她會躲在商場裏偷涼一般。
葉傾心舉着手機往大門口走了幾步,遠遠瞧見路邊停着輛白色路虎。
車窗半降,車內的男人嘴角咬着煙,安靜地看向她這邊,等她一出現,他的視線立即聚焦在她身上。
葉傾心擡手朝景博淵揮了揮,小跑過去。
等她坐進副駕駛,鼻尖微微冒汗。
景博淵滅了菸頭丟掉,伸手升上車窗,阻隔車內冷氣外散。
他身上穿着板正的灰襯衫黑西裝,一手控着方向盤,一手探入懷中掏出一塊藍色帕子遞給葉傾心,“跑這麼急做什麼。”
葉傾心接過來擦了擦鼻尖和額頭的汗。
想到第一次見他,他也是這樣遞上一塊帕子,很難想象,當今紙巾橫行的社會還會有人隨身攜帶帕子。
不過放在景博淵身上,絲毫不顯得做作和娘氣,反而給人很紳士的感覺。
“今天下班怎麼這麼早?”景博淵把車開上主路,葉傾心側頭看他。
景博淵雙手撐着方向盤,聞言看了眼葉傾心,“下班早不好?”
“當然不是。”葉傾心笑,旋即轉移話題,“我們去哪兒喫飯?”
景博淵:“先回家。”
葉傾心點點頭,沒有追問爲什麼。
回到南山墅,景博淵直接把車停在院子的車道上。
葉傾心伸手去解安全帶。
景博淵阻止她,“你在車裏等我。”
他下車從後備箱拿出兩個紙袋,進了屋裏,葉傾心降下車窗透氣。
約莫十五分鐘,景博淵出來,葉傾心一見,兩眼登時一直。
男人穿着粉紅色修身翻領襯衫,配着修身黑色牛仔褲,腳下是黑色系帶麂皮休閒皮鞋,腰間扎着黑色掛扣皮帶,本該騷氣的着裝,硬是被他穿出型男陽剛的感覺,身高腿長,像極了雜誌封面被精心PS過的男模。
葉傾心第一次見景博淵穿這種短袖的休閒襯衫,露出來的兩隻胳膊肌肉結實,很有力量感,左手腕戴着她買的那塊腕錶。
他一隻手抄兜走過來,葉傾心心跳驀然加快,目光發熱地將他從頭到腳打量了四五遍,總覺得今天的景博淵跟以往不一樣。
成熟穩重的氣質中,似乎多了點什麼不一樣的東西。
“好看?”景博淵走到跟前,伸指輕佻地勾了下葉傾心的下巴,聲音帶着幾分沙啞的魅惑。
葉傾心看着這樣的他,面紅耳赤,腦子變得不大靈光,本能地點點頭。
好看,迷得她暈頭轉向。
“有沒有顯得年輕一點?”景博淵繼續問。
葉傾心眨眨眼,忽然就明白他身上哪裏不一樣了。
他身上這套休閒鮮豔的衣服,讓他整個人看着都年輕了不少。
不是容貌上的年輕,是氣質。
以往他總是西裝革履,大概是爲了能鎮住下面的員工和對手,時刻板着一張臉,深沉又嚴肅,給人的感覺不像是個三十出頭的男人,更像個四五十歲死氣沉沉又古板刻薄的商場老手。
而此刻,他身上鮮豔的顏色給他添了幾分生動與朝氣,臉明明還是那張臉,但給人的感覺,像個二十多歲的青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