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娛樂大忽悠 >第123章 內部協議
    李鈺在一旁都被二人繞得糊里糊塗了。什麼叫做“是我加入,也不是我加入”?,林宥佳怎麼又和柳翩扯關係了?

    林宥佳這個歌手,李鈺也有所耳聞,實在是《朋友》這首歌的傳唱度實太高了,高得可怕,他活在音樂圈裏,想不聽到都難。一來二去之下,自然便知道這個歌手。

    只是人家的歌曲並不是搖滾風格,他也沒有給予太多的關注。

    “你們....到底在說些什麼?我怎麼聽不明白呢?”李鈺一臉懵逼。

    劉誠給柳翩甩了一個眼神,讓他自己去解釋。

    “因爲,林宥佳是我,我是林宥佳啊。”柳翩眯着眼睛道。

    嗯?

    一瞬間,李鈺的眼睛瞪得老大!

    開什麼玩笑?柳翩是林宥佳?

    他忽然想起,林宥佳的真實身份從來都是謎題,幾乎沒有人清楚。

    難道....

    “你真是林宥佳?”李鈺難以置信地說道。

    “當然是我了。”柳翩淡定地回道,“林宥佳的那些歌,全是我找劉叔錄製的,不信你可以問劉叔啊。”

    李鈺向劉誠投去疑惑的目光。

    “是真的。”劉誠點點頭,鬆了口氣,他發現將這個隱藏許久的祕密說出來,還真需要一點勇氣。

    李鈺:“......”

    無語良久,李鈺才把絡那個神祕歌手的身份和柳翩聯繫到一起,現在想想,柳翩和林宥佳的聲音的確是挺相似的。

    只是,誰會把林宥佳和柳翩這兩個毫無關聯的身份聯繫到一起呢?

    “李叔,這事兒告訴你,你可別跟別人說啊。”柳翩提醒了一句。

    “放心,我心裏有數。”李鈺點點頭,他爲人豪爽,但並不代表沒有心眼,他不是大嘴巴子的人,知道什麼能說,什麼不能說。

    “柳翩,你還是跟我說下,你要加入我們樂隊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李鈺很不解,這纔是他最大的疑惑。

    “是想去搖滾圈裏唱唱歌啊。”

    “嗯?這麼簡單?”

    “這麼簡單。”柳翩乾脆道,本來不復雜,只是去唱歌的是自己的馬甲而已。“玩搖滾樂,一個人是玩不起來的,我想找一個樂隊一起玩,所以,找李叔你了。”

    搖滾樂的確一個人很難玩,這也是爲毛全世界玩搖滾的,95%以都是以樂隊的形式存在。獨立音樂人,幾乎沒人玩搖滾。

    聞言,李鈺還是感覺有點突然。不是他不相信柳翩的實力,是這個反轉有點太大。而且人家是以林宥佳的身份進來,這還有另外的問題.....

    “你說你以林宥佳的身份進入樂隊,那你一臺,別人不知道你是柳翩了?”

    “這個簡單啊,戴個面具不完事兒了?”

    李鈺:“......”

    劉誠:“......”

    呃,這貌似的確算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

    “李叔,怎麼樣?可以嗎?”柳翩問道。

    李鈺有些遲疑不定,他有些看不清楚柳翩,也不清楚柳翩的加入會爲樂隊帶來什麼,而且柳翩以什麼身份加入樂隊呢?

    吉他手?

    主唱?

    或者說是一個幕後寫歌的?

    聽柳翩之前的意思,他是要參加演唱的,那肯定不會待在幕後。

    其次,如果柳翩寫出了歌,和樂隊一起演唱,那歌曲的版權屬於誰?歌曲獲得收益後,又怎麼劃分收益呢?

    李鈺知道,歌曲版權的擁有者從來都是創作者,即便樂隊其他人幫他演繹,版權依然還屬於人家,版權所得收益依然屬於人家。

    只有創作者會被自動授予與版權相關的權利

    經常出現的情況是,擁有單獨創作者的樂隊在處於只靠現場演出賺錢的事業早期時,每個成員平分收入。之後使每個人欣喜的是,樂隊勢頭升,發行了唱片,電視節目使用了一首歌,電臺開始播放單曲……但突然之間創作者開始收到報酬,而其他成員沒有。

    有些樂隊,主創開小車,其它成員坐公交車的情況時有發生,這種不平衡的情況下,最後導致的是樂隊的解散。

    柳翩的創作能力,李鈺不得不承認,無論是林宥佳還是他自己本身。但柳翩的加入,給樂隊帶來生機的同時,也會帶來許多麻煩,這些麻煩不解決,最後樂隊會從內部瓦解,最壞的情況是柳翩和樂隊其他人愈行愈遠,最後分開。

    當初,劉誠是因爲歌曲版權的原因,和程凱鬧得很不愉快,最後不歡而散。

    李鈺不希望再次看到這種局面的出現。

    他把自己的一些想法說給了二人聽,劉誠得知沉默,柳翩也是有些頭疼。

    他自己沒玩過樂隊,還不清楚這些麻煩,太過一廂情願的後果,是有始無終。

    “柳翩,你好好考慮一下吧,加入樂隊並不是一件很隨便的事情,要考慮率很多東西的,有些東西甚至會影響你一生。”

    李鈺衷心說道,“我也要回去和樂隊其它兄弟商量一下,畢竟這不是一件小事。”

    “咱們都好好想一下吧,最後即便咱們沒在一個樂隊,你也放心,以後你要錄製歌曲的時候,隨時來錄音棚找我們,我們很樂意幫忙。”

    柳翩一臉沉思,點點頭。

    身旁,劉誠倒是對自己這老大哥的人品心服口服,若是換做某些貪婪無恥的隊長,怕是早迫不及待地把柳翩拉入樂隊了吧,然後想方設法地榨取柳翩的才華。人家才十八歲,不懂江湖險惡,最後怕是被人賣了還在幫忙數錢。

    不過劉誠倒是有些太多慮,雖然柳翩年紀不大,但畢竟家裏是搞法律的,老爸老媽都在法院班,許阿姨更是開辦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耳濡目染之下,柳翩還是懂得一些法律常識,真扯起皮來,靠着身後幾個家長,他絕對不慫。

    ......

    這次沒商量出一個結果,雙方都準備回去考慮一下再說。柳翩回到學校後,直接給老爸老媽打了電話,問了一些歌曲版權的相關事宜,然後又打電話給許榕,問她樂隊歌曲版權應該怎麼處理。

    許榕聽完後,首先便強調了一點:

    版權絕對不能分割!

    柳翩自己創作的歌,版權絕對不能分割給樂隊其他人!一絲一毫都不行!要完完全全屬於自己!

    其次,再製作一份樂隊內部協議。

    “簡而言之,柳翩,你不要把版權分割出來,但是可以分割一部分版權所帶來的收入,其它成員出了力,拿一些收益無可厚非。”許榕很嚴肅地爲柳翩解釋道:“這樣一來,你在樂隊有絕對的主導地位,版權在手,不用擔心版權糾紛帶來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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